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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溺水责任状
尊敬的家长:
暑期已经来临,为帮助孩子“安全、愉快”地度过长达两个月的暑期,刘缺屯学校特印发《暑期防溺水等安全责任书》,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帮助孩子们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生活。家长同志,孩子是您的一切,关注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情感。为了切实维护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接上级文件精神,特对孩子在假期里的安全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严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护人员和无安全设施的游泳场馆游泳;
2.严禁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区域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家长陪同学生去游泳,请要求学生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了解场馆深、浅水区域、掌握游泳情况。
随责任书附防溺水告家长通知书一份。
刘缺屯学校(公章)
2011年6月21日
刘缺屯学校
暑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回执)
贵校:
以上责任书及防溺水通知书已读,我们会和学校配合,抓好孩子的安全。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11年6月23日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目前天气逐渐转热,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们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不到无保障的水域边玩耍。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长尤其是外来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3、如遇到他人溺水报警或呼叫求救,因学生年龄小不具备施救能力,绝不能贸然施救。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4、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5、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孩子,否则后果自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学生)各执一份。
班级: 学生签名:
班主任: 家长签字:
2015.4.17 2015.4.17
防溺水教育班主任目标责任书
各班主任: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班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学生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本班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在各种危情下的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各项安全隐患,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夏季以至,一些学生为了避暑纳凉或呈一时之能,纷纷到水库、河道等非正规场所游泳和戏水,极易发生意外事故。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特与各班主任签订2015春防溺水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本班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 各班要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意识。
三、 要加强管理,严明记录,教育学生坚持做到“七不”标准:
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四、 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
五、 各班要有组织的将学生分片到组,互相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确保不出此类安全事故。
班主任签字:
鲁班镇初中安全办公室。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为更好地做好学生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近期省、市、县各级召开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五、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六、家长必须并且时刻(特别是节假日)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七、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八、本责任书的回执单由学生、家长签名后,交由学校留存。
平远县石正中心小学
2015年3月28日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自今年2月份以来我省已陆续发生4起溺水10人伤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组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本工作责任书。
一、做好学生上放学沿途和校园周边河流、沟塘的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
二、在重点水域安装防溺水警示牌,标明水深、面积等,警告禁止下水,设置时间、地点、人员要有记录和图片。
三、组织监督落实学生上放学沿途或校园周边沟塘河流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定期检查汇总和考核。
四、组织学校力量和各类资源加大宣传教育途径和力度,积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防范意识。
五、负责落实《关于全面启动2011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1】17号)文件精神,落实“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
六、加强门岗、宿舍值班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校门准出入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
七、与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教师、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承诺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要求,建立落实周考核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度与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八、定期召开防溺水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情况通报会,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防溺水安全隐患,特别注意男生小群体的思想动态。
九、建立健全防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实行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师生实施救治,并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瞒报、迟报。
安全组责任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
2011年5月16日
预防溺水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近年来,溺水死亡事故已经成为导致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去年我市就发生多起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给这些学生所在家庭,以及这些孩子涉及到的成千上万的亲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永远无法抚平的伤痛。当前,气温迅速回升,即将进入汛期,降雨较为频繁,河道、池塘、渠道、坑槽等低凹地逐渐存蓄大量积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已步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特告知如下:
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并严格做到:
一、家长要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
二、对学生上学、放学必经的江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区域,家长要及时告知辖区政府、村社,请求按照属地责任,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学校。
三、教育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得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等。对其他同学的危险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家长、学校反映、报告。
四、行课期间,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假私自外出。
五、走读生每天上学、放学回家,应接受家长监护和管理,低年级学生有条件的最好由家长接送,以免发生意外。
六、教育学生做到“六不游泳”。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各位家长朋友,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特恳请各位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特此告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小学校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政和县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265232),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_________年级 ________班学生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
东平中学
2015年3月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造成学生溺水身亡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双休日、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年级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安庄镇寨子小学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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