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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三乱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纠风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落实。现制定本站二0一一年度治理公路“三乱”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分局关于治理和实现公路无“三乱”的文件精神,坚决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开展创建“三乱”不发生在我身上、我单位的活动,争创文明收费示范窗口。
二、每个岗位的执法人员,必须按我站制定的相关岗位职责,明确其执法职责、执法内容和执法权限,不得越权和失职,并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和处罚票据。
三、不得违反执法人员“六项禁令”、治超工作“五不准”和“三十条不规范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持有省人民政府授权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才能上岗。持证人员只限于本站区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超越工作地点进行执法活动。
五、不能随意在公路上设点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
六、不得利用职权向过往车辆及驾驶人员索取、收受不正当钱物。
七、不得进行违反规定的双向检查车辆。
八、执法人员不得违反各项规定纪律,私自放车、查车。必须保证所有车辆进入检测道接受检测。
九、治超行政执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十、违反上述目标者如属集体行为,全班开除;如属个人行为,就地开除;其他班员待岗整顿,并撤销班长职务。违反第二、四、九条者停职检查。违反第三、五、六、七、八条者一经查实,不论正式工、临时工一律辞退。一旦发生有新闻媒体曝光、投诉、举报,并事实清楚,社会影响恶劣者一律开除。
治理公路三乱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纠风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抓好治理水路“三乱”工作的落实。现制定二0一三年度治理水路“三乱”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治理和实现水路无“三乱”的文件精神,坚决禁止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开展创建“三乱”不发生在我身上、我单位的活动,争创文明收费示范窗口。
二、每个岗位的执法人员,必须按制定的相关岗位职责,明确其执法职责、执法内容和执法权限,不得越权和失职,并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和处罚票据。
三、不得违反执法人员“六项禁令”、 “五不准”和“三十条不规范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才能上岗。不得违反规定超越工作地点进行执法活动。
五、不能随意设点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
六、不得利用职权向过往船舶及驾驶人员索取、收受不正当钱物。
七、不得进行违反规定的检查活动。
八、行政执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九、违反上述目标者,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严重的,移交上级纪律监察部门处理。
单位签章:
责任人:
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海原县运管所治理公路三乱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要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证治理“三乱”工作顺利进行。
二、上路稽查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不得在职责范围以外从事不符合规定的活动。必须做到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工作人员证件“三公开”。
三、执行行政执法,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规范着装,佩戴标志。在公路路口检查时,不得双向查车,每次查车不得超过三辆,不得影响车辆正常运行。
四、要继续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对管辖范围内易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路段,实行重点监控,坚决落实每月至少上路检查一次的制度。
五、加大查办公路“三乱”案件力度。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股室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的资格。
单位负责人(签字):
股室负责人(签字):
二○一一年三月
2011年治理公路“三乱”
海原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二0一一年三月 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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