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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薪酬考核方案
一、考核人员范围: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二、考核方案
上述人员的薪金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年薪),每月固定发放;一部分为年终绩效考核奖金,适用本考核方案进行计算。
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主要有: 经营指标和履职情况。经营指标总经理占
70%、副总经理占60%、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占50%;履职情况总经理占30%、副总经理占40%、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占50%。
四、考核方法
(一)经营指标(总经理70%、副总经理60%、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50%)考核指标系数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考核指标系数T1的确定:
本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为t1,T1=t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38万元
2、利润总额考核指标系数T2的确定:
本年度完成利润总额为t2,T2=t2/上年度利润总额
上年度利润总额=142万元
(二)履职情况T0
个人履职采用绩效考核表进行,绩效考核平均分为t0,T0= t0/绩效考核总分。绩效考核总分= 100分
方法采用上级评议、自评、下级及员工评议相结合。
(三)年终绩效分配考核指标系数的确定:
绩效考核系数T'
总经理:T'= (T1 + T2)∕2×70% + T0×30%
副总经理:T'= (T1 + T2)∕2×60%+ T0×40%
总工程师:T'= (T1 + T2)∕2×50%+ T0×50%
财务负责人:T'= (T1 + T2)∕2×50%+ T0×50%
5)年终绩效分配额(T)的计算:
年终绩效分配考核只针对上述高层管理人员,根据其职务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所享受的绩效奖金也不一样。见下表:
设定绩效奖金基数为N,N=年利润增加额×30%;年利润减少额×10%作为罚金,并从当年年薪中扣除进行考核。每人年终绩效奖金分配额T为:
总经理: T= N×30%×T'
副总经理:T= N×22.5%×T'
总工程师:T= N×22.5%×T'
财务负责人:T= N×25%×T'
五、说明:
1、相关数据以2012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2、本考核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六、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履职绩效考评表
说明:
1、 本考核表共10项考核要素,满分为150分。 2、本考核实行“二次赋值法”,此法适用于主观衡量的考核量表。采用此法,是可以让考核人尽可能客观地去评价这些主观指标,更为精确地掌握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也便于将全体被考核人就同一项考核要素进行对比考核。
3、 二次赋值”的具体操作是: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第一次赋值为,在“A、B、C、D、E”
中选定一个档级;在第二次赋值时,在选定的档级后的“上、中、下”上再选一个等级。考核组将对应相应的等级进行计分。如对某人某项评定为A级中,单项得分为14分。 4、 总分在120(含)-150分为优良级;90(含)-120为较好级,60(含)-90分为合
格级;30(含)-60分为尚可级;10-30分为极差级。 5、本次考核实行三种测评加权法。自评占10%,考核组评占30%,上下级共同测评占60%。
集团公司高管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绩效考核标准,在一定时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作状况和效果,激发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目标,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高层管理人员。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织服务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审计部组织集团内全部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同时组织对集团公司高管人员及权属公司负责人的季度考核;各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对该公司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高管人员季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第一部分 2012年度考核内容
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为主体进行考核,为完善考核机制,真实反映高管人员实际业绩情况,调整部分指标,并增加部分考核内容,如下:
(1)增加否决项考核:在所分管的业态中,主要经济指标出现负增长的高管人员,业绩考核为零分;出现利润亏损或者为零的企业,由考核小组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考核、鉴定,提出业绩评价与任免建议,提交集团办公会讨论;
(2)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与其他业务收入、利润分开考核,其中主营业务考核占70%,其他业务占30%;
(3)国家扶持企业拨款(含贴息)按1/3额度,作为视同利润进行考核;
(4)未及时足额缴纳的集团管理费作为应提未提费用,冲减利润后考核;2012年将设定固定分值作为考核项;
(5)承担集团督办事项的企业高管人员,增加集团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权重不超过20分。
(6)增加民-主评议程序,从科学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创新、责任心、作风五个方面,设定表格,通过年度绩效会议,由各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与会高管进行综合评议。
第二部分 2015年考核内容
主要分为三项内容,即对权属公司整体经营效果评价、高管个人业绩评价和对高管个人的民-主评议。如下表(总分:120分):
2、权属公司整体经营效果评价,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内容:即财务评价指标、客户评价指标、业务流程指标和学习与发展指标。此指标与权属公司全体高管人员挂钩;集团公司高管人员,以集团整体经营效果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
考核。指标见附表1。
3、对权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考核,除考核上述公司整体指标外,兼顾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或集团督办事项的进展或效果考核。此项得分作为管理指标考核项,由集团公司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4、对权属公司其他高层管理人员,除考核上述公司整体指标外,对承担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高层管理人员,以个人分管业务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为中心,其他高管人员,以个人分管工作内容的关键工作任务设定管理指标,考核完成情况及效果; 集团公司高管人员以个人分管工作内容的关键工作任务设定管理指标,考核完成情况及效果;
