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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乱收费责任状
为进一步推进新台中心小学纠风治乱工作,特别是治理“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简称“三乱”)问题,实现“树教育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此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1、坚决禁止学校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搭车收费,扩大收费范围;
2、禁止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乱办班、乱补课;
3、禁止在职教师接受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聘请为学生补课及“代课”行为;
4、禁止学校和教师擅自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教辅材料;
5、禁止学校和教师让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收取或变相收取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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