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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理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广德县建达监理有限公司、广德中联设计有限公司、
广德盛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国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德县荷花二区安置房二期工程已委托广德县建达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现将建设单位授予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权力的有关事项通知你们。
一、委托监理单位:广德县建达监理有限公司
二、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胜;专业监理工程师:陈磊、李伟;监理员:金维兴
三、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1.监理范围:广德县荷花二区安置房二期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详见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2.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四、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6、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及相关的工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广德县国投公司城投分公司
法人代表:
2011年4月28日
监理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注册类别: 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
现委托 作为我单位在 工程项目上的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该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对该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
本授权自委托之日起生效。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本人姓名;2、受委托人执业证件(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其上签本人姓名。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 (姓名)担任 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身份证上也需盖法人章(一式四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监理单位)
委托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职务(职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任命 同志(执业资格证号 ) 担任 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法律和技术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
委托人(公章): 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粘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后) (附后)
监理授权委托书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姓名)担任 (工程名称)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该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法定代表人承担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产生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 权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5]124号)相关规定,现委托我单位员工 (身份证号:)为(工程名称)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终身监理责任。 法人:(签章)
被委托项目总监:(签章)
委托单位或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具体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
本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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