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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责任书:
1、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在校门口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学生集会、大扫除、观看影剧、郊游等,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3、重视做好“双差生”的帮教工作,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漫骂、驱赶学生。
4、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5、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6、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7、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及时带领学生安全离校。
8、学生早上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无特殊情况,课间不得指派学生外出买东西。
9、为维持正常的进行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
10、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学校对任课教师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任课教师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校长 任课教师
签字人: 签字人:
2012年 2月 15日
任课教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人人、事事、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按教育局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1、科任教师应对课堂纪律、安全负全面责任,上课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并做好登记,体育课、微机课、课外活动,科任教师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预防保护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有义务结合学科特点,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平时教学中。
3、理、化、生实验老师在上实验课前,应对实验仪器进行检查,具体指导学生正确操作,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将实验仪器、药品带出实验室。
4、严防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教育法规等造成的学生致伤残、致死等学生伤害事件的发生。不得将学生独自留在教室、办公室或其它无人场所。
5、上课时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接听电话;更不允许擅自让学生离开教室或学校。发现学生缺课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发现学生有病痛或发生意外伤害的须及时送医院,并立即与班主任和监护人取得联系。
6、参加各种竞赛、考试、校外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并制定出安全预案;需租乘校外车辆的,租乘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经过车检,车况良好,不得超载。
7、放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留堂。
8、对于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在事故现场的教师无论是否是自己的工作,均有责任对安全事故进行积极稳妥的处理,并及时向值周领导汇报。
9、受班主任委托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代管期间履行班主任职责,并负有班主任工作的安全责任。
10、禁止乱收费或私自向学生推销(含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
11、其他未尽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职责。
12、科任老师是所在课堂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档案室和科任教师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学年结束有效。
学校校长(签名): 科任教师(签名):
*****学校(盖章)
2012年9月15日
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教师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安全工作,增强科任教师的防范意识,形成领导具体抓、师生配合抓、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局面,确保学校有安全稳定发展的环境,学校特与科任教师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任教班级安全工作,对任教班级安全工作负连带责任。对自己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内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二、注意自身安全,并主动配合班主任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要严格检查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程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确因个人能力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值周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坚决不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开展教学活动。
四、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要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访问、参观、游览,要先申请,制定安全预案,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保证把学生安全。
五、实行安全工作首问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若发现学生拥挤、哄闹、打架斗殴、旷课、不遵守作息时间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制止并严格教育,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否则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六、在学生正当权益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要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发展,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否则,承担事故连带责任。
七、主动、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发生在身边的突发事件,若听之任之、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当,承担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杜绝事故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与全校任课教师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自觉学习法制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守法意识提高警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治安防范意识。依法从教,以德从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打骂学生,不用教师忌语。
3、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严禁脱离岗位,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教学。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课堂。
4、任课教师是课堂直接责任人。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学生无故旷课或中途逃学,任课教师要及时追查去向并告知班主任;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教育;恰当处理好课堂偶发事件,及时调控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防止意外发生;若发生意外事故,该堂课的教师要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若须及时疏散的,教师应按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学生立即疏散;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本学科特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5、教学过程中所用的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等应妥善放置,消除安全隐患。
6、体育教师上课、课外活动与训练前应检查所用体育设施和用品的安全情况,按规定完成准备活动,强调活动中的安全事项及自我保护,询问有无不适宜本活动的学生,做到全程监控活动。
7、实验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实验,讲明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全程监控学生实验。
8、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在校门口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任课教师也是学校其它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协助班主任维持秩序,并切实完成好学校布置的安全任务。
10、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在非教学时间,教师若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教育学生。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高度负责,及时汇报并同时妥善处理。
二、教师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学校对任课教师教育管理情况作为教师学年度考核内容。如有事故发生,学校将进行责任倒查。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教 师(签字):
2015年 2月
茶棚小学2015年度任课教师
安全目标责任书
2015年2月
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教师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安全工作,增强科任教师的防范意识,形成领导具体抓、师生配合抓、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局面,确保学校有稳定发展的环境,学校特与科任教师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任教班级安全工作,对任教班级安全工作负连带责任。对自己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内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二、在生活工作中注意自身安全,并主动配合班主任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履行《安全目标协议》、《住校生管理目标》,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要严格检查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程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确因个人能力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值周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坚决不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开展教学活动。
四、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行为要规范,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访问、参观、游览,要先申请,制定安全预案,经学校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保证把学生安全带去,安全带回。
五、实行安全工作首问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若发现学生拥挤、哄闹、打架斗殴、偷摸、旷课、不遵守作息时间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制止并严格教育,并向年级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否则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六、该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叫学生代劳,更不准将学生叫到自己寝室,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概由教师本人承担直接责任。
七、在学生、教师正当权益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在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控制事态发展,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否则,承担事故连带责任。
八、主动、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突发事件,若听之任之、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当,承担直接责任。
九、上课教师应清查学生人数,查明缺课学生及原因,及时上报班主任或值班领导处理。若听之任之、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当,承担直接责任。
十、教师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若造成纠纷或严重后果,有教师承担相关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学校负责人 _______ 教 师(签字)________
付河学校
2015 02
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学校要求你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好你所在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现在与你签订2011-2012下学期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该节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上课时要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询问去向,作好记录,必要时报告德育处或学校。
2、针对上课时出现的意外情况,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教师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组织好学生,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3、维护好学生秩序,避免出现起哄、拥挤、离位等现象,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课堂。确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4、要维护好课堂秩序,防止出现打架斗殴等伤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5、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6、实验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来进行实验,要保证实验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别是有危险的化学药品以及注意实验操作过程中的用电安全、防火等一切安全隐患。
7、体育课、活动课教师要保证安全讲解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禁止学生单独活动。
8、全体教师要及时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认真按要求值班,落实安全责任。
分校长(签字): 任课教师(签字):
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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