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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有效推进2015年部门目标责任的全面落实,经总公司研究决定,与 客运 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注重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总公司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抓好本部门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力争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有效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年度事故率严格控制在0起以内,警钟长鸣、防患未然、长治久安。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经营和安全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提高经济效益
经济指标:按总公司规定标准全额收回各项费用,并按时上缴财务部门,做到账目清楚、合理规范。不断开拓,增加收费项目,在2015年基础上增加毛利润 100 万元。
三、提升服务质量
1、2015年车辆总数增加到70辆。
2、加快接驳运输工作进度,5月份完成一条线。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岗位工作要求、安全操作流程,使工作有章可循,提高服务质量,避免服务理念过于抽象的表达,以致于员工难以理解或产生歧义。
4、重视员工培训,增强员工服务的技能水平,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对服务执行工作进行全面的实时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5、建立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系统,保证管理的高效性,使企业管理再上新台阶。
四、建立骨干领导班子
建立一支具有超强凝聚力的高效团队领导班子,并在全体员工中树立忠诚职业道德的好风气,构建员工对企业忠诚、企业对员工负责的和-谐局面,进而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必须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
完善组织机制,加强领导职能。
五、总公司决定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12月份工资作为考核工资。
六、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自2015年元月1日起执行。
责任部门: 集团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客运企业责任状
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贯策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其相应的规章
制度和措施,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全年力争实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旅客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不发生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不发生无照经营和无序竞争现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层次明确责任主体,积极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指导思想。特制定本责任状(责任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控制各类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接受考核单位的检查和业务指导。
二、2016年期间责任事故控制指标,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和职工的身上。
2、 制定旅客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组织有力,信息畅通。
四、严把客运站、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进入客运市场的准入关
1、 营运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车辆技术评定、二级维护、按时进行营运证年审;严禁无营运手续的客车进站营运或未经运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客车进站营运;
2、经营者不得将营运车辆交于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3、营运车辆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旅客意外伤害险及承运人责任险;
4、要把“三品”检查工作列入车站日常站务工作中;
5、凡进站的营运客车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例检;在发车前需有车辆例行安全检查签字和驻站工作人员统计实载人数后,签字方可发车,严禁车辆带病行使;
6、严禁客运站超员售票、检票,站内无票上车,以及超员出站;
7、严格履行出站登记制度;严禁只收钱不售票或为车主整车售票;
8、营运客车报班时,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检查安全例检合格证、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资格证、承运人责任险;
9、客运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设备设施必须齐全有效;营运客车上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告知牌、便民袋、清洁袋、晕车药等。
10、客运企业对GPS的使用情况作为安全例检的一项重要内容,凡不按规定使用GPS的车辆,一律停发班次,直至能够正常使用,要求客运企业专人24小时值班监控GPS,每天对GPS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发现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行为立即停止该驾驶员上岗。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专人24小时值班。
11、客运班车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减班次、停止运行,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车辆或着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必须在核定的客运站停靠、上下旅客、装卸行包;客运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售票场所售票,不得强揽旅客,客运经营者或司乘人员收取票款必须给旅客车票,票款必须相符;
12、运距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双驾,双驾人员不许出站后任
意调换其他司机及一人驾驶。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要求;
13、客运经营者必须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安排,进站营运,不得扰乱客运秩序;
14、当客车途中遇到非常情况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疏散旅客,同时通知车站、车站驻站办、交-警、运管局、保险公司;
15、安检员必须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检证方可上岗;
16、聘用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方可上岗,班车如更换驾驶员必须给公司和驻站班备案。驾驶员档案记录、 学习记录需备案存档;
17、线路正点车不允许临时请假及包车、不得脱班包车,包车牌必须注明途径线路和公里数,包车合同必须有企业领导签字,并且要求驾驶员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
18、夜间行驶车辆必须落实2:00—5:00休息制度,监控人员做好夜间行驶停车记录,并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19、冰雪天气必须待交管部门探路允许后方可发车。
20、灭火器、防滑链、三角桩必须有消防部门年检贴。
21、营运客车必须在指定停车场地停放;所有班线停班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进出站口必须有值班人员登记把关;
22、要求客运司机在发车前向乘客承诺做到“五不两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在4小时之内、夜间
连续驾驶时间在2小时之内),不接打电话,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进展情况和动态进行宣传报道,利用新闻媒体或培训班的形式向司乘人员、站务人员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客运企业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甲方:朱华生(公司董事长)
乙方:陈庆生(公司安全经理)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在客车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共同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签定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二、甲方权利及责任
1、严格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形成安全管理网络,不断补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做好对乙方车辆管理工作,编制保养计划,及时通知督促乙方将车辆按时进厂二保作业,每月进行一次车辆技术状况普查,督促乙方配齐装备器材,并做好车辆年审工作。
3、负责做好对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资格审查,严把驾驶员资格审查关,严格执行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制度。
4、认真组织对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的安全宣传和安全行车知识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按时组织安全学习,定期对事故进行按理分析,对行车肇事者进行严肃处理,不断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的自觉性。
5、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抓好车辆例保检查,车辆月检和上路检查工作。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营运。认真纠正和制止一切违章行为,严格查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三、乙方权利及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安全行车知识,服从交通管理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维护企业信誉。
2、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每月参加一次车辆月检,根据保养计划,按时进厂进行二级维护,自觉接受安全部门组织的对车技术状况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自觉进行整改。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及良好的车况。不开“带病车”。
3、乙方或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经甲方的安全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准驾驶我司客运车辆。
4、积极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自觉遵守车站规定,服从车站管理,做到准班、正点、不甩客、不发生抢客源、超载、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共同搞好车站秩序。
5、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抵制和检举甲方管理人员的不正之风,确保安全生产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车辆肇事,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安全部门及时如实报案,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和伤员的抢救工作,乙方或乙方聘用的驾驶员要全额承担事故处理费用。经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承担。
四、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全年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按期缴纳各项规费、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企业作出贡献,经考核评比,甲方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乙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甲方将给予特殊奖励。
3、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或亲属的身体伤、残、亡,处罚300元。
4、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学习,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处罚50元。并进行安全补课处理。全年安全学习累计缺席3次以上者,甲方有权取消驾驶员的准驾资格。
5、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存在下列违章行为,处罚200元,并驾驶员停驾学习15天。
(1)私拉乱用驾驶员;(2)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3)将车辆转交给准驾车型(驾驶证和道路从业资格证)不相符的人驾驶的或将车辆交给被相关部门取消驾驶客运车辆资格的驾驶员驾驶的。
6、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在经营行为中,凡被交管部门认定有违章违法行为的,甲方依据交管部门的相关资料,处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违约金200元。
