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驾驶目标责任书
为保证车辆的安全使用,确保正常的安全营运和人身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含兼职驾驶员和自行驾车的专车使用人)与公司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并承诺按本责任书的内容贯彻执行,临时和兼职驾驶人员同样适用本责任书。
一、遵纪守法
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着对车辆负责,对行人安全负责,对公司财产负责,对道路安全及畅通负责,对集体荣誉负责的态度,时刻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注意安全。
二、认真学习
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驾驶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平时做到认真学习,阅读交通安全报刊,学习有关交通法规,注意在交通事故事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自身安全行车。
三、车辆管理
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坚持例保及定期综合检测制度。主动配合公司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检测,强制维护。严格执行维修卡记录制度,按规定间隔里程进行保养维修作业。车辆收车后,负责做好检查移交工作,用车前对维修过的部分作特别检查。按期进行季检、年检和节前车辆检查。
强化车辆安全保险和各种证件有效的管理,及时办理交通管理方面的各种审验手续。
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爱护车辆,经常保养,保证车体内外清洁。
汽车修理,必须经公司同意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四、行车安全
驾驶人员按规定对所驾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认真做好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的自检自查,特别是制动、转向、传动系统及灯光信号装置检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开带病车、严禁开赌气车、严禁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交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开与证不符的车辆。随时注意车辆附属设施和行车物品的稳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长途行车,晚间行车,山路行车注意安全。
五、交通事故
如出了交通事故,绝不逃离现场,迅速向当地交-警报集,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处理。并向公司及保险公司报案。
六、事故责任处理
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反-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或单位车辆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未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因私出私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违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车辆损失以及交通违法责任由借车人全部承担。
2,因驾驶人员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发生的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认定系驾驶人员责任不予赔付的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因公司正常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非驾驶员负全责),除交通IC卡扣点由驾驶人员负责外,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损失赔偿部分由公司承担,但公司有权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追究驾驶人员的责任。
4、因驾驶人员违反规定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IC卡扣点和缴纳罚款等责任均由驾驶人员承担。
5、违章处罚必须在接到通知10日内处理,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违章驾驶人员负责。
七、罚则
1、驾驶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予以处罚500元,累计2次以上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驾驶人员未经公司批准公车私用累计达2次以上,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驾驶人员酒后驾车被公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4,驾驶人员违反本安全责任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事故损失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台同。
八,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双方各保留一份,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互即生效。
公司(盖章): 驾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甲方:渭运集团白水客运公司
乙方:陕E 车驾驶员
为了做好我公司2011年安全行车工作,增强驾驶员自身的安全意识,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利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营运车辆正常运行,特与驾驶员签订此责任书:
1. 驾驶员要本着对企业及经营人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觉服从公安交-警及运政人员的检查的监督。
2.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渭运集团驾驶员操作规程》驾驶营运车辆。
3. 按规定办理集团公司内部准驾证,做到持证驾车,无准驾证视为无证驾驶。
4. 坚持按时参加“周三安全例会”学习,积极参加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安全行车。
5. 要始终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做到勤检查、亲调整及时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6. 要积极配合公司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应无条件立即进行整改。
7. 驾驶员要配合经营人按时将入冬“六小件”防滑设施配备上车,并保证在冬季随车携带按需使用。
8. 要做好车辆灭火器材的日常检查工作,保证灭火器材合格有效,并按规定放置。
9. 自觉执行车辆二级维护计划、重点项目检查计划,按时进厂维护车辆。
10. 驾驶员坚决要做到不开超速。超员、超载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凑和车、不开盲目冒险车,不强行会车、不酒后驾车,不将车交给无证(包括公司内部准驾证)人员驾驶。
11.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车辆主要零部件报告制度》,在车辆需要更换主要零部件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12. 以上各条驾驶员必须遵守,如有违反者将按照《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3.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客运公司、驾驶员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渭运集团白水客运公司
乙方:
2011年 月 日
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甲方:xx-xx公司安全科
乙方: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驾驶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公司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驾驶员营运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目标责任,特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发生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为0。
2、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0。
3、发生燃烧、爆炸、泄露及造成环境污染责任性事故为0。
4、不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6、严格控制违章事故。
二、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在重中之重来管理。
2、甲方应组织乙方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例会(每月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主要学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知识;职业健康知识;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3、甲方按规定建立乙方的安全档案,负责监督乙方对驾驶的车辆审验、驾驶证年审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工作。
4、甲方对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5、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抵押金制度。乙方在驾驶甲方车辆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安全抵押金2000元,此款不计息。
三、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审、月检、临检、强制保养、日常保养和二级维护保养。若有违反,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应积极主动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例会和其他形式的危险品运输安全活动。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以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检查。
3、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安全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并办理上岗证的驾驶员,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核认可的驾驶员驾驶。
4、乙方应维护甲方声誉,在经营中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
5、乙方必须自觉按企业规定,向甲方缴纳安全抵押金。
6、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科(上报时间分别为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一般事故24小时)。
7、乙方因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如保险过期,证件失效等),公司有权停班处理,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奖惩办法
1、乙方在全年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甲方按公司的安全奖惩管理方法对乙方进行表彰或奖励。
2、乙方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自身或他人伤、残、死亡,除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公司赔偿外,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乙
方擅自将车交他人驾驶或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乙方在行车中,凡被甲方查获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公司的安全奖惩管理方法进行处理。
注: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生效。
本目标责任书有效期:2016年1月 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甲方:XXXX公司安全科 乙方车牌号:
甲方代表: 乙方驾驶员:
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旅游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明确安全目标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公司安全技术部特与在本公司从事客运工作的驾驶员签订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驾驶员安全目标
1、全年避免或减少发生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爆炸、工伤责任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保证全年无投诉。投诉处理满意率100%
4、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二、驾驶员的责任、义务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审、强制保养、日常保养和二级维护保养。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每月参加一次车辆月检,按时进厂进行二级维护,自觉接受安全部门组织的对车技术状况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自觉进行整改。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及良好的车况。不开“带病车”。若有违反,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公司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2、驾驶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例会和其他形式的安全活动。必须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以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检查。
3、驾驶员必须是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并办理上岗证的驾驶员,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核认可的驾驶员驾驶。
4、驾驶员应维护公司声誉,在经营中严格执行各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运行包车(旅游包车)任务时必须按照制定的运行计划行车。遇战备、抢险救灾或国家指令性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调度指挥。
5、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待客,服务周到,不准讲粗话、脏话,如有被投拆者,一定按公司规定处理。
6、驾驶员在经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安全技术部(电话:027——82933337)。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车辆的有效证件,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做到文明行车,不得有“三超”现象,不得酒后、疲劳驾驶,不得客货混装;
8、驾驶员在“元旦”、“春运”、“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及其他节假日的运输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各种违章现象的出现。
9、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在凌晨6时以前,夜间10点以后禁止在三级路面
行驶,凌晨2时——5时必须落地休息。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0、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不得疲劳驾驶,严格执行日驾驶车辆不
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
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1、驾驶员必须爱惜的正确使用车载设备。特别是GPS的保护和使用,
要严格按照《GPS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正常时要及时通知维护
中心及时维护,同时报告公司GPS监控员。
12、驾驶员必须做好出前检查和准备工作,检查和准备事项详见《出
车须知》。
三、奖惩办法
1、驾驶员全年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优质服务,严格遵守企业
的规章制度,为企业作出贡献,经考核评比,公司给予表彰和适
当的物质奖励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国家和
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公司将给予特殊奖励。
3、驾驶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学习,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一次,
处罚100元。并进行安全补课处理。全年安全学习累计3次以上者,
公司取消驾驶员的内部准驾资格。
4、驾驶员存在下列违章行为,处罚500元,并处驾驶员下车学习15
天。 (1)私拉乱用驾驶员;(2)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3)
将车辆转交给准驾车型(驾驶证和道路从业资格证)不相符的人
驾驶的或将车辆交给被相关部门取消驾驶客运车辆资格的驾驶员
驾驶的。
5、驾驶员在经营行为中,凡被交管部门认定有违章违法行为的,公
司不报销相关费用。并依据交管部门的相关资料,视其情节根据
相关规定将给予罚款。对多次违章、累教不改的驾驶员,公司将
严肃处理直到辞退。
6、驾驶员在经营行为中,凡被有关执法部门认定有违章违法行为,
造成有关执法部门对公司或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或处罚的一切
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在驾驶员工资中扣回。
7、公司各级工作人员,因在工作中失职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
按企业有关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公司管理人员
在工作中搞不正之风,被查证属实后,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
给予责任人一定经济处罚或开除。
四、本目标责任书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效,签字盖
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字: 签定时间:
部门经理签字: 签定时间:
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车属单位: 经营线路名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道路旅客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共同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签定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目标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实现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零投诉的目标,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二、甲方权利及责任
1、严格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形成安全管理网络,不断补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协助乙方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及时通知督促乙方将车辆按时进厂二保作业,每月进行一次车辆技术状况普查,督促乙方配齐装备器材及车辆年审工作。
3、负责乙方聘用驾驶员资格审查,严把驾驶员资格审查关,严格执行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制度。乙方或乙方聘用的驾驶员,与甲方不构成劳动关系。
4、认真组织对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的自觉性。
5、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抓好车辆例保检查,车辆月检和上路检查工作。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营运。认真纠正和制止一切违章行为,严格查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三、乙方权利及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安全行车知识,服从交通管理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维护运输站的信誉。
2、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每月参加一次车辆月检,根据保养计划,按时进
厂进行二级维护,自觉接受安全部门组织的对车技术状况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自觉进行整改。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及良好的车况。不开“带病车”。
3、乙方或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经甲方的安全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营。
4、积极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自觉遵守车站规定,服从车站管理,做到准班、正点、不甩客、不发生抢客源、超载、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共同搞好车站秩序。
5、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抵制和检举甲方管理人员的不正之风,确保安全生产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全年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按期缴纳各项规费、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或亲属的身体伤、残、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学习,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处罚50元。并进行安全补课学习。全年安全学习累计3次以上者缺席者,甲方有权并取消乙方的经营资格。
4、驾驶员必须配合甲方“三品”检查工作,杜绝“三品”上车。严格按车站管理规定,听从指挥,坚持做到车辆检查,报班制度,自觉遵守“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5、乙方或乙方驾驶员存在下列违章行为,处罚500元,并处车主停业整顿学习3-7天。
1)站外装载或隐藏旅客的;
2)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3)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与甲方管理人员吵架打架的;
4)车辆外观严重缺陷、轮胎严重磨损、安全设备设施失效的。
6、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在经营行为中,凡被交管部门认定有违章违法行为的,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处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违约金2000元。
7、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在经营行为中,凡被有关执法部门认定有违章违法行为,造成有关执法部门对公司或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或处罚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承担。
8、甲方各级工作人员,因在工作中失职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按企业有关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甲方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搞不正之风,被查证属实后,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甲方给予责任人一定经济处罚或开除。
五、其他
1、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及聘用的驾驶员各执一份,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移交司法机关裁决。
2、本责任书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详见签订名单
年 月 日
附:签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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