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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部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为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现考核、激励与分享的原则,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XXXX公司员工。
三、执行部门:
本制度所指绩效管理的最高机构为销售副总,日常管理由营销部负责。行政部、市场部、财务部、生产部、技术部等进行工作协助。
四、内容:
1.指导原则:
1.1 激励的原则:即加大激励力度,体现奖罚分明;员工绩效由个人主要职能体现;
1.2利润导向与分享原则:即奖励与本部门的利润、公司利润挂钩,员工获得工作成果实得利润;
1.3顾客导向原则:即部门日常工作关注内外部顾客的满意度;
2.考核类别及相关结果运用的关联:
营销系统全体员工考核实行周、月度和年度考核;周考核与工作量、工作周报、考勤状况;月度考核结果汇总周考核与绩效工资、工作量、客户开发数、实际成交及回收款挂钩,年度考核与年度超量提成、客户开发总数、实际成交金额、回收款数量与年终奖励挂钩;
3.绩效考核目标及分值系统:
3.2 名词解释与分值评定表
(2)主任由销售副总进行评分,销售人员的评分由销售后勤配合主任进行评分;
(3)驻外机构经理由销售副总评定,地区业务人员由相应业务区域的经理进行打分。
(4)被考核人的当月工作总结必须在下月13日前、下月工作计划必须在当月30日前 提交考核人,由考核人打分后与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
6.1销售人员异动以每月20日为区分标准,每月20日以前调离岗位的参加新部门考核;每月20日以后调离的参加原部门考核(时间以公司调令为准);
6.2新入职人员入职当月(离职人员离职当月)出勤少于20天(休息日除外)不参加考核,不享受月度年底绩效考核;出勤等于或多于20天(休息日除外),参加当月年底绩效考核。
6.3员工从非营销系统异动到营销系统,或者从营销系统异动到非营销系统,均需在营销
系统工作满20天(休息日除外),方可享受营销人员年底当月绩效考核;
6.4未履行完整离职手续而自行离职员工当月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年底绩效考核;
六.考核的申诉及复议
1.所有参与考核的员工的月度考核结果必须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被考评人若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有权在考核结果公布5日内向绩效考核部门提出申诉,申述时需填写并提交《绩效评估申诉表》及相关说明材料;
3.对员工的申诉,绩效考核部门上报销售副总,销售副总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人事行政部和当事人;
4.绩效考核的复查结果为考核最终结果,员工不得再次申请复议; 5.在规定的期间内未提出复议的,视为接受考评结果。
七、本方案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客户拜访记录周报表》
营销部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管理,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员工与酒店形成利益共同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日常工作质量考核与销售业绩考核两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销部全体员工和对客优惠权限人。
第二章 营销部定岗定编与薪酬体系
第四条 营销部定岗定编与薪酬体系: 一、营销部定岗定编
` 营销一部定编5人,其中部门经理1人,销售经理4人。
二、 薪酬构成 1、营销部经理: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话费补贴+交通补贴 2、销售经理: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话费补贴+交通补贴 3、话费补贴和交通补贴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岗位工资构成明细表
第三章 销售指标及提成比率
第五条 销售指标及提成比例 一、销售指示
1、部门月销售指标:32 万元
2、个人月销售指标:销售经理 8 万元。 二、提成比例
1、超指标部分:1万元(含)以下的提成比率为1.5%; 2、超部分指标:1—4万元(含)的提成比率为2.5%; 3、超部分指标:4万元以上的提成比率为3%。
第四章 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条 营销部经理及销售经理考核办法 一、 营销部经理考核办法
1、营销部经理考核部门销售指标。绩效工资按其完成部门销售指标比例(x%)发放。
1
2、日常工作质量考核每分对应岗位工资10元,工作质量考核依照《市场拓展及客户维护计划考核表》由营销总监每日负责考核一次,次月5日前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亊部作核算工资依据。
二、 销售经理考核办法
1、销售经理考核个人销售指标。绩效工资按其完成个人销售指标比例(x%)发放。
2、日常工作质量考核每分对应岗位工资10元,工作质量考核依照《市场拓展及客户维护计划考核表》由营销部经理每日负责考核一次,次月5日前汇总报营销总监审批后,由人亊部作核算工资依据。
第五章 营销人员业绩确认管理
第七条 营销部客户关系的管理遵循以协议客户管理为中心的原则。营销人员将签回的协议书交经理录入电脑存档。
第八条 营销部人员业绩确认采用最公平直接方法----电话预定,无论是挂账(商务)协议客户还是散客消费,给谁打电话预定就算作谁的业绩。协议客户或散客未经营销部人员直接预定的不计入个人和部门业绩。
第九条 客户在酒店的预存款按照《阳光大酒店金钻卡充值优惠及员工提成办法》执行,不再计入个人及部门业绩。
第十条 团队、会议客户业绩的确认以预订单为准。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内部的消费不计入个人和部门业绩。但所有接待由营销部经理安排专人跟踪负责,跟踪流程为:接待预定→菜单确定→厅房安排→食宿协调→客损赔偿→消费结账。
第十二条 营销部人员业绩确认后,其当月业绩提成以实际回款额为基数。
第十三条 应收账款的回款原则是:谁的客户谁负责;谁批准的谁负责。
第十四条 应收账款形成后其业绩以实际回款额为准计入回款当月提成。
第十五条 应收账款形成后超过协议约定期限回款的,每超一个月扣减业绩的20%。
第十六条 非挂账协议单位的临时性挂账由经办人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挂账,挂账时间不得超过72 小时,否则由经办人承担。
第十七条 挂账协议单位消费后,因故有效鉴字人不能及时鉴单的,经办人必须于48小时内办理 补鉴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第六章 应收账款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 对客优惠权限
第十八条 优惠政策权限执行人: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优惠政策执行原则: 执行送菜不打折、打折不送菜和挂账无优惠、结账不抹零原则。 第二十条 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享有最高优惠和免单权,个人签字有效;部门经理可享有菜金9折权限,并视客情每桌赠送果盘一道或60元以下菜品一道,有权按照酒店最低协议价定房;销售经理享有菜金9.5折权限,并视客情每桌赠送果盘一道或40元以下菜品一道,每餐不超过三道;超出权限范围的优惠必须报经权限人批准后执行,否则因未按规定权限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酒店员工及其直系亲属来店消费,报经最高权限人批准后,可享受菜金8.5折和最低协议房价优惠。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每月5日前营销部经理将营销部相关考核报表经营销人员确认后,报总监、总经理审批,抄送至财务部稽核。财务部应在2日内将稽核信息反馈至营销部以确认考核结果,并送人力资源部制作绩效工资,确保每月十五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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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及修订权归阳光大酒店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01月01日起试行,如有相关规定与之相悖,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市场拓展及客户维护计划考核表》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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