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 考核制度

时间:2022-05-02 00:17:49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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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 考核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更好的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指标,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特对锅炉本体、辅机班作如下规定:

锅炉 考核制度

一. 劳动纪律

1. 班前会迟到考核5元/次;

2. 无故不参加班前会10元/次;

3. 上班时间睡觉考核当事人50元/次

4. 酒后上岗考核当事人100元/次;

5. 无故旷工扣除本人三日工资/天。

二. 活动,会议纪律

1. 如果遇到抢修工作需加班无故不到者, 30元/次

2. 班组各项会议过程不认真学习或进行无关活动考核当事人20元/次;

三. 一般性考核

1. 不严格填写值班记录考核10元/次;

2. 区域卫生差考核当日值班人员10元/ 次/人,如项目部下发考核由当日值班人员承担;

3. 安排班组任务未及时完成(并未有原因)考核班长50元/次;

4. 现场或班组玩手机、电脑,看与生产无关的书籍,杂志考核20元/次;

5. 巡检不到位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考核20元/次;

6. 不按程序请假考核当事人50元/次,并当天按旷工处理;

7. 检修作业中监护人无故离开现场并未指派工作监护人,考核监护人20-50元/次;

8. 不按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考核当事人30元/次;

9. 检修过程中定置化摆放差考核工作负责人30元/ 次;

10. 工作票上填写的工作成员未交底、安全措施为填写全面或危险点分析没有针对性考核工 作负责人30元/ 次;

11. 对新增加工作成员未进行交底,考核工作负责人30元/ 次;

12. 检修作业后对设备运行造成不良后果的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次;

13. 没有按规定填写检修交待考核工作负责人20元/ 次;

14. 无故不及时消缺的,或推迟消缺时间的考核工作负责人30元/ 次;

15. 值班期间脱岗者考核值班负责人500元/ 次;

16. 不服从班长管理者考核当事人50元/次,情节严重可退交项目部;

17. 检修出现重复缺陷考核工作负责人50-200元;

18. 巡检人员巡检不到位未翻牌考核当事人1000元/次;

19. 班长未安排巡检的考核班长1000元/次;

20. 检修作业未及时办理工作票考核工作负责人200-1000元/ 次,视情况连带班长;

21. 工作负责人未及时登记工作票记录、给油脂记录、检修记录考核工作负责人30元/ 次。

22. 库房内未按规定摆放检修工器具,考核当事人20元/ 次;

23. 检修作业过程中野蛮作业考核当事人20元/ 次;

24. 脚手架未验收私自使用,考核当事人20元/ 次;

25 .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和习惯性违章的,视情况考核考核当事人20-100元/ 次;

26. 检修过程中使用未检验合格的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次

27. 现场检修过程中造成对设备及周围环境二次污染考核当事人20-50元/ 次;

28. 巡检记录漏记、不真实、不规范、应发现缺陷未发现,考核当事人20-50元/ 次;

29. 接到电话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缺陷处理,考核当事人20-50元/ 次;

30. 接到非本专业电话后,不及时转告者,考核当事人20元/ 次;

31. 故意损坏班内或项目部财产的除原价赔偿以外另考核当事人20-50元/ 次;

32. 未按规定时间个人自学的(个人学习记录本未记录),考核当事人20元/ 次;

33. 非专业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特种作业,考核当事人20-50元/ 次;

34. 新入厂员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班长、技术员各20元/ 次;

35. 班内未按6s标准摆放个人物品,考核当事人10元/ 次;

36. 宿舍卫生差的考核宿舍内人员各10-30元;

37. 夜间11:00后不就寝影响别人正常休息的考核当事人20元/ 次;

四、奖励制度

1、发现重大缺陷或安全重大隐患,奖励当事人100元/ 次;

2、连续现场文明生产表现突出的奖励工作负责人50元/ 次;

五、责任追究

1. 出现工艺、安全、设备等事故(或未遂事故)、不服从班内管理、一个月内同样的错误犯二次以及经班委会讨论认为应进行责任追究的事件;

2. 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交予项目部;

3. 发生偷盗事件,当事人退交项目部;

锅炉房考核制度2016-04-24 13:25 | #2楼

锅炉房管理制度: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依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

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锅炉房及其辅助设备间、燃气调压站及气表房等场所,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严禁烟火。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

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五、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

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六、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

水”等现象发生。

七、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

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八、值班人员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锅炉房内会客、打盹、

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十、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十一、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

用有火作业。

十二、任何情况下,严禁在燃气管道上动用电气焊、带火作业及焚烧废弃物等。

重车必须碾压燃气管道时,须报燃气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并做好防护。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

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

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

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

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

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

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

≯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

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

纪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

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

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验一次;并在刻

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铅封;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

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

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

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 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 不交工日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

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

条件方能接-班:

1.1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 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 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 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 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

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

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

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

行。

2.严格执行GB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

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

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

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

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

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

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

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

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

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

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

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 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

懒,做到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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