7、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在经营行为中,凡被有关执法部门认定有违章违法行为,造成有关执法部门对公司或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或处罚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或乙方聘用驾驶员承担。
8、甲方各级工作人员,因在工作中失职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按企业有关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甲方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搞不正之风,被查证属实后,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甲方给予责任人一定经济处罚或开除。
五、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一式二份,甲方(公司)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移交司法机关裁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营运)责任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城市客运行业实际,城市客运统管办与城市客运经营(委托)管理企业共同订立如下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营运)责任书。
1
第二章 签 约 双 方
第二条 本责任书签约双方为:
甲 方:城市客运统管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第一责任人:
地 址:
乙 方:
第一责任人:
地 址:
2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城市客运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规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客运的经营(委托)管理企业及其所属经营者履行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职责和行业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营运)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甲方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营运)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要求乙方当场纠正或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资料、报表,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四、甲方有权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城市客运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营运)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严格履行客运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维护乙方合法经营权益。
二、定期召开各经营(委托)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营运)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行业防范安全事故工作。
三、定期对从事城市客运行业管理的管理人员、委托管理企业的经营者及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
四、认真研究和解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营运)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通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多种形式的安
3
全宣传活动,加强对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营运)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各企业经营者和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营运)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营运)工作落实到位。
六、做好城市客运市场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各企业通报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
七、做好乙方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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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一、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城市客运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规定》,结合城市客运生产(营运)经营特点,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营运)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二、有权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客运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规定》要求其管理人员、经营者及行业从业人员掌握本职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营运)技能及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有权根据《市城市客运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规定》与企业所属经营者、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营运)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营运)职责。
四、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投诉。
五、有权对城市客运安全生产(营运)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有权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城市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规定》,对企业所属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定期检查,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复验。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管理规定及客运行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营运)具体措施和方案,并按要求将落实情况
上报行业管理部门。
二、各经营(委托)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营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与分管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营运)工作。各企业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各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工作若有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三、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营运)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营运)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指标挂钩,认真做好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四、制定安全生产(营运)目标责任的有效措施,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营运)目标责任书,做到安全生产(营运)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逐级考核,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与城市客运行业管理要求相适应并具有安全员资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营运)责任人职责,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保证其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有记录,对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要认真组织落实。
六、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营运)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组织进行应急演练,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营运)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营运)宣传教育工作,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
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营运)意识和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能力,使其牢固掌握安全生产(营运)知识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活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必须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保证安全营运工作落实到实处。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形成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负责本企业营运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查自检,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及措施落实工作(每月不得少于2次),负责对本企业营运车辆消防设施配置、维护、更换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整改验收,做好记录上报行业管理部门,预防事故的发生。
九、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营运)工作的宣传落实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对本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准确的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对人身伤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30分钟内)赶赴现场,并立即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严重程度,以便及时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职责。
十二、各经营(委托)管理企业每半年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按规定时间上报行业管理部门。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七条 城市客运经营(委托)管理企业及所属经营者、从业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八条:企业安全生产(营运)责任制与企业年度考核目标相结合,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六章 其 它
第九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15年1月 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十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既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市客运统管办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企 业 乙 方 年 日
(盖章) 月
客运公司安全责任书
为有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对各岗位的安全责任采取谁主管、谁分管、谁操作、谁负责的层级安全责任制。 同志,在本公司从事其岗位安全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2、协助科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履行分管安全工作职责。
3、做好安全工作原始记录,建立健全档案和台账,填报统计报表和资料。
4、督促和协助安全内勤做好收集、整理和保存安全管理文件及有关安全资料的工作。
5、定期分析安全情况,向领导提供文字数据和资料。
6、做好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培训、安全工作活动等各种记录及资料整理。
7、负责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适时监控公司车辆安全运行状况,纠正安全行车违章行为。
8、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工作,做好公司车辆的保险台账,严把车辆的保险关。
9、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
的经济处罚,并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为公司安机科内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服从公司安机科科长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凡在工作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失职,导致不良后果,愿接受处罚和相关责任的追究。
责任人签字: 直接领导: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XXXXXX客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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