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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收费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继续巩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成果,防止乱收费现象反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实行责任管理,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坚决反对软化、懈怠现象发生。
2.加强收费工作领导,校长对所辖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对收费工作严格把关。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对教职工持续开展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的长效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学校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透明学校收费情况。
4.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工作制度。从源头抓起,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建立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责任制度和内服约束、监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5.把规范收费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要使用正规票据,及时与学生结清相关代办费用,确保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6.各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免费项目,严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7.切实规范教辅用书管理工作。坚决执行“一科一辅”原则,严禁向小学
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资料;为其他年级学生代购教辅资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且学校应做好统一代购服务,不得从中牟利;除“一科一辅”外,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不得允许有关人员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资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和购买学习用品;不得违法翻印各类教辅资料。
8.严格执行上级规范办学“五严、六严”规定,各校不得违规补课收取学
生费用;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举办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学生收取费用。各校要与教职工签订相关责任书。
9.各校不得组织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不得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收费。
10.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高度重视学校收费信访举报工作,加大自查整改力度,把本校教育收费工作做好,坚决杜绝越级信访举报现象发生。
11.不得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责任追究
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致使本单位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面出现问题的,县教育局和中心校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本责任书设定期限内,学校负责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变动的,谁接任谁负责,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四、本责任书由中心校与各校签订,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心小学: (签字) 小学: (签字)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学校规范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
2、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5、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教师(签字):
大寨子小学
2015-2-15
收费目标责任书
根据滕州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有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特签订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1、严格滕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凡不符合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一律不收,不私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所有收费都必须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才可收取。
2、严格按照《目录》征订学生用书。不给学生征订规定以外的图书、练习题、试卷等,不向学生推荐到某某商店去购买学习用品或学习资料等。
3、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收取的费用,按上级要求收取,并及时上交教委办。
4、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除全额退还学生外,还将视其情节,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一票否决”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校 长(签字):
教 师 (签字):
大坞镇东阳温小学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按照区教育局办人民满意教育和规范城区学校招生、收费工作基本要求,我校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中小学收费“十不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办学的一件大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中之重,认真部署,强化管理,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为此,学校与各位教师签订如下责任书:
1、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严禁任何班级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各班除按规定向学生代收书本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任何教师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4、不准教师组织本校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5、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强迫征订行为。
6、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生活用品;严禁班级统一或强制为学生办理人身保险。
7、治理乱收费,各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乱收费的班级,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 责任人
2012年3月
管理教师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我校级段领导与本级段教师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各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坚决执行有关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从严治教的重要内容,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二、各教师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学校要求收费。各教师要认真执行上级收费管理制度,不私立项目收费,不多收费,不搭车收费;严禁向学生乱罚款、推销各种资料、文具及其它用品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诱导学生到指定摊点购买图书、报刊、教辅、考题等资料。
三、各教师不得强制、代理、统一组织根据政策按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组织的收费活动,如:看电影、体检、防疫、保险、校服等。
四、各教师一律不准利用午休、延长下午放学时间和夜晚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准组织学生搞有偿家教;不准在校外租用场地办班收费补课;不准授意所教的班级的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违规补课活动。
五、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追究责任。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三年内在评优秀、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情况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教师,级段领导建议上级调其本人到偏远地方任教;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移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级段领导:
教师签名:
2015年 2月26日
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翟镇初级中学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 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 收费政策中规定的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校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它票据。学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应收项目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3、 严禁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际,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使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一费制”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参考书、习题集、测试手册、报刊杂志等各种资料和其它用品。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4、 其他部门根据政策按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组织的收费活动(如看电影、防疫、保险等),学校不强制、不组织、不引导、不代理,严禁学校和教师个人参与。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为学生无偿供应开水,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开水费、纯净水费等。
5、 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优、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主管领导的责任。
6、 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学校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监督,
翟镇初级中学(盖章):
校长(签章):
责任人(签字):
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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