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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书(赡养)
原告:徐福德,男,汉族,1939年4月28日生, 现住范县龙王庄乡徐庄村209号。
原告:马凤兰,女,汉族,1945年5月13日,住范县龙王庄乡徐庄村209号。
被告:徐福次,男,汉族,系原告第三子 ,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赡养义务。
事实与理由 :
原告夫妻共生育有三子二女,子女均以成人立户。两原告今年均已七十多岁高龄,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生活来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要人员护理照顾。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原告含辛茹苦把被告养大成家,只求在古稀之年做儿女的能善待老人,有一个安宁的家,过上平静的日子,安度终身!其他子女都尽到了赡养义务,但唯独被告虽经众多亲属做思想工作,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
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人伦道德,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范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徐德福 马凤兰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民事起诉书(赡养)1
原 告:张XX ,男,汉族,生于 年 月 日,XX区人,现住XX市XX区XXX街道办事处X组。联系电话:
原告:李XX ,女,汉族,生于 年 月 日,XX区人,住址同上。
被 告:张三,男,汉族,生于19 年 月 日,XX区人,住址同上;系原告之长子。联系电话:
被告:张XX,女,汉族,生于19 年 月 日,xx人,住XX市XX区;系原告之长女。联系电话:
被告:张XX,女,汉族,生于19 年 月 日,xx区人,住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xx 组;系原告之次女。联系电话:
被告:张四,男,汉族,生于19 年 月 日,xx人,住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xx组;系原告之次子。联系电话:
案 由:赡养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赡养义务,解决二原告住房问题;
2、要求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 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今后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二原告共育有二子二女,四子女均已成家立户。自2000年起,二原告一直随被告张四居住生活。被告张三拒绝赡养且不支付任何赡养费用,二原告生病多次住院,特别是在张XX做开颅手术期间,其也不闻不问,更别提承担医疗费用了。经众多亲属做被告张三的思想工作,但其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二原告现年老体弱多病,且李XX患有糖尿病及并发症,需长期服药治疗,根据《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
此 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增加赡养费 民事起诉书
原告: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住址:XX市XX区XX号XX号XXX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住址:XX市XX区XX号XX号XXX户。
被告(系原告生父):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住址:XX市XX区XX号XX号XXX户。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自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15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2015年4月6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在XX市XX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2015青南离字XXX号),协议中述明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65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原告的基本生活、学习所需。
但随着近年来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65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其再婚后,原告的继父仍要每月向其亲子承担每月1200的抚养费。他们二人再承担原告目前的抚养费用有些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恳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赡养费起诉书
民事起诉书 原告XX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被告XX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1、XXXXXXX。
2、XXXXXXX。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详细客观的说明事情的经过)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1.对(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
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
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2.对(二
)
赡养费中; 对(三
)
;
3.对前述(四)、(五)、(六)项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非绝对。
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赡养费起诉状范本
原告:xx-x,男,汉族,19**年6月18日生, xx-xx,现无固定住所 被告:xx,男,汉族,xx-xx,系原告长子
被告:xx,男,汉族,xx-x,系原告次子
被告:xx-x,男,汉族,xx-xx,系原告三子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赡养费,每月支付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生有三子三女,子女均以成人立户 。2015年,原告妻子不幸辞世,因家境贫寒,由几个女儿出钱安葬。此后,原告将主房、承包地留给次子,自己独住小房,由几个女儿接济、生存。长子张慌不但不给一粒粮食,不履行赡养义务,还经常制造家庭矛盾,借故欧打原告。为求家庭安宁,原告一再忍让。2012年3月9日,长子将我的三棵杨树卖掉,因此引发矛盾并打骂原告,期间长子用木棒致原告头、脸、手多处打伤,把原告打晕一个多小时才苏醒过来,因此引发家庭矛盾。目前原告无家可归,四处借居。原告今年已九十岁高龄,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平日自己靠刨杨树根卖些零用钱及政府低保接济生活,无任何生活来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要人员护理照顾。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原告含辛茹苦把众被告养大成家,只求在古稀之年做儿女的能善待老人,有一个安宁的家,过上平静的日子,安度终身!但被告虽经众多亲属做思想工作,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
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人伦道德,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X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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