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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责任状
德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德育负责人与班主任) 为了保证完成学校三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快优质教育建设步伐,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决定,对条线实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由德育工作负责人与班主任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主要目标:
1、认真履行《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职责及要求》,为师垂范,“三严禁”、“四项规定”执行好,行风正。“十种精神”得到良好体现,在思想上、言行上保持和上级关于德育工作文件精神及我校本学年德育工作计划保持一致。
2、充分发挥德育基地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学工,学农,学军教育及社会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创建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不怕苦,热爱劳动,热爱人民,热爱解放军的思想感情。
3、全方位开展诚心教育实践活动。
4、德育教育做到每学期有专题,每月有主题、有活动。定期通过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对师生进行教育。不断完善德育基地建设,组织好家长“三进”和教师家访工作,加强德育课(晨会课、思品课、班会课)的教学管理和研究,强化学科德育渗透的研究,形成德育教育的合力。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做到各年段有培养目标,有实施方案,有活动开展,有个案分析、咨询记录,有阶段成果。
7、每学期随堂听课至少30节,至少上两节示范课,作辅导报告2次,每学期在大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论文2篇,至少带好一名教师,并有成效。
8。优化常规教育,强化法制教育,细化安全教育。
二、考核办法:
1.对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的班主任学校给予表扬。
2.对不支持学校工作的班主任,学校对其进行批评和处分。
3.在期末评优的时候对班主任进行考核。
政教主任(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15年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常德市要求,特制定津市市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1、建立健全卫生与安全工作负责制。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具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班级、个人,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津综治办[2015]2号、津稳通[2015]1号文件要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严禁在危房内上课、住宿和就餐,不准违规开办学生食堂。学生食堂、宿舍条件达标。
3、管理严格,健全制度,安全措施到位,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学校治安安全、房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及教育教学活动安全进一步得到落实,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
4、加强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落实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常识,降低发病率。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常规体格检查,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通知并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5、认真开展学校卫生与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检查监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学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教育局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每学年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深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要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和其他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津市市教育局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学校食堂防火、防毒、防盗责任状(1)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防火、防毒、防盗“三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食堂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对校属各食堂实行“三防”工作目标管理。学校总务处膳食科为学校实施对食堂“三防”工作的监督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和校属各食堂的负责人或承包食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目标管理责任状。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第一条 食堂“三防”是做好后勤服务的第一前提。各食堂必须以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以“三防”责任重于泰山并压倒一切的原则,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各食堂的“三防”工作务必先于一切工作进行,食堂一切运营只能在“三防”工作完备之后方可计划、部署和开展。各食堂要在做好此项工作的同时,应主动接受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条 各食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公布的《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校总务处下发《关于对水源、蔬菜安检残留农药情况测试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制度,规范和做好食堂“三防”工作。
第三条 各食堂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级负责制。各食堂的负责人或承包食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食堂“三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及班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 各食堂必须建立健全“三防”安全的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结合本食堂实际制定出“三防”安全工作的规范程序和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与此同时,各食堂要强化“三防”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三防”意识,做到人人高度重视“三防”并切实做好工作。
第五条 责任目标
一、防火目标
1、保证做到按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2、保证做到员工熟悉消防知识,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3、保证做到在食堂安全出口的明显位置设立有“安全出口”的指示灯箱。
4、保证做到在食堂的所有消防安全通道不堆放任何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5、保证做到食堂若要改变原来电源输送线路,或要新增电源输送线路,必须报告膳食科等上级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改变或新增;保证做到对食堂老化的电线、开关等用电设施,以及超负荷用电等情况要及时报告膳食科。经膳食科、总务处审核后,由总务处派员维修、整改。
6、保证做到食堂盛装柴油的贮备器、输送柴油的管道、炉头的油路开关必须安全可靠。
7、保证做到食堂使用的液化气罐必须在安全使用期内;液化气管、特别是中压炉的液化气管均必须使用优质管;保证做到与液化气罐、炉头相连接的液化气管的接头牢固可靠。
8、保证做到在下班时,食堂的所有“水、电、气、油”的开关全部关好。
9、保证做到一旦出现小火患,要确保做到能及时扑灭。
10、保证做到一旦出现火灾情况,要确保做到不造成人身的伤亡事故。
二、防毒目标
1、保证做到食堂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
2、保证做到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
3、保证做到对所购进的食品、餐饮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4、保证做到生产间、销售间禁止外人进入;并做到有关部门及学校领导即使检查工作,若没有本食堂办公室以上领导陪同的也禁止进入。
5、保证做到不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三、防盗目标
1、保证做到每天对食堂的设施、设备、用具认真检查。
2、保证做到每市的现金入保险柜,第二天按时存银行。
3、保证做到下班时关好门、窗,门上锁。
4、保证做到24小时有值班人员进行保卫。
清理“吃空饷”责任状与各学校府签
为确保各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上报信息真实有效,特向藁城市增村学区中心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石家庄市、藁城市关于“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做到应清必清,不留死角。
二、严格落实“吃空饷”专项治理公示制度,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包庇,确保公示信息真实。
三、本人责任范围内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立即上报藁城市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立即停止其“吃空饷”行为,同时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四、严格落实“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育、监督、检查、查处力度,管好本人,管好班子,管好队伍,如本人违反规定出现弄虚作假、走过场等问题,甘愿接受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五、本责任状自2015年9月23日实行。
