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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安全责任书
甲方:XXX镇人民政府
乙方(驾驶员):
为了加强我镇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保证各种车辆安全行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甲方)研究并结合全镇实际,对辖区内驾驶员(乙方)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遵纪守法。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贯彻执行、县府、我镇党委政府和县交通部门、交-警大队的相关道路交通政策、决定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文明行车。
二、加强学习。我镇辖区内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参加安监站组织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遇交通事故必须全力赴进行救助并及报警(县交-警大队:029-32772177 镇安监站:029-32730328)
三、文明驾驶
1、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车辆的有效证件。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作文明行车,不得有”三超“现象,不得酒后、疲劳驾驶,不得客货混装;特别禁止非专营运车辆装运民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药品;特别私家车、自用面包车严禁
载客,班线车辆要杜绝超限行驶。
3、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自觉接受交通检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使。
4、驾驶员在”春运“及其他节日运输时,要严格执行 “春运”、”节日”的有关规定,禁止有”抢运“和各种违章现象现的出现。
5、客运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营运,配合街道管理人员工作并按要求停放客运车辆,9座以上客车不得在四级以下道路行驶。
6、驾驶员不得驾驶“三无”车辆和报废车辆,更不准擅自改装机动车。
四、严禁客运车辆冬季早上6点以前,夜间10点以后行使。所有车辆禁止冰雪路及大雾天气下行使。
五、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本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自愿遵守,违反上述任何一款,出现意外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后果。
六、不属于本辖区驾驶员在胡家庙镇辖区内违反本目标责任制相关规定的,视同辖区驾驶员执行。
七、本责任书式两份,驾驶员和镇安监站各执份
XXX镇人民政府(章) 车牌号: 车辆类型:
责任人(签字): 驾驶员(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进站营运车辆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集体以及广大旅客、业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公路发【2015】2号《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交通部10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为确保运输生产的正常运行,车站与进站营运车辆经营单位(业户)特签订本责任书,条款如下:
一、进站参运车辆必须具备持有合法营运证明文件,持有有效“四证一牌” 及运输证、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线路牌和运输单位驾驶员上岗证明。
二、严格“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车辆必须备齐运行安全设施 (灭火器、三角木、玻璃锤、停车警示牌、安全带等并应齐全有效)。
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停车摆放应拉好刹车、关闭车辆总电源、锁好 门窗。
四、进站营运车辆必须做好客车内外的清洁工作,要干净整洁、卫生。各 种标识应按规定张贴、摆放整齐,不准在站场内倾倒垃圾。
五、严格履行安全例检和调度报班制度,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 和未报班的车辆不得配载承运。
六、凡进站营运车辆不得私运行包货物和站内揽客,必须做好危险品自查, 严禁利用驾驶车辆的便利,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和运输,行包托运必须交行包快运部安检方可办理托运。
七、在站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进库、发车应听从发车员旗、 笛指挥,站场内不鸣高音喇叭。
八、进站参运车辆必须遵守车站站场管理规定、并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接受监督。
九、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一律按站场管理,站务稽查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并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责任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12年进站营运车辆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车牌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实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自愿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甲方安全生产责任
1、应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与管理制度;
2、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危险品查堵制度,严禁危险品进站上车,一级客运站和旅客流量较大的二级客运站应配备安检仪,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旅客行包及托运物品的检查工作,必要时客运站工作人员可会同当事人开包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禁运品要按规定登记处理;
4、严格客运班车发班前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指定专人对营运客车进 1
行安全例行检查,对符合要求的营运客车,进行登记并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小时内有效。客运站调度室应对“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有效后才准予报班。
5、严格执行“四证一牌一单”原件报班审查登记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报派。
6、严格执行客车出站检查`制度。在客运车辆出站时,检查人员应上车认真核对车上装载人数,做好记录,要求当班驾驶员亲笔签字认可,方准放行出站;另外,长途班次单程400KM以上(高速路600KM以上)的,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并要求所配备驾驶员签字;
7、合理安排客运班次,避免大、中型客运车辆夜晚22点以后至次日6点前通行三级以下(含三级)以下道路。
二、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客运站安全管理和检查;
2、自觉做好发班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各项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不得承运危险品、禁运品;
3、每日发班前自觉接受安全例检,发现不合格项目,及时排除或到修理厂修复,必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和完善车上安全器具配备;
4、自觉遵守车站“四证一牌一单”原件报班制度;
5、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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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觉遵受车站出站检查制度,并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
7、当班驾驶员必须和车站档案驾驶员资料相符合;
8、负责聘用驾驶员及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自觉接受甲方和社会的监督;
三、附加条款(甲乙双方协商自行约定条款): 按《进站营运车辆违规处理实施办法》处理 。
四、甲方违反上述条款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并计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乙方有权监督和举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并计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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