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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您们好!
6月12日,东川小学结合教育部在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对全体学生进行了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并通报了近期全国多起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现就有关情况告知家长,希望引起广大家长的重视,配合学校一起做好安全教育防范,落实监护责任,形成安全教育防范合力。
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特致学生家长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周围河流、水库等危险源很多,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远离危险地,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教育学生光凭学校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家长的鼎立协助才能共同教育好孩子。另外,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三不”,即: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
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泥塘、水库、渠道等水域玩耍。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泥塘、水库、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教会孩子掌握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施救落水者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随着夏季的来临,强降雨天气增多,已经进入暴雨、雷电、洪水等灾害高发期,教育学生防雷电,防洪水的常识。我校走读生上学时间是早上8点20到校,中午11点40放学,下午13点50上学,放学时间是15点20,周五正常情况下下午15点20放学。如果上学或放学期间如遇到灾害性天气,父母一定要接送,如因家长疏忽、不履行监护责任引起路途上事故发生的,由家长自负其责。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东川中心小学
2016年6月12日
夏季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为增强学生的防溺水意识,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特与家长签订本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家长方面:
1、教育孩子不得到江、河、湖、塘、沟渠、水库等水域游泳或玩耍。
2、孩子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并有安全保障条件的情况下进行。
3、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4、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要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用火用电教育;还要教育孩子不进网吧、游戏厅等不健康的场所等。
学校方面:
1、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2、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的管理,在校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有家长的陪同并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要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主任、家长签字后,学生家长留存一份 ,学校留存一份。)
学生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XX小学
20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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