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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目标责任书
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必须接受辖区乡镇卫生院的直接领导和业务指导,因工作能力不足、办事敷衍拖沓、不能履行责任或不服从领导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要及时进行调整,亦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减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并报县局备案。
二、详细掌握本村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数,各年龄段男女儿童数,孕产妇数,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重性精神性疾病患病人数,糖尿病、高血压患病人数,并按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
三、按报告时限,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登记,完成初步调查及现场处置工作,报告及时率100%。协助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四、及时收集、传达预防接种信息,按要求,开展疫苗常规免疫、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确保疫苗效价,履行告知义务,实施安全接种,及时上卡、上证,上报接种数据。开展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急性迟缓性麻痹、乙肝、麻疹等监测。
五、准确掌握本村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动态。包括新婚、
新孕妇女、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孕产妇儿童保健,特别是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情况及动态等。协助做好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和儿童健康体检,积极参加卫生院组织的例会和培训。
六、负责了解本村孕龄妇女的孕育情况,对准备怀孕的妇女及时发放叶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随访,督促按时服药,并将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七、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宣传工作,配合乡镇卫生院建好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对建档居民每季进行一次随访,及时、准确、全面收集自愿建档农村居民基本情况、主要健康问题、卫生服务记录及医疗等信息,随时上报卫生院入档,完成录入。
八、落实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完成村级督导访视任务,结核病人报告率、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追踪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每月巡回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参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调查与随访,提供治疗信息和关怀服务。在定点医院指导下对艾滋病患者提供家庭治疗和开展心理、健康行为干预。开展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及其家庭关怀服务和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参
与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辖区内居民艾滋病干预、随访率达100%。
九、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及时提供和发放健康教育手册、传单、折页等宣传资料,每季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5年版)》要求,对35岁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量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随访,询问病情,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全面搜集所在村老年人人口信息,并在卫生院指导下,认真做好健康危险因素调查评估、健康指导、健康管理和随访等工作。
十一、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乡村医生签订责任书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乡村医生签订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省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特下达2015年-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二)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协助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儿童保健。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必要的健康指导。
(八)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各项卫生政策宣传。
(十一)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十二)居民满意度评价。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镇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要求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三、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对本镇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
(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对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5日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县卫生局。
四、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省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二)考核结果应与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考核分数6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卫生院、乡村医生各执一份。
xX中心卫生院(盖章) 村卫生所(盖章)
年 月 日 乡村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乡村医生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区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进一步加强我镇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根据《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2012年农村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各村(中心)卫生室室长为直接责任人。
一、综合管理(14分)
1、机构建设与管理(4分):村卫生室内部布局设置合理,符合要求,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符合百镇千村示范卫生室硬件标准。
2、乡村一体化管理(4分):实行基药网上采购,统一使用谷仓软件,接受卫生院的业务管理与指导,按时参加会议,财务及药品帐目清晰。
3、信息管理(2分):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农合等相关信息。
4、新农合(4分):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即时结算报销、信息统计、补偿公示等,严格遵守新农合有关管理要求。
二、公共卫生服务(48分)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分):掌握本村常住人口、流动人
口数及各年龄段男女儿童数,尤以孕妇、产妇、婴幼儿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使用和更新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并逐年完善。要求以村为单位建档率达到70%,电子建档率达到100%。每月25日前结合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报表及时率100%。
2、健康教育(5分):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健康讲座,及时提供和发放健康教育手册、传单、健康处方及折页等宣传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按要求每季定期更新宣传栏内容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5分):及时收集、传达预防接种信息,按要求配合公共卫生科开展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预防接种、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履行告知义务,实施安全接种。每月配合开展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通知预防接种,确保无免疫空白发生。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工作(6分):严格登记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落实转诊,归口治疗,不得截留、诊治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患儿。参与现场疫点处理、落实居家隔离观察、密接的追踪访视工作。完成1.5‰结核病人转诊任务,对确诊的结核病人
落实随访和督导服药、督促查痰、拍片,不得私自治疗结核病人,转诊率≥85%,管理率≥100%,追踪率≥90%。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参与干预行动。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5分):对35岁以上人群开展首诊测血压制,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逐步完成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询问病情、用药情况、饮食等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要求慢病管理率≥70%,规范管理率≥70%。 对脑卒中、心血管疾病进行登记。登记率≥90%。
6、孕产妇保健(5分):协助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准备怀孕的妇女和怀孕在3月内的妇女及时发放叶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随访,督促按时服药,并将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叶酸服用率达80%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晓率达90%以上。对产妇要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建册率≥85%、孕妇健康管理率≥90%、产后访视率≥85% 。
7、儿童保健(5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健康体检工作及必要的健康指导。准确掌握出生缺陷,体弱儿高危儿及新生儿死亡的动态情况。儿童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70% 。
8、老年人保健(5分):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管理率≥70%,规范管理率≥60%。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4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了解辖区内的患者人数及服药情况,并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1分):配合完成上级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任务。
11、搞好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重点人群服务手册和服务劵的管理使用等工作。(2分)(管理规定另定)
三、基本医疗服务(20分)
1、服务质量(10分):门诊登记齐全、处方书写规范,发热病人、肠道病人等登记齐全。一次性医疗物品、医疗废物、消毒等处置规范,登记齐全。急救药品贮备齐全。急救知识考核合格。业务学习笔记24篇齐全。
2、规范用药(10分):,合理使用激素、注射剂等,无重复用药,严格配伍禁忌等。不滥用抗生素,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
四、满意度评价(15分)
凡出现村民上访、举报,经查证属实,实行一票否决。
1、机构评价(5分):村委会及卫生院结合村卫生室参与或协助完成情况评分。
2、群众评价(10分):群众对卫生室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包括医德医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费用和服务环境等内
容的评价。
四、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3分)
按照基药制度和规定,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价销售,严格村级诊疗费制度。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卫生院定期对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同时按照考核结果下拨补助经费。对于不服从领导,不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的,卫生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公共卫生科负责人(签字): 卫生(中心)室负责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附:2012年各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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