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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车辆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进校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各种车辆安全行驶,安全停放,保障学校有个良好的教学秩序,保护在校师生的安全,现学校与车辆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合同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车辆;所驾驶车辆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学校有权拒绝驶入校园。
二、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
2、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校内车辆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
3、 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患的教职工不得在校内驾驶车辆,教职工过度劳累时不准驾驶车辆。
4、 允许进校的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行驶和停放,严禁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
5、 对停放在校内的车辆,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
6、对机动车在校内行驶导致的学校公物损坏和人员损伤,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7、学校上下学时段,机动车要让道给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严禁以鸣笛和挤压的方式争抢行车道。
8、所有停放在校内车辆自觉做到有序停放。机动车停放区域为:一号校舍绿化带旁,5号校舍西侧。听从安保人员的指挥。
9、所有机动车只能从学校东大门错时进出,不得上放学拥挤时段出入,不得进入教学区及操场。
10、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教职工,车辆严禁入校。
二、 对违规车辆驾驶人员的处罚:
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款的教职工,作以下处理
1、对于违法上述规定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学校将取消其车辆驶入校园。
2、按次在当月的安全奖中扣罚20元,直至扣完当月安全奖;年度超过五次违规停放和行驶的教职工,取消年度安全奖。
3、凡被取消年度安全奖的教职工,同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对造成影响的,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有权禁止其车辆驶入校园。
5、造成交通事故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合同签订前。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签约人一份。
学校安全领导负责人: 驾驶员签字:
xx小学
2016年9月1日
教职工私家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私家车的管理,维护学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私家车的管理,特制定《百尺小学教职工私家车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教师私家车必须避让学生上下学时段,私家车要实行错时进出校园,上班时驾驶私家车的教职工要比学生早到二十分钟,离校时 要等学生完全离校后才可离开。
2、进出学校必须慢速行驶,且车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遇到学生应让学生先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驶,防止撞人、撞物, 进入校园一律不得鸣号,其它外来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检查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3、为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私家车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区域,禁止停放在教室门前、学生活动场地、操场出入口,不得在校园内洗车、练车或试刹车。
4、停放在校园内的教师私家车,发生车辆车体划痕、刮痕、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与学校没有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
5、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生病,睡眠不足不许开车。
6、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无证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和车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不允许私家车上下班途中搭乘学生,甚至从事营运学生行为。未经批准不允许驾驶私家车从事公务和集体活动,违者责任自负。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1日止。
老城百尺小学教职工私家车信息登记
学校负责人: 私家车车主: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教师车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维护校园安全秩序,确保师生安全,提高教师校内驾驶车辆的安全意识,解决教师私家车校外无法停放的实际困难,根据教育体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允许教师私家车在确定的路线和限速的条件下驶入校内固定区域停放,并由学校责任人与各教职工私家车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签订对象:本校教职工进入校园的私家车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目标:杜绝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私家车责任人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
1、驾车人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规则。
2、教师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驾驶车辆必须以5公里/每小时以下的速度进出校园,无特殊原因,学校课间活动时间严禁私家车进出校园。
3、私家车进出校园要早进晚出,谨慎驾驶,注意观察,慢速行驶,不得与学生抢道。
4、任何情况下,在校园发生车辆与学生碰撞事故,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5、学校在固定区域提供教师停车场所,私家车要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车辆出现碰撞刮擦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学校仅提供从大门到停车场所的通道给教职工驾车使用,其它区域严禁驶入。
7、私家车严禁停放在校园门口和教学区,不得阻碍师生出入;
8、车辆要按时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病车不出门。
9、严禁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赌气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等。
10、教师私家车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
第三条:责任追究:如因疏于管理、操作不当、违反责任书第二条酿成的安全事故,将按照《十五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附则。
1、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私家车车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责任书由私家车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4、责任书一式两份,私家车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私家车责任人(签名):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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