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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夏令营安全责任书
本次夏令营自2011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历时3天,从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经历整个夏令营活动期间,学员安全由我校负责。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夏令营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学员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责任书:
1.学校必须严格制定夏令营安全制度,认真检查整个夏令营活动的安全细节;学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积极参加学校和营地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必须指定2名老师全程陪同夏令营活动,负责交通、营地、住宿等安全;学员在乘车时,车内不得打闹嬉耍,更不得把头手伸出窗外,营地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学校应该对学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学员应该注意帐篷用电安全,不许擅自乱动所有用电设施,不许乱拉电线,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小功率电器应事先征得指导员的同意。
4.学校应选择有接待条件和接待经验的活动点,并与接待单位签订协议。学员在风景区游览时要自学遵守营地的规定,听从指导员的安排和指挥,列队行军,物品统一右手拿,不擅自活动,不许抢道,不许拥挤。
5.学员要遵守纪律,不许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包括利器),发生矛盾要找指导员解决。
6.学校对接待单位的饭菜须留存样品,确保饮食安全。学员要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吃零食,不在小摊点就餐,不吃不卫生食品,就餐时注意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发生。
7.学校和家长要对学员进行火灾水害知识教育,严禁学员在景区和室内玩火,防止火灾发生,严禁学员戏水、游泳。
以上规定关系到每个学员的人身安全,全体学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家长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家长(签字): 学员(签字): 学校(签章):
2016年7月23日
夏令营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校活动的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安全质量,确保本次夏令营工活动的正常进行,学校特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1、活动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全天教师值班严格到校和回家时间。
2、每项活动的组织者即为该活动班的班主任,每节课都要点名。活动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化班主任要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
3、学生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学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私自离校者终止该生的夏令营活动。
4、活动期间,每个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安排的科目上课,不得随意更改自己科目,否则按旷课论处,停止该生的夏令营活动。
5、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一经发现,终止该生的夏令营活动。
6、活动期间,学生要严格遵守课堂及课后纪律,听从班主任的安排,否则终止该生的夏令营活动。
7、上、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外逗留,严禁到危险的地方去。
8、活动期间,严禁学生与社会上人员有交往,更不允许把社会上人员带入学校。如出现以上情况,除终止该生夏令营活动外,如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还要按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夏令营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夏令营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体营员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责任书:
1.旅行社严格制定夏令营安全制度,认真检查整个夏令营活动的安全细节;营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积极参加旅行社和营地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旅行社指定1名导游和1名老师1名医护全程陪同夏令营活动,负责交通、营地、住宿等安全;营员在乘车时,车内不得打闹嬉耍,更不得把头手伸出窗外,营地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旅行社对营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营员不许擅自乱拉电线,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小功率电器应事先征得导游及老师的同意。
4.营员在风景区游览时要自觉遵守营地的规定,听从导游及老师的安排和指挥,列队行走,不擅自活动,不许抢道,不许拥挤。
5.营员要遵守纪律,听从导游及老师的安排,回宾馆后不许再私自外出房间上网、游玩等,并且积极配合导游及老师查房;如确有事必须给导游及老师说明并准许后方能外出。不许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包括利器),发生矛盾要找导游及老师解决。
6.旅行社确保饮食安全。营员要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吃零食,不在小摊点就餐,不吃不卫生食品,就餐时注意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发生。
7.严禁营员戏水、游泳。
8.营员在外期间,因不遵守该协议,因个人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个人负责。
以上规定关系到每个营员的人身安全,全体营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家长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家长(签字): 营员(签字): 旅行社(签章):聊城运通游-行社
时间:
暑期夏令营安全责任书
长安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安全责任书#e#甲方(组织方):
乙方(学员): 电话(手机):
为保证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组织方和学员的安全意识,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明确双方的责任,现依据有关法律,达成如下协议: 活动时间: 2015年7 月 25日至7月 28日
甲方责任:
l.保障暑期夏令营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和饮食安全,学员食品和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2.保障暑期夏令营活动期间的住宿卫生和住宿安全。
3.保障暑期夏令营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所用车辆、行车司机符合交通法规的各项要求。
4.保障暑期夏令营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对突发伤病及时采取急救措施。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责任:
1.学员应本着自愿参加、如实报名的原则参加本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习期间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及实习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学院将为暑期学校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法定节假日、来所旅途、返校旅途期间及在学院期间学员从事与实习无关等事宜导致的人身安全问题由学员本人负责,由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
3.实习期间,如果学员因违反学院的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或因其他方面的学员自身原因而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学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附 则:
1、本协议从乙方报到时生效,乙方离所时自动失效。提前到达或延后离开期间,责任由乙方自负。
2、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自发的疾病导致伤害等情况,甲方除承担未及时救助致使损害扩大的过错责任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3、本协议随暑期夏令营通知一起发布,乙方报名即视为自动认可,报到时正式签署。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员各持一份。
乙方: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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