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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目标责任书
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燃气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 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定本县燃气发展规划草案,制订发展本市燃气行业建设、发展和管理的具体措施,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 负责燃气企业资质审核、申报、审批和年度考核工作,对燃气供应站点进行经营条件审查,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供气许可证;
四、 负责燃气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等燃气工程参与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工作;
五、 负责燃气行业综合统计汇总和业务指导;
六、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燃气气质、燃气器具检验、检测、监督管理;
七、 对燃气市场实施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纠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燃气行业的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
中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燃气管理人员(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燃气企业办公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知道思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有关安全生产发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集团三级管理体系的要求,现向通河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下达2015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及要求。
第一条 安全管理控制指标
1、无特、重大责任性事故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发生频次比上年下降50%;
2、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除索赔外,由财务列支的金额)比上年下降80%;
3、按照集团《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之要求,按时处理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处理率达到95%;
4、事故上报率100%,无“虚报、瞒报、迟报”等现象;
5、燃气管线遭第三方破坏事故百公里管线不大于1起。
第二条 安全管理要求
1、经常对职员进行法制教育,增强职员的法制意识。
2、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3、在公司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4、积极配合综合办做好职员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职员队伍的纯洁。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5、值班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如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
6、人员来访须进行登记,先电话通知被访部门或个人,并由被访部门或个人引领来访人员入内。无明确被访对象的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特殊情况下,须报请综合办同意。未经许可,不得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7、员工携带大件物品进入或离开公司.进行登记,注明携带人姓名、物品名称、进出时间、事由并由经办人签字,必要时须出具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放行条。
8、公司员工坚持佩戴工作卡上班的制度。
9、公司及个人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10、最后一人离开办公房间时须关门上锁并关闭各种电源,各办公房间一律不许自配钥匙,如因工作需要配置钥匙者须经综合办同意,由行政人员统一配置并进行领用登记,个人之间不得私自转交,离职时须交回钥匙。
11、值班人员下班时须与值宿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失职人员除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2、值班人员须对办公区域进行例行检查,及时关闭公司各办公
室等场所的灯光及其它设备的电源。关门上锁前须再次巡视办公区域,检查各部门安全防范情况,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规定者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予以记录追究。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须保持冷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以防损失扩大,并第一时间内上报。综合办负责人及公司经理有责任进行调查、如确属重大安全事故,需速报公安机关备案侦破。确保落实本部门内的安全防范措施。
14、综合办须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及值班工作安排。切断除交换机、传真机、报警系统以外的所有电源。值班人员须定时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封门条是否按要求粘贴好。
15、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有特殊情况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16、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班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17、交-班人员应将当班时发现的情况、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18、当班人员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应协助完成。
19、接-班人员应注意检查岗位范围内的物品、设施和器械装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第三条 本“责任状”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及区域下发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责任状”由通河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经理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责任状”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六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公司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各持一份。
公司经理 (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2015.4.1
燃气使用责任书
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制定蜜蜂张街道办事处燃气安全使用目标责任书。要求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未经燃气公司许可,不得添装、拆卸、改装燃气管道,不得变动、损害供气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供气设施损坏,或拆卸燃气管道导致必须与燃气公司联系,重新安装试压。
二、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不得将燃气管道、气表装修时进行包裹,必须拆除妨碍安全供气的所有障碍物。
三、凡使用燃气的用户不得在同一空间使用第二火源。用方用气场所必须确保宽敞和通风良好。
四、 燃气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城市燃气使用的性质将燃气用于经营性行为:
(2)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3)私接燃气管道或者盗用燃气;
(4)擅自转供燃气;
(5)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6)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7) 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8) 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屋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9) 钢瓶必须要直立放置,不允许卧放或倒放。
(10)钢瓶必须要远离热源,摆放在易搬动、周围没易燃物,较通风的地方,灶、瓶距离在80公分以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钢瓶加热。
(11)不准私自拆卸、改装液化石油气专用设备,有问题请交供应单位处理。
(12) 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要及时关紧瓶阀,打开门窗,进行通风疏散。在泄漏场所,要严禁各类明火(包括烟头)严禁开、关各类任何电器设备。
(13) 发生火灾要尽快切断气源(关瓶阀),切忌将瓶放到,并及时报火警,电话:119。
(14) 严禁私自排放钢瓶中的残液(气)。
监管单位: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2016年燃气企业安全责任状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市燃气正常供应,现与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保证正常安全运行,全年无发生爆燃、爆炸事故,无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范围用户停气事故。
(二)企业内部治安状况良好,管理有序稳定,确保企业无重大、特大刑事和治安案件,无发生影响安定、稳定事件,无发生黄、赌、毒案件,无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二)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督考核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三)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四)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五)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安全用气常识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使广大市民养成安全使用燃气、正确使用燃气器具、自觉维护燃气设施的良好习惯。
(六)建立健全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切实落实对用户燃气设施定期安检职责,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常识的宣传、指导。
(七)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爆、防泄漏等事故处置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落实《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气。
(九)禁止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禁止充装销售非本企业钢瓶,出站带气钢瓶必须做到塑封、企业标识、警示标签齐全。
(十)强化液化气钢瓶管理,完善瓶装液化气钢瓶流向体系建设,实现钢瓶在储配站、供应站、用户间的闭合管理。
(十一)禁止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无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或者无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
(十二)认真做好防汛抗台工作:
①全面落实防汛抗台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
②全面开展防汛抗台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③全面提升防汛抗台应急能力,确保有备无患。
(十三)严格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四)自觉服从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
莆田市燃气管理处(公章) 责任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燃气公司安全责任状
鉴于春节前集中对3274户居民用户的点火送气,面临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安全管理严的工作实际情况,为确保送气工作的有序组织,优质完成,确保绝对安全,特签订此安全责任状:
1、负责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对点火送气安全管理负责。
2、严格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公司送气点火工作流程和技术规程, 严格工作质量标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发生。
3、对所有送气楼盘必须做到100%开门入户安检,对送气户必须100%签定联保协议,对送气空置房必须100%签定管理协议。
4、对实施送气点火作业的每个人必须签定安全责任状, 做到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
5、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将启动安全管理问责机制, 并处5000—10000元罚金。
阳泉市煤气公司 ( )管理站
用户管理处: 安全责任状签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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