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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民事起诉书
原告: ,女,1985年 月 日出生,住所地:南通市崇川区。电话:
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住所地:南通市崇川 。电话: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离婚;
2.请求法院判令房产为女方所有;
3.请求法院判决由女方抚养小孩,男方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我与被告于2015年1月2日登记结婚,2015年4月1日生育女儿陆林雪。由于女儿的出生及女儿的户口问题,被告父母干涉太多,严重影响了我们夫妻的感情。被告甚至于今年3月抛下当时没有收入的我和刚出生没几个月的女儿,回到其父母家居住,至今已9个多月,从未回来看望女儿一面,更未提供女儿的任何生活费用。被告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婚后由我母亲出钱购得房产一处,即虹桥新村112幢204室。房产证上虽是我们夫妻双方的名字,但实际是由我母亲出资,应归我所有。
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女儿陆林雪,被告每月支付相应抚养费,另请求法院判令房产为我所有。
此致
崇川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林静
2015年12月23日
离婚纠纷 民事起诉状模板
原告:姓名,性别,****年*月*日生,汉族,农民,住址,手机号***********。
被告:姓名,性别,****年*月*日生,彝族,农民,住址,手机号***********。
案件: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请人民法院依法准予我与被告离婚;女儿***随父随母生活由她决定;无共有财产争议。
事实和理由
(被告与原告结婚日期,并举出多例详述原告必须与被告分开的事情及理由。)
总之,被告多次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与被告感情不和分居并分居多年,被告与多名女子相好,我与被告的感情已彻底破裂,请人民法院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的规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原告:
2015年 月 日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住址:天津市xx-xx号,电话:xx-xx。
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住址:天津市xx-x号, 电话:xx-x,所在单位:xx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二、依法判令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x千五百元(¥x500.00)抚养费;
三、判令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四、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是经人介绍相识, 20xx年x月确立恋爱关系,经过短时间的接触,便于20xx年x月xx日登记结婚。因婚前双方了解时间短,婚后二人并未建立牢固的夫妻感情。又因婚后至今,原告一直在异地工作、生活,对家庭和儿子不尽照顾和抚养义务。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其承担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脱,每次还难免一场争吵,彼此不再能正常沟通。
2016年最新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现居
x市x区x街x
x。
被告: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居xx市xx区xx-x,公民
x。
诉 讼 请 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
2.请求婚生子xx-x由被告xx抚养;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原、被告于20xx年x月xx日在xx市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x月x日生育儿子xx-x,现随被告共同生活。因双方婚前缺乏全面了解,婚后双方缺乏有效交流,加之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未能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较差,婚后也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现双方因感情确已破裂,原告决意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原、被告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
综上所述,为维护自己的婚姻自由权利,特诉至贵院,请求如前。
此 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六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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