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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3. 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4.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5. 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6. 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7. 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
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
接待礼仪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来访,马上起身来接待。
(2)接待客户时应主动、大方、微笑、热情。
(3)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 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5)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后 将名片收起。
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时。即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公司辞退、辞职管理规定
1.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2. 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 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3次者
(2) 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 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 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
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7) 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8) 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2)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私营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30分,每月休息两天。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公司辞退、辞职管理规定
1.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2. 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 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 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2)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3) 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
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4) 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5) 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
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木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五)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六)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负责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能白条抵押现金。
(三) 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收付日记帐等各种出纳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
证。
(四) 出纳负责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的领取、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于续,财务印章与支票分开保管,使用支票须经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负责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
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财务经理(负责人)公司指定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人)审核,每月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负责人)、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证、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上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书而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核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审核每季一次。审核人员根据审核事项,对发现出的问题做出审核报告,报送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于续,由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负责人)监交。
附则一、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负责人)核定,其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出纳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
第四条 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出纳方能支付。
第五条 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元者径由公司备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银行转账支付。
第五条 出纳人员对各种款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公司,本公 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公司财务经理(负 责人)核准。
第七条 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 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八条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
第九条 公司所有收入原则上都应通过公司帐户转入。特殊情况的现金收入,出纳必须当天存入公司帐户。
第十条 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做好现金收付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当期收入必须与当期支出一同全额入帐。出纳帐必须与会计的现金帐相符,并相互签字确认。
附则二、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 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负责任人同意,再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 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 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款。
(四) 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 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结算。如遇特殊情况,未结清部分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 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签字。
附则三、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 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
(二) 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负责人加签证实,再报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审核,方能付款报销。
(三) 超审批会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 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经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共同批准并签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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