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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医疗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加强我院医疗质量管理,保证临床医疗安全,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以精湛的医术、严格的管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现签订科室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1. 科主任和护士长是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医疗安全工作。在科主任领导下,成立科室质控小组,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强化质量意识,收集本科室临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2. 遵纪守法,并严格执行核心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每日勤查、勤问、勤巡视,并做好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3. 遵守医疗操作规程,不超越自己的职权,不跨越专业、科别,严格执行医院的各类上报制度。
4. 严格履行各项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等,为患者保守秘密,不随意泄露患者病情。
5. 科室积极组织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全科业务素质。
6. 科主任严格把好医疗文书质量关,督促科内医师规范书写,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病情变化并认真分析;不随意更改、外借病历内容;按时上交病历,做到及时查对、签字并审核;不开据假医疗证明,避免医疗隐患的出现。
7. 积极参加医疗组织的急救、会诊等工作,要到位及时、处理规范、记录完整。
8. 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认真学习、落实医患沟通相关制度和优质服务规范。
9. 如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科室必须及时、客观上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并积极主动处理或配合医院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院长签字: 科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医技科室医疗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医务人员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医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按章办事,违章必纠。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
三、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
四、做好医患沟通和各项告知工作。对危重病人的检查,要及时与临床医生沟通,做好救治准备,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记录和签字。 对一些特种检查(如CT)和侵入性检查(如胃肠镜),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或可引起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药房人员要详细告知药品使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用药。
五、仪器设备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报修,保证检查病人需要。
六、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
七、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
八、医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
九、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 上述九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如有违反并引发纠纷,应承担相应责任,科主任与院长签字,个人与科室签字,以示负责。
院长签字: 科室主任签字: 2012年5月
科室医疗安全责任书
主任: ______
为使全科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医疗管理制度》,制定科室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管理科室的医疗安全工作。有关科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有医疗隐患、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均必须立即上报科室责任人。科室责任人必须重视、亲自处理,争取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本科室。如不能在科内解决或患者∕家属向医务科等部门投诉的,科室责任人或当事人必须将事情经过书面材料及时上交科主任(夜班时交带班主任),经科主任过目后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同时向分管业务副院长汇报。
二、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查房,按时交接-班,并按医院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没有患者的医师可以按照规定休息,如果有患者没特殊情况下不按时查房,如患者有紧急病情变化由值班医师处置,没紧急病情变化超过八点半不来查房,如患者有意见导致纠纷,由经治医师负相应责任。
三、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深入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在岗时间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规定所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科内值班及交接-班制度。除节假日外,每早有晨会,科室按规定交接-班。接-班人员应该提前五分钟到岗,如果交接-班不衔接导致空岗,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由交接-班人员各负全责的50%,与科室其他人员无关,并按院内规定严厉处罚当事人。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
不许擅离职守,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经治医师每天查房时间内必须到岗,在岗时要随时处理自己所经治患者的病情变化。否则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及纠纷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门诊/病房首诊医师及护士对接诊病人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医疗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六、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任何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等;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征得同意后,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清上述情况而引发的医疗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七、医、护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严禁患者家属自己换点滴,要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八、严格执行病历、门诊手册等医疗文献书写规范。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并且有上级医师签字认可;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九、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
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院内相关规定严厉处罚。
十、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CR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或医保、新农合目录外用药,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同意并签字,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十一、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等,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特殊治疗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治疗。否则,引起医疗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科室内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如氧气、抢救药品、心电机、心电监护等,要做到值班人员按时交接、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果上述药品设备丢失或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本科室写出申请,经由医务科、护理部批准,给予处方权或单独值班。工作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教育部制定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进修实习人员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进修实习人员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纠纷、事故,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同时追究科室责任人的责任。
十五、、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十六、坚决取缔科室和个人私收私卖,如出现一经查实或任何原因被媒体曝光,出现一切后果当事人责任自负并停职待岗,给予扣发6个月工资及效益工资。 十七、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标准收费(杜绝不收、少收、漏收、高收),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八、如发生纠纷,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九、全科医务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凡是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怂恿当事人或为缠访者提供信息、出谋划策、扩大事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借病员之口达到报复个人之目的的,由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对其他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十、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在其他患者出现病情变化处置时,不得评论经治医师之诊疗方案,和与病情无关的提示性语言。充分了解病情后对症处置,需要交待病情时要审时适度,不要无中生有、故作神秘,唯我独尊,对正常的诊疗行为说三道四,惟恐天下不乱。因错误评论其他医生医疗行为或医疗单位医疗行为或医疗效果,引起患方与原经治医师或医疗单位产生医疗纠纷的,该医务人员作为该起医疗纠纷的第三人,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二十一、临床收治病人不能饥不择食,要量力而行,各科要掌握好住院指征、收住适应症,充分考虑科内现有技术水平和救治能力,妥善选择患者。
二十二、临床要和医技勤沟通,特殊患者由经治医生陪检,防止意外发生。 二十四、可以不收治复杂病例,但不能摊事,不可预料的事情可以谅解,但低级错误要避免,否则出现纠纷而发生的赔偿由个人担负。
二十五、接诊、检查、查房、抢救过程中不允许接电话,或由其他人代接,规范服务行为,注意言谈举止,医生间避免在患者家属面前对疾病诊断、治疗发生争议、告知要统一,以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为准,防止患者疑虑和误解。
二十六、有纠纷发生时,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要调动智慧及时化解,调解中必要时退一步未尝不可,有责任及时确认及时补偿,防止事态激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遇来访者先沟通,倾听诉求,针对诉求给予应答,化解矛盾。凡事往最坏处考虑,往最好处努力,针对危机如何应对,要有一定预案,及时确定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由于言语行为等服务不当引发纠纷时,确有过错存在,要严肃处理和处罚。
二十七、医务人员发生医疗纠纷并承担主要责任时,科室根据情节对该医务人员进行处罚,必要时移交院里处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上述各项规定,科室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对有违规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视情节进行严厉处罚。
*科医生:
*科护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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