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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管理制度
一、原辅料库房实行专库专用,并设有防蝇、防鼠、防潮、防尘、通风设施,并运转正常,每天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整洁。
二、原辅料入库前由专人验货,所有采购的原辅料必须索取生产企业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产品有效检验报告单。外包装必须有完整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且无破损、无污染,原辅料无腐烂、变质。
三、所存的原辅料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原料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冷库必须有温度记录设备,并对冷库温度每天做好记录。
五、入库的各种原辅料必须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成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成品须标注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后方可入库。
二、所有的成品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成品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
三、成品库房必须专用,不得存放原料和半成品,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做好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工作,保持库房通风,定期做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干燥整洁。
五、入库的各种成品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退回的产品与正品要明确隔离,且标识清楚,以防混用。
七、出库产品必须经过检验,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库销售。
食品化验室管理制度
1.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操作。
2. 食品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遵守本厂产品质量标准,做好原辅材料及产品检验、分析工作,确实把好质量关。
4.实验情况及时分析,数据要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并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清晰、整洁、规格。
5.化验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仔细地观察实验现象,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6.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半成品和成品检测的工作,定期检查、保养,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7.玻璃仪器的洗涤,必须遵守清洗规章制度,以达到分析项目准确无误。
8.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9.人为损坏化验室仪器、设备,根据情节给予赔偿。
10.检测产品质量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指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11.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化学试剂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12.下班前关闭门窗、水、电,确保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安全。
13.化验室闲人免进。
14.化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公司纪律要求予以处罚,甚至除名。
卫生管理制度
一、商品卫生管理制度:
1、 生熟商品须分开存放,以免交叉感染;
2、 食品的存放区应保持通风、干燥;
3、 食品放置须与非食品、清洁用剂分开;
4、 贮存食品的容器须封箱封盖,容器不能直接放在地板上,需离墙离地至少5厘米;
5、 未经清洗的食品与已经处理完毕的半成品在加工间分开存放;
6、 腐烂、变质的食品必须及时挑拣出来;
7、 不同食品在处理时,不能混合清洗,必须换水或用不同清洁容器、水池清洗;
8、 人员在处理、销售熟食品及直接入口的食品时,须着干净衣服、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9、 清洁用剂应统一放置,不得与食品接触或放在食品加工区域;
10、 清洁用具存放于清洁间内,不能放在食品加工区域。
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 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1.1 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均不能参加生鲜熟食的工作;
1.2 操作人员须取得区、市级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培训证;
1.3 凡手部受刀伤或有其他外伤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暂停食品加工、销售工作,采取妥善措施包扎防护;
1.4 洗手要求:工作人员在下述情况时必须洗手、消毒: 开始工作之前; 上厕所之后; 加工生食品之后,加工熟食品之前; 接触了未消过毒的物品之后; 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脏物等之后; 从事与食品加工、销售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时;
2、 着装仪表要求
2.1 工作前必须穿戴已清晰、消毒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头发不得外露,口罩必须遮住嘴与鼻子;
2.2 员工所着工作服、帽等必须每日清洗、消毒,口罩必须每日更换;
2.3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首饰;
3、 良好的卫生习惯
3.1 不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等带入工作区域;
3.2 工作中,不得从事吃食物、吸烟、吐痰、挖耳朵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3 拿取食物须用食品夹,不能用手拿;
3.4 不将直接入口的熟食、直接入口的食品暴露在空气中;
3.5 不混用是容器、食品加工刀具,食品容器使用前须清洁、消毒;
3.6 刀具使用完毕后,放回原位;
3.7 不将食品与非食品类、食品直接加工用具混放;
3.8 不将清洁用剂与食品类商品临近存放;
3.9 进出冷库要随时关门;
3.10 及时处理垃圾,保持区域的干净整洁。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 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食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一、厂区卫生要求
1、厂区无垃圾,杂物,每天设专人整理卫生区。
2、路面整洁干净,排水通畅。
3、定期消毒,除虫、灭鼠。
二、车间卫生
1、车间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和其他有异味物品。
2、车间内做到无蚊、蝇、鼠害,地面干净整洁,无脏物,无积水。
3、生产前对关键设备进行维护、检查、调试,做好生产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车间、设备、器具定期消毒。
5、车间、设备、器具用洗涤剂和消毒剂处理后,残留的消毒剂应在车间和设备等重新使用前彻底冲洗干净。
6、装罐车间班后无人时进行紫外灯消毒。
7、存放废物的设施必须及时清除其中废物,避免外溢,要经常对存放废物的设施和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8、下班后10—15分钟,对整个车间进行卫生整理,对设备工具、用具进行清洁,并关闭所有电器,水管道闸门。
三、个人卫生要求
1
1、在本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工作。
2、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六个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吐痰,不准乱扔下脚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东西,不准串岗),“三必须”(必须正确更-衣,必须在更-衣后检查身上是否有头发等杂物,必须洗手消毒)。
3、车间工作人员必须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指甲长度小于3毫米,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化妆,工作时不戴首饰、手表。
4、车间工作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5、有皮肤切口或伤口的工作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装罐工作。
6、工作人员不得将工作鞋、工作服穿出生产车间。
7、下班后,必须将自己的工作服挂齐,鞋帽摆放整齐。
8、上班期间员工需配戴健康证明。
9、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2
管理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本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真正做到奖惩分明,责任明确。
二、奖惩制度
1、未经领导同意,迟到、早退,外出接待家人,半小时以内扣3元,半小时以上扣5元,无故旷工一天扣10元。
2、工作未满3天的不发给工资,工作3—10天的发工资的80%,工作10天以上的按天数发工资。临时工3天以上的按天数发工资。(小时工另记)
3、丢失或损坏物品由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4、车间内员工有事需请假的,需提前1天请示主管领导,3天以上假期需厂长批示。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每次罚款2元。