签状学校(公章):东桥寨幼儿园
责任人:
年 月 日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此责任状一式3份,上报清理办公室2份,单位留存1份) 增村学区中心校 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状
为落实省交管局《开展“百日奋战”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及时消除接送学生车辆事故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为丰南辖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制定本责任状。
一、保证接送学生车辆符合法律手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行驶权,车辆各部机件安全有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二、保证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与营运车辆相符的驾驶资格,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载、超速等各项违法行为。
三、确保学生接送车驾驶人按时参加驾驶员协会组织的安全教育及其他交通安全活动,倡导文明驾驶,礼让为先,时刻牢记珍爱生命,做到平安运营,文明交通。
四、保证监督并督促学生接送车驾驶人每天检查车辆部件安全,及时查找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监督并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确保车辆安全出行。
立状单位:丰南公安交-警大队 签状单位:
校长(园长)签字:
学校校医安全责任状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二、按学校要求制订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建立卫生保健网络,健全学校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督促学校各部门搞好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和职工学生个人卫生。
三、结合季节特点,对师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常见病、多发病和一般外伤的及时治疗及指导工作,有事出去必须与主管安全的校长请假,否则,影响及时治疗和处理造成后果要视情况负一定责任。
四、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安排好、组织好对学生进行常规性体检工作;做好学生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学生健康卡片,积累学生身体素质和疾病方面的各项资料整理归档。在体检中发现有疾病的学生,要及时地通知班主任,并告知班主任与家长沟通好,避免学生由于特殊体质参加不适合的活动发生安全问题,否则,出现问题视情况负一定责任。
五、切实加强预防近视工作,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做好做好学校消毒和通风检查工作,按学校要求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学生有病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处理,严防传染病扩散。协助学校做好食堂、饮水的卫生监督指导工作,把好病从口入关。
六、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和突出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以及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工作。关心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协助学校主管领导做好职工体检工作,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对有疾病的教职工要进行记录,通知主管领导,防止患有传染病的职工传染别人。
七、按工作所需上报药品、医疗设备采购计划,督促学校按时采购常用药品,添置必需的医疗设备,健全药品账册,做好药品入账、出账和存放保管工作,管理好医务室的医疗设备与器械,做到帐实相符,坚决杜绝有毒或低质医疗用品药品的购买,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八、没有极特殊情况不要私自给教职工和学生服药,要是必须用药一定与学校领导和家长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出现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九、协助学校做好负责的学校其他方面的工作。
学校签字(盖章): 校医签字:
学校财产管理责任状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产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真正做到人尽其美,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各部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所配发的固定资产不受损坏和遗失,特签定保管、使用学校财产责任状。
一、责任范围:全校各处、各室中配发的所有固定财产等。
二、责任对象:学校各处、室、班级等负责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
三、责任内容:
1、全体教职工要树立维护校产安全、爱惜财产的高度责任心,养成爱护学校财
物的良好习惯。
2、各部门、班级专管人员对专用财产的安全使用负全部责任。加强日常管理,
如果因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丢失和损坏要照价赔偿。
3、每位教职员工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格禁止学生对校产进行故意破坏(如
小刀在课桌上刻划、摔坏桌凳、打碎玻璃、破坏黑板、中控讲台、电子白板、投影仪、窗帘、损坏图书、损坏电脑电器、照明、音响设备、花草树木等),若发现要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学校根据情况给学生以适当的处分(如批评教育、照价赔偿等)。
4、各部门专管人员要经常检查所属财产,若发现校产因使用期长,需要维修的,
要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总务处作出记录后,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更换、维修。以消除安全隐患。
5、凡造成所属财产丢失或损坏没有进行查处、上报的,由该部门专管人员负赔
偿责任。
6、各处、室在调换时以及人员调动进出时要依据总务处登记册所列的固定财产
如数交还学校,由学校管理人员给予清点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平时添置发放和领借财产时,当事人要先打借条,再领用财产。
四 、奖罚责任:
1、总务处在学期开学和结束时对各处、各室、各人的财产进行两次定期大检查,
对检查结果记入个人师德考核。
2、每月由政教处和总务处负责对各班寝、教室的财产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一次,检
查结果记入班级工作结账。
校方责任人:
管用责任人:
责任期限: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状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效预防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文件指示精神,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确定处室组部门负责人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 处室组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 处室组负责人要重视所辖区域内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要加强本部门所在区域火灾隐患的自查,对于有隐患的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进行上报整改。
三、 处室组负责人要努力当好兼职消防员,组织本部门师生进行灭火器、消火栓等使用方法的学习培训,积极配合学校进行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消防安全基本技能。
四、 处室组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本部门没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发生,如:电炉子、热得快等,认真督导有关人员及时关闭室内空调、电热褥等电器设备。
五、 处室组负责人要做到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或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迅速组织第一灭火力量扑救初级火灾,指挥师生按照逃生疏散路线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六、 处室组负责人要定期向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办公室(张莹,内线电话:6026)反馈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信息。
处室组负责人(签字): 河北唐山外国语学校(盖章)
2012年9月5日
学校商店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净化食品环境,提高商品质量,保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放心工程,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与商店工作人员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 禁止采购变质、假冒食品。
二、食品存储与摆放要分类上货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变质、有害及过期食品。
三、 对销售“三无”、变质等食品造成的中毒事件,一切经济责任由相关负责人承担,其他责任由有关部门裁定。 四、加强防火、防盗、防拥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杜绝重
大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商店的卫生工作,做好除四害、防霉变、防腐烂工作。
七、坚持微笑服务,明码标价、老少无欺。
八、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
(学校盖章) 商店工作人员(签字)
2015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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