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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服从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管理,做到政令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根据非煤矿山相关法律法规,镇政府决定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纳入目标管理:
一、证照齐全。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取得依法开采的各种证件。包括《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证件。(10分)
二、现场管理。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坚持“梯级开采”,严禁掏空开采;及时消除危岩活石;严格按《操作规程》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尤其要坚持放炮时的站岗放哨;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场地的管理;机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设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工人必须佩戴相关防护用品。现场管理好,措施到位。矿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非矿山职工不得进入作业场所玩耍。(35分)
三、安全培训。非煤矿山企业必须送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配齐特种作业人员,企业每月至少组织2次以上由业主、矿长参加的职工安全培训会并有记录,并将培训情况上报镇政府经发办。特种作业人员齐,培训到位,并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10分)
四、山地灾害。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加强对企业所影响山地灾害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理山地灾害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及时上报镇国土所。(10分)
五、报送相关资料。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及时上报各种资料表册。(10分)
六、按时参加县镇两级安全工作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分)
七、及时足额交纳税费和1000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如发生责任事故或死亡事故,抵押金全部扣除,重新交纳。(10分)
八、有办公室,各种制度健全并上墙,成立领导机构并责任到人。(5分)
九、镇政府年终评比在95分以上的可以参加评选先进;发生安全事故不评先进。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企业和镇政府各执一份。
八、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到20XX年12月31日。
2012年非煤矿山目标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巩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成果,强化矿山安全监管,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辖区内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二、主要责任目标
1、非煤矿山开采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公示上墙,并抓好落实。
3、、三大员、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有记录。
4、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重要、危险部位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预防职业病发生;禁止在雾天、雨天、冰雪天气、台风期间及夜间组织开工生产。
6、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投入,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7、按设计要求规范开采,自上而下采用台阶式开采,严禁越界开采。作业现场必须有跟班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纠正“三违”,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同时做好安全检查日志。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限期整改的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完成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接受检查。
8、电力线路安装规范,电气开关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有可靠的接地保护,防雷、防静电符合规范要求。
9、严格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爆炸物品。
10、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完成预案报备制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员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定期开展事故救援演练,与就近的矿山救护队或其他救援队签订救护协议。本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县安监局电话:0358-6024427),同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不得延报、谎报、满报事故,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11、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档案建设。
12、建设按设计要求规范建设,在建设期内禁止从事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三、管理办法
县安监局、乡镇安监站将不定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照责任状目标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责任目标要求,情节轻的限期整改,同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签章)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5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为做好我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特就有关安全生产事项与业主签订本责任状。
1、非煤矿山业主,必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各非煤矿山业主生产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矿区范围内应悬挂“生产重地,闲人免进”标牌以及安全生产标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3、砖厂在取土或采石时,必须实行梯级采挖,要留一定坡度。严禁挖陡坡陡坎,避免塌方伤人。
4、有电器设备和机械设施的矿山业主,要有警示标志和安全护罩。注意安全操作,确保用电安全和机械运转安全。
5、有爆破作业的矿山业主,爆破工作必须指定有爆破资质的专人负责,炸药、雷管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和爆破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开采矿产爆破时,事先要有一定的警戒范围。四周要有专人警戒,确保在警戒范围内无往来人员,严禁疏忽大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6、矿山业主必须做好防火工作,不管生产是否用火,都要有防火安全制度,并备齐消防器材,杜绝火灾。
7、每天在作业前,矿山业主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必须对全厂作业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工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要求每月召开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并作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8、因矿山管理不当、管理人员严重失职、生产人员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造成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9、发生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的矿山业主必须停业整顿,整改无效果的,报请有关部门予以注销关闭。
10、未认真履行以上责任规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1、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宝源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和履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立状单位:宝源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签状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非煤矿山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柳林乡人民政府特与 (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控制指标
1、杜绝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
2、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3、杜绝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各类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二、工作指标
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柳林乡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有各项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研究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加强矿区管理。建立安全检查、会议记录、隐患整改、职工信息等一整套安全管理档案;矿区要有标准的办公用房,做到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档案管理规范;矿区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审批范围开采,不越界开采,保证不引发越界开采等群众纠纷。
4、认真学习国发2015[23]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证管理人员、职工具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各类培训必须建立台帐。
5、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企业要自觉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或者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指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矿山企业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装备齐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夏季提供必要的防暑药品;为全部企业职工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8、特种作业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严禁带病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严格爆炸物品管理,做到按规定存放,专人保管、使用,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0、露天矿山开采必须实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方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爆破作业后要先清理危岩、浮岩、悬岩,防止滑坡,禁止在未清理危岩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1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矿山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制订可操作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和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12、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自觉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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