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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圆满完成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街道办事处特与 村
签定《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切实保护耕地。确保本村基本农田面积控制在 公顷以上。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认真实施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制订保护措施,设立保护牌,明确责任,落实到户到地块。
2、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
(一)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处的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二)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三)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四)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
设。
二、考核与奖惩
1、街道办事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2、街道办事处年终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全面检查,考核分数计入村目标考核中。
3、街道办事处将根据检查结果给予奖惩。
街道办事处 村委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街道办事处
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发「2004」2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杜绝违法占地等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耕地。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与 (管理区、村)签订《2015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切实保护耕地。
2、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任何建设单位和个人占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到上级土地主管部门办好一切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3、各管理区、村要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违法占地、乱批乱划和乱搭滥建等现象的发生。
4、对辖区内的石头塘、矸塘等各类开采项目,要加大监控力度,杜绝出现无证开采、超层、越界等违法现象。
5、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杜绝因违法占地、非法取土、挖矸、采石等引起的群众上访。
二、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1、各管理区、村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土地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
3、办事处将组织土地建设信访等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对发现有违法占地破坏土地违法开采等现象的,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第一责任人党纪处分外,还给予第一责任人500—1000元的罚款,罚款全部上交财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办事处年底对管理区村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违法占地、非法取土、挖矸、采石、上访等现象的管理区村年底不得评先树优,并对第一责任人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
5、任何单位不得搭车收费。搭车收费的,一经查处,一律没收上交财政,除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对第一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罚款全部上交财政。
6、根据考核,对完成责任书突出的管理区村及个人进行表彰,并在年底的审计中给予总分 %加分。对完成责任书较差的管理区村,除在年底审计中给予总分 %扣分外,还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
街道办事处:(盖 章)
(签字人)
管理区村: (盖 章)
(签字人)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_____与______村签订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镇政府下达的 亩。
(二)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镇政府下达的 亩。
(三)确保本村区域内无违规用地、无违规占地。
二、考核与奖励
(一)村委会对镇政府下达给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负全责,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政府具体组织协调好各项指标落实。
(二)依照镇政府下达给村的指标,国土资源所应在镇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村委会,并促使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自查,镇政府将组织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村整体工作、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具体考核办法,镇政府另行制定。
_______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村主任签字: 月 日 年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规定”, 人民政府与 签订本责任状。各县(市)区(局)、乡镇、农林场、村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当地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
一、各级政府或组织应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保证完成以下五项工作目标:
(一)耕地保有量:本年末,耕地面积不少于 公顷。同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
(二)基本农田保护:本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公顷。建立并保管好基本农田标识,并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图上、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农户,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五不准 ”规定。
(三)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实施:切实落实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按规定及时足额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费用,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五)补充耕地:经依法批准的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后,应按规定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
二、各乡镇、农林场、村对以下事项实行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和设施。禁止闲置、荒芜耕地,承包者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以租代征”方式和以“休闲农业”等名使用农民集体所有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三、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
四、本责任状年度执行日期为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五、本责任书执行、保护目标不受领导变更,选举换届的影响,责任人变动时必须做好交接工作。本责任状一式三份,签订责任状双方和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各执一份。
人民政府(章) (乡镇、农林场、村)(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八堡乡2015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一、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现有登记亩数,其中基本农田不得少于现有登记亩数。
一年内发生1起违法用地案件或涉及基本农田0.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亩以上;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违法用地案件或涉及基本农田l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亩以上的,根据《临县2015保护目标责任书》进行责任追究。每发生1起非法占用耕地制止不力未恢复耕地的,在年终责任制考核中扣除1 0分。
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无违法用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除外)。
三、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用途管制和依法用地。
每发生一起违法规划用地行为在年终责任制考核中扣除2分。
四、农村宅基地审批审核率达100%。
因审核不到位引起民权属纠纷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五、土地纠纷调解率达到85%以上,确保辖区内大局稳定。 因土地纠纷引发上访、按照信访有关规定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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