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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防火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特与管-理-员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切实履行学校制定的《生活老师职责》,全身心投入学生寝室消防安全工作。
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常规检查每天,专项检查每周,检查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四、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和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五、发现火情、火灾事故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及时建立、整理消防安全资料台帐,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
六、管-理-员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学生寝室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七、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由于工作不到位出现消防事故,要严肃追究其岗位责任,工作突出的给与奖励。
八、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状有效期为:2012年秋季学期-----2015年春季学期。
管-理-员 : 校长:
2012年9月2日
育新小学消防安全责任状
为了预防和避免火灾事故在我校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学校和每位教职工签订如下消防安全责任状。
每位教职工应承担的责任:
1、每位教职工要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要经常检查自己工作的周边环境是否存在着火灾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注意用电、用火安全,教学楼内严禁吸烟。
3、配有灭火器材的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和各楼层消火栓的负责人不仅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还要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过期失效,马上通知学校更换或维修。
4、对初起火灾,每位教职工都负有灭火的责任,并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
一旦发生火灾,每位教职工要会打火警电话报警(火警电话:119)
5、每位教职工都负有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和管理职责,都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学生进行安全用火、安全自保的教育,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6、班主任教师要把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纳入班级的管理工作之中,形成一种教育制度。
7、每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在学校火灾逃生预案中的责任,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进入岗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校长: 教师:
育新小学
2012年3月
小学生安全教育责任状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切实保证学生人身安全,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必须加大常规管理力度,坚持养成教育常抓不懈,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特制定本责任状。
1、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不追尾、攀爬机动车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12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2、教育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不得下河洗澡、走冻、滑冰。
3、教育学生友好相处,不参与打架,不讲脏话、不乱扔、抛砖头、石子及其它杂物。
4、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要按顺序排队,不允许蹦蹦跳跳,课间不允许学生在楼梯口玩耍,不允许学生趴在楼前扶墙上朝下望;不允许学生在没有老师的带领下进入健身器材场地。
5、教育学生身上不得装有火柴、打火机,不准玩火、吸烟,不随意接触通电设备,教室内用电设施有隐患应停止使用。
6、教育学生严禁课间进入自行车停放处,放学不得乱拖别人自行车,放学时按规定路线行走。
7、教育学生在放学后,各班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打扫完卫生,关锁好门窗后方可离校。
8、教育学生不到建筑施工场地活动,不吃不卫生的食品。
9、此责任状一式两份,班主任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学期。
小学老师安全责任状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
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和保护责任。
2、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3、学生集会、大扫除、观看影剧、郊游、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人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工作,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4、重视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
5、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6、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7、学生上学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9、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0、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上课中途不得擅自离开教室,课堂上出现事故,任课教师负责。
11、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12、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制度,值班时间必须在岗,履行职责,如擅自离岗,出现事故,负全部责任。
13、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影响学校声誉的,要扣除适当的绩效工资,并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签章: 任课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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