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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5:01:03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以下简称发行室)。

第二条 目的

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原则

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 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定由营销主管负责制定,上报主任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 执行

营销主管负责组织执行。

第六条 实施监督

主任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 实施效果考核

发行室高层领导,主任办公会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审。

第三章制定方法

第八条 类比法

主要通过对相似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现行的销售人员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发行室目前经营现状而制定的。

第九条 经验对比法

主要根据发行室过去3-5年内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客户对相关信息反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条 综合法

在类比法与经验对比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第四章制度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 销售员管理

(一)产品销售员管理;

(二)网络销售员管理。

第十二条 销售员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 销售员的业绩评估

第五章产品销售员管理

第十四条 销售员职责

(一)产品销售员主要职责

1. 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制定本地区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 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3. 帮助客户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 负责应收账款回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

5. 协助市场推广人员作好市场促销工作;

6. 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营销主管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营销目标,并监督实施;

2.负责领导制定技术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方案;

5.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6.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_销售部门制度

适合公司销售部门的规章制度范文2016-06-26 14:22 | #2楼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内勤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内容要详细、准确。因开票内容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内勤承担责任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

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1、销售内勤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况,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况周统计表

4)销售情况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况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况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公司销售部门管理制度2016-06-26 16:39 | #3楼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增强公司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则规范公司销售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一切销售活动。

第三条 销售活动:

公司各项销售活动必须积极开展,力争使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迅猛发展。

第四条 销售人员须知:

公司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在所属主管的监督指导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协作,相互团结力争使公司销售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 各种规则的遵守:

公司人员除本规则及其他规定外,对于公司临时发出的传达或命令,也应视同本规则遵守。

第六条 连带保证制度:

对于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应尽快设立连带保证制度。

第七条 事前调查: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依对方的订购内容作配合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

第八条 订货情报:

订货情报应尽快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导之下,尽快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

第十条 估价单的提出:

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

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确实遵守: 1 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

2 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 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 半个月为主。

4 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等交货条件。

5 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

第十二条 契约书的提出:

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契约书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第十三条 注明新旧客户:

1 订货受理报告书中对于订购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来的客户须注明清楚。

2 如果是旧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记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额。另外,尚需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发生。新客户则重新处理,旧客户如曾有不良记录者予以标示。 第十四条 契约上的留意点: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先确认工程现场及相关施行范围、规格设计等事宜。

第十五条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依照下列四项条件选择交易公司、缔结付款条件: 1 对于已往一向忠实履行付款条件的旧客户,可依照惯例认可本交易,但仍必须规定在 6个月内收回货款。

2 与新客户的交易,原则上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收取现金。

3 即使是旧日即已往来的客户,仍应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坏,采取由交货处代理受领或直接契约的方法。

4 对于过去曾发生过支票不兑现或不信守契约行为的客户,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订

货方

第十六条 免费的追加补货:

交货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况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机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的话,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给总经理,取得其裁决。

第十七条 损失负担:

因前项而发生损失的责任归属问题,则另订条文规定。

第十八条 报告: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本规则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应提出下列资料,并经由所属主管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1 每日的活动情况(每日)。

2 3个月内的订货受理内容报告(每月最后一日)。

3 收款预定(每月最后一天)。

第十九条 报告的检查:

根据前项提出的报告,管理科进行检查后,设立 3个月的营业方针计划,并对成果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订货确认、变更的通知:

1 管理或生产部门针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再依据订货受理报告书中的条件及内容,做好确认之后,迅速发出订货确认的通知或变更通知给负责人员。

2 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须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交涉,使订货条件符合规定。

第二十一条 管理科:

管理科应针对订货受理及交货等状况加以调查、分析,并负责督促交货事宜。

第二十二条 销售价格表:

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图表等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第二十三条 目录等的配发:

目录及其他销售上的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销售奖金制度:

公司另设有销售奖金制度,以资奖励直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及特约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的回收:

负责受理订货者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

第二十六条 回收货款时的注意事项:

负责回收货款者必须遵守下列三点事项:

1 在受理订货或提出估价书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 在交完货后应立即提出清款单,在付款日须亲往收款,或寄出缴款委托函给对方。 3 经常与订货者保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条 提出收款预定:

负责人员应于每月月底将订货对方 3个月间的收款预定表提出给所属主管。预定表的要领如下:

1 以每月的 10日、20日及月底做区分,注明各现金款项及票据的金额。

2 管理科依据收款预定表,交给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并交付余额确认书及付款通知书等,借此督促、加强收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 无法收款时的赔偿:

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

30%额度,作为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不良债权的处理:

交货后 6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 15%金额,赔偿给公司。但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前项赔偿金的二分之一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第三十条 回扣的范围:

回扣的范围以超过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者为主,低于销售价格者不予认可。回扣的对象以契约或交货的对方为主,结算条件必须附有收据。另外,对于国营机构,其回扣行为将不予认可。

第三十一条 回扣:

如契约规定,并经得公司许可必须赋予回扣时,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佣金。销售佣金之处理则依照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回扣条件来施行。 第三十三条 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依照规定步骤,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所属主管,并待管理科决裁通知时,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

第三十四条 退货的处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须接受退货时,应迅速将契约书及对方的退货传票,交给所属主管。如果事情的责任须归属该负责人,则须从该负责人的薪资中扣除运费、包装费及机器调整费等必要的相对费用,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第三十五条 交货后的折扣:

如货品交出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契约书,订单等提交给所属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第三十六条 预付款的申请:

出差应依据公司规定的方式,于出差前的 4天(包括请款日)向所属主管提出出差旅费的预付,并取得董事长的认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请支付。

第三十七条 出差旅费:

关于出差旅费的申请,请依据另行规定的旅费规章办理。

第三十八条 日报的提出:

出差者应依照另行规定的步骤,从出发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动状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 明示所在处:

出差者应将自己未来数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给将离去之处,让公司随时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条 旅费的核算:

出差旅费的核算应于返回公司两天内,依照规定的步骤,向所属主管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 以贷出款处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 3天内(包括归来的当天)未提出核算书时,则预付给该人的出差费即视为对该出差人的贷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费。

第四十二条 技术人员的派遣:

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附上对方公司的要求书,转呈所属主管,取得其许可,并提出派遣委托书始准派遣。

第四十三条 派遣内容:

关于技术派遣须依照另行规定的工务规章来实施。

第四十四条 活动经费:

销售活动所需的经费预算应于每月月初决定。

第四十五条 销售的各项经费:

销售经费的认可只限于前条所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此限者则不予认可。

第四十六条 销售经费的处理:

各项销售经费须在付款账目中分别记入规定的计算科目,并依照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 预付款及结算:

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采取预付与结算两种方式,但两者都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 结算方式的付款须附上收据证明。

2 预付方式只限于事前有公司认可者为主。

第四十八条 经费的认可:

在申请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时,各负责人员应备齐相关资料,并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所属的主管,取得其认可。

第四十九条 经费的运作:

各负责经理对于预算及各项销售经费的运用须负起责任。

销售部门签字生效,如有违法就做处罚或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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