5、对于各高管人员的个人业绩考核,采取年度目标责任书格式,制订年度目标责任状,并将各项指标分解至各季度,形成各季度的目标责任书;
6、对于高管人员能力素质的民-主评议,通过年度绩效会议,由各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与会高管进行综合评议。
附: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指标库
五、考核周期
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三次,为一、二、三季度的季度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不再单独进行第四季度考核。
六、考核组织
1、各权属公司负责人的季度考核:依托集团公司各季度办公会进行各季度各权属公司负责人的考核。在权属公司提交季度汇报材料的同时,完成季度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填写,交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在召开集团办公
会的同时,提交集团公司领导评价。
2、各权属公司除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高管人员季度考核:分别由各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组织材料,交由权属公司负责人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共同评价,并将最终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集团公司高管人员的季度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3、高管人员年度考核:
(1)权属公司整体经营效果考核:集团人力资源部配合集团计划财务部,通过审计,直接计算得分;
(2)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由各公司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提供数据,交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通过集团公司专项考核会议予以考核评价。
(3)民-主评议:由各权属公司召开年度考核会议,通过会议评价后,由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4、对于经济指标由直接计算得分。集团公司审计部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拥有定期审计权力,并最终确定业绩完成情况。
5、考核期间,因工作转换、人事调动、原有的考核关系变更,导致不能对被考核者进行充分的考核;或者造成评价困难,现任直接上级可以征求前任直接上级的意见作为参考。
七、考核成绩计算
1、季度考核成绩为各季度考核的直接得分;
2、年度考核成绩=前三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分*70%+年度考核得分*30% 八、考核结果运用
1、绩效年薪=标准绩效年薪*得分率
实施季度绩效薪酬制度的高管人员的季度绩效薪酬=标准绩效季度薪
酬*得分率 九、其他说明
个人绩效得分低于60,其当期绩效薪酬为零。
附:1、企业整体经营评价指标
2、公司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样表 3、公司高管人员季度目标责任书样表 4、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指标库
附:1、企业整体经营评价指标
附件:
公司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
姓名: 职位: 分管范围:
附件:
公司高管人员 季度目标责任书
姓名: 职位: 分管范围: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公司跨越式发展,根据《公司职工岗位绩效管理试行办法》,制定《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目标共保原则
高管人员在公司治理和完成省政府、省国资委下达考核目标中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在董事会领导和总经理带领下,团结一致,扎实工作,把推动企业战略目标实现和确保年度目标完成作为中心任务。
2、管考一致原则
集团公司按照“管什么考什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强化高管人员责任意识和执行力。
3、差异薪酬原则
将高管人员纳入公司职工岗位绩效考核体系。根据高管人员岗位职责拟定考核目标,实行对标考核,严格打分,有奖有罚,奖罚对等,体现个人薪酬差异。
二、考核对象
本《考核办法》所称高管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
三、考核办法
1、考核主体
高管人员考核主体为: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考核期限
高管人员考核期限与省国资委对公司的考核期限一致,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年内任职的,从任职次月开始;年内离职的,至离职当月为止。
四、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
1、指标设臵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按公司年度目标和本人分管工作目标确定,实行百分制。具体分为三大类:
(1)共性指标(40%),即省国资委下达给公司的年度考核目标。
(2)分管指标(40%),一是提出明确的战线管理思路和目标要求;二是战线管理提升出亮点见成效;三是分管部室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部室奖罚分±30-50%的比例打分;四是所管战线出现重大责任事件、事故的,根据公司书面处理意见扣减高管人员其绩效分。
(3)重点工作(20%),指公司在联席会、碰头会上指定
高管人员负责的重点专项工作。
高管人员兼任党内职务的,以所任经营层职务确定考核指标。
2、考核程序
(1)制定考核表。在充分沟通基础上,按一人一表的要求,逐一制定高管人员绩效考核表。
(2)签字确认。在公司年度工作会上,由董事长分别与高管人员在考核表上签字,予以确认。
(3)年度考核。年末,董事长、总经理授权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高管人员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收集,拟定初步考核结果,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确认。
3、特别奖励
高管人员所分管的战线工作或者所负责的重点专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董事会认为应当予以奖励的,另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由董事长决定。
五、薪酬支付
高管人员薪酬以现金形式发放。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确定发放标准,在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兑现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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