(1)擅自脱岗 (2)闲聊、扯皮、唱歌、吹口哨
(3)上班打闹、大声喧哗 (4)乱扔垃圾
(5)随地吐痰、挖耳抠鼻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罚款10元。
(1)进入生产车间衣、帽、工作服、工作鞋穿戴不符合要求;
(2)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
(3)带私人物品进入车间更-衣室;
(4)偷吃原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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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本人亲属或外人进入生产车间者;
(6)在车间、更-衣室、厂区、仓库内吸烟;
7、在产品装箱等工序中不执行工艺文件要求,每发生不合格一次,扣工资5元;在装罐(袋)工序中发生不合格,扣工资5元;不重视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200元的经济损失,或客户意见较大的扣发当月工资的20%,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8、车间内用具要轻拿轻放,禁止扔、砸、摔,如有违反者,致使工具损坏要原价赔偿。
9、对各工序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者,不坚守工作岗位,以及出现责任事故者,影响企业荣誉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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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 为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性,非本室人员禁止入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厂长批准。
二、 化验室内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保持化验室内整洁、卫生。
三、 化验室内实验台、椅、仪器等,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清洁,仪器零部件要妥善保管,室内的工具、玻璃器皿化学试剂、配制的溶液等要按相关要求放置,操作规程、说明书、原始记录、检验结果等技术资料要设专人保管。
四、 未开展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防火防盗,保证化验室内的安全。
五、 化验室内应设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准擅自挪用,并保持其良好性。
六、 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专用工具要定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定,实行专人保管、防止丢失。
七、 化验室内任何仪器设备或其它用具未经主管厂长批准,不准外借或带出室外。
八、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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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一、 根据质量标准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所需要的检测设备,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化验室的有关人员负责采购。
二、 检验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检测器具的规格等级、数量、精度进行验收,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单。
三、 检验人员负责对使用的各种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对所有的检测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检定,对校准情况进行记录,保存好检定证书。
四、 检测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和维护保养,非检测人员禁止使用、调整检测设备。
五、 检测设备的使用、存放应符合规定的要求,特殊器具要置于特殊环境。
六、 对于经校准或检定的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提出报废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报废。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一、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施条件满足生产过程能力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备的选型、验收、报废以及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保养、卫生清理和维修等要求。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控制。
三、职责
由生产科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各车间负责按规定要求操作执行,并负责本车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卫生清理。 四、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
4.1.1大型或重要设备的选购由生产部根据产品生产策划的安排,组织调研和技术经济论证,定出最佳配置、采购方案,经部门会签、厂长批准执行。
4.1.2新购设备进厂由生产部组织进行开箱检查,组织有关操作人员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调试。
4.1.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厂长、生产科、车间设备负责人及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验收,运行效果达到出厂技术资料交档案室保存。 4.2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
4.2.1各车间实行严格的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管理,多
人操作的设备须指定一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2.2操作工人应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执行《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各车间必须贯彻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4.2.3各车间应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整。
4.2.4 生产用工具、器具等要定点摆放、定期清洗,工具锈蚀或发生变形应作报废处理。
4.3设备、设施的检查
4.3.1各车间设备、设施负责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车间设备状况巡回检查。
4.3.2对连续出现质量问题的设备、设施,认真检查维修,分析原因,做好记录。
4.3.3设备、设施发生事故,车间应立即报告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4.4设备、设施的维修
4.4.1设备、设施的检修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全员预防维修技术,提高检修水平,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4.4.2车间根据设备出厂要求和运行状态,对设备进行润滑、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4.3维修保养计划由各车间编制初步计划,报生产科,生产科据此并根据设备、设施运行及历年检修情况,编制全厂维修保养计划,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维修保养完毕,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5 设备的清洗、消毒
4.5.1对生产设备的外部清洁每日生产前、生产后各清洗、擦拭一次,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4.5.2 对清洗池、预煮罐、不锈钢工作台、真空封口机、各种容器等每七天消毒一次。先用清水刷洗,再用消毒剂进行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清除残留消毒液。并做记录。 4.6设备的报废
4.6.1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报废:
a、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其效能已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复者。
b、型号过于老旧,设备效能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无法提高效能的。
c、严重影响生产,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且不能修复的。 d、因意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的。
4.6.2凡固定资产报废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销账手续。 4.7设备、设施的卫生管理
4.7.1厂房与设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蝇措施,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废水不得外溢;
4.7.2成品必须有专用库房,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存放、同车运输; 4.7.3车间班前班后应进行卫生清理,防止设备、设施中存在滞留物;
客户满意度100% 质量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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