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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和消防工作长节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按照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按照开江县“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部署、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以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考评范围,年底组织考核验收,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建立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
四、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志 1
愿消-防-队,配备相应设备。居民新村、学校、企业要配套建设消防水源。
五、坚持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社区、学校、企业、村委会各建立一个消防知识橱窗,悬挂一幅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语。
六、组织各村、社区、学校、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
七、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全部完成网格划分并落实工作责任。
八、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镇政府将在年终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就行考核通报。
镇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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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二0一一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同时,依法督促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九小场所”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的中小旅馆、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质的中小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派出所要抓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安监所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教育办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工作;乡村办负责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负责集贸市场的消防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饭店的消防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各类医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负责福利院及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广电、电力、通信等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各办事处具体负责监督各行政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村域内消防工作。
三、整治排查内容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在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 1
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整治以下五类火灾隐患:
1、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联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常用灭火设施器材方面:室内外消火栓数量、压力不足,室内消火栓配件不全,灭火器数量、型号达不到标准等问题。
3、安全疏散设施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缺少或损坏,在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铁栅栏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问题。
4、区域方面: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目标考核
镇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和干部考评内容。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镇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单 位: 责任人:
二0一一年 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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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各村、各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村、各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切实保障消防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大力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严禁消防违法、违章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思和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责任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村级班子,单位领导政绩考评及平安创建,社会综合治理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2、增加消防安全投入,各村、各单位对其所管辖区域进行消防设施规划,完善消防栓,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伍,各单位配置一支消防水枪和二百米消防水带。
3、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村书记、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文书及所
在社社长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为第二负责人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4、落实应急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疏散预案,适时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做到组织、制度、预案、演练落实到位。
5、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安全检查要做到一般隐患普查率达80%以上,重大隐患普查率达100%,隐患整治合格率达100%,要建立火灾隐患查处和整改档案,对查处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并及时排除,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以书面材料报乡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争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度整改方案,做到有据可查。
三、考核方法
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由乡政府组织乡安办及相关部门进行统一考核评比,若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认真,消防设施器材不到位,消防隐患整改不落实等原因导致发生安全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要求,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保城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沙河镇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各级的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 沙河镇政府消防安全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村应高度重视本辖区消防工作,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年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村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负责、并与辖区内各组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积极督促各村民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督促指导驻村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1、利用各种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率应达到本
辖区公民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四)大力推进并实施《西乡县农村消防工作三年规划》。
1、建立农村防火网络,落实农村防火责任,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因地制宜的发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和义务消防组织,强化农村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2、各村应严格按照《西乡县农村消防工作标准》开展工作,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设定固定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民小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各村民组长对本组消防安全负全责。
2、建立健全用电用火、危险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使之落到实处。
3、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在火灾负荷较大的部位设置床位居住,不得在院落内堆积可燃杂物。
4、配齐配足各类简易灭火器材,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完好。
5、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及消防常识,加强对小孩、老人的监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防玩火、乱倒灶灰、炉灰、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6、了解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常用灭火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发现火情积极组织扑救,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及时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期限届满后,各村应于本年度12月10日前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书面或口头向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火灾统计数字增长幅度低于全镇平均数,对未发生火灾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发生火灾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适当予以经济处罚。
二、 本责任书镇政府与各村委会各持一份。
三、 本责任书自二0一0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沙河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六日
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构筑社会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努力减少一般火灾、控制较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杜绝特大火灾,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党的顺利召开和汉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向汉沽街工委签订责任书。
一、进一步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管理社会消防、服务公共安全的职能,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实施《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天津市消防规划(2011-2020年)》,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年度任务落实。
二、深化构筑“津门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进一步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深化构筑“津门防火墙”工程。年内,辖区所有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四个一”建设全部达标。辖区70%的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达标,高层地下建筑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创建1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1个消防安全示范村。
三、在社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每季度分析一次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针对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保温材料、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建筑、“六小”场所、出租屋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完善“一办两员”工作机制(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设立消防办公室,每个社区设1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设1名消防宣传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党的、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达沃斯论坛等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年内辖区内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整改销案。各项排查整治行动要做到排查整治有方案、整改隐患有计划、消除隐患有措施。
四、在社区大力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区消防工作会议议程,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在“119消防日”、科技周等重点时段以社区为单位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社区平安使者计划”。利用社区公共设施和宣传平台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提示。年内,组织集中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以及从业人员、保安员的消防专业培训,年底前完成对各社区负责人轮训一遍的目标。
五、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不断壮大消防力量。在2011年巩固发展消防志愿者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和引导居民在社区内自发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力争年内50%的社区建成志愿消-防-队,并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公益事业。形成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三级火灾防控体系。
六、全年火灾指数。年内,辖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火灾),努力防控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我社区居委会将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努力完成2012年消防工作目标。 滨海新区汉沽街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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