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食堂卫生责任状
根据上级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和学校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为落实我校的食品卫生安全,防坏于未然。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对食堂管-理-员及售货员在食堂、小卖部的管理和进货作出如下的规定及责任,责成食堂、小卖部管-理-员遵照执行。
一、 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
1、随时保持食品加工操作间的卫生、干燥(包括:地面、窗台、水池等);
2、保持餐厅的地面和桌面的卫生,每餐学生就餐后必须打扫,乘学生吃剩饭菜的桶不能放在食品加工操作间或餐厅内;
3、未加工的食品必须分类堆放,并且距离地面50公分以上;
4、不能进有毒、霉变和不合格的食品;
5、对面粉、菜油、酱油、方便面等必须向供货方素取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加工用具必须复合上级规定;
7、餐具必须定时消毒;
8、不能加工有毒、霉变和不合格的食品;
9、已加工的食品必须留样到第二天;
10、 已加工的食品必须完全熟;
11、 食堂工人必须有健康证;
12、 注意防鼠和苍蝇等;
二、 对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
1、随时保持小卖部内卫生;
2、不能进有毒、霉变、过期和不合格的食品;
3、不能进“三无”产品;
4、必须向供货方素取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不得出售有毒、霉变、过期和不合格的食品给学生食用;
6、不能出售黄色书籍或黄色音像制品等;
7、售货员必须有健康证;
8、小卖部内必须注意防鼠和苍蝇等;
对以上的规定,食堂、小卖部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否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食堂、小卖部人员负责;触犯法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食堂、小卖部人员签字: 食堂、小卖部管-理-员签字:
冠英中学总务处 2015年9月14日
食堂采购人员卫生安全责任状
为了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规范管理水平,确保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有效地控制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食堂采购人员卫生安全责任状。
一、禁止采购变质、变霉、生虫、污染不干净、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及蔬菜、水果。
二、禁止采购未经兽医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冷菜食品,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入,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六、食品存放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七、采购人员必须保证所采购物品的质量,不得有伤害师生身体健康的物品。
八、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对采购来的食品严格检查,要有证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如购来的(肉、蛋、菜、粮)等需经过验收、签字、入库,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保证质量,注意卫生。
九、如因采购人员有误、造成伤害事故,由采购员负全部责任。 主管领导签字: 采购人员签字:
小学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与规章制度,有效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 要认真搞好食堂的环境卫生,做到持健康证上岗,严把食品采购关,杜绝非工作人员进行作业,禁止采购变质食品。
二、食品存贮要分类、上货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变质、有害及过期食品。
三、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的应请人顶替,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对销售“三无”、变质等食品造成中毒事件,一切经济责任由肇事方负担,其它责任由有关部门裁定。
五、餐具每次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消毒,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
六、食品加工操作及供餐前必须洗手,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
七、对带病作业,造成病源传播,医疗处理费用归带病作业人员负责。
八、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肇事者,学校将上诉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将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裁决。
十、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情节严重的,扣除自检查之日起的所有福利,直至下次检查合格再重发,但不补发。
十一、此责任状一式三份。
食堂工作人员签名: 主管部门签名: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安全卫生责任状
为了维护稳定的校园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学校食堂经营者与学校签订如下安全卫生责任书:
1、食堂经营者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自觉接受教育和卫生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种检查与监督,自觉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具有良好的从业能力,否则不能从事学校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油脂,不戴饰物,不携带任何与食堂操作无关的物品、用具等上岗,上岗前应洗手,要穿规范清洁的工作服(帽)上岗。
3、自觉维护设施(包括建筑物)的安全,要经常检修电路,检查水源,保证用电、用水、用火的安全,要配有防火设施。
4、一切生孰食品(包括大米、油料、蔬菜、调味品等)的采购要保证新鲜,品质优良。采购食品有专人验收把关,食品采购要有台帐,大宗采购要索取合格证。不得买卖"三无"食品,食品加工要符合卫生管理程序。所有进入食堂的肉类(包括猪肉、牛肉、各种禽肉类等)均必"两章两证"齐全。不得采购沾有残余农药的蔬菜。不得使用、地沟油、生榨猪油、棕榈油、变质油等 一切有损健康的油品及不合格调味品。
5、蔬菜类食品煮前必须经过浸泡,做到一浸、二烫、三炒,确保安全,非保证安全卫生的食品不得出售给师生。生熟品要隔离分放,熟品在出售前要用网罩加盖,每餐的饭菜均必须按规定留样24小时,留校品必须存放于留校柜内。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
6、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人制度,针对各重点环节落实相应的措施。
7、严格功能分区,做到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8、按食品卫生制度,督促炊事人员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餐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9、食堂餐具要卫生、干净,必须天天熟沸或用蒸汽按规定消毒,泔水要加盖,并及时清除。食堂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阴沟死角,要定期消灭鼠蝇,防止鼠蝇传播疾病。
10、必须保证学生有序用膳,防止同学之间因膳问题引起纠纷。
11、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2、食堂工作人员自觉履行以上职责,若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或其它安全事故,食堂负责人必须负全部责任,除要赔偿外,还要接受相应的外罚。若触犯刑法,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食堂负责人和学校各执一份,有效期为2011年09月1日至2012年7月15日。
学校: 食堂负责人:
签字人: 签字人: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状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和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服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三、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食堂。加强食品及相关原料的存储管理:防虫防鼠咬;防霉烂变质;食品保管专人专房;食品用具按时消du;水池及时加盖;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学校食堂,严防中du和投du事故发生。
四、按时上班,上班时间内,工作人员不准喝酒、打牌、带小孩、织毛衣。未经许可,不准擅自留人就餐。
五、加强食品采购登记:采购入库时,要登记货物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限,并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单复印件,逐项验收、签名。
六、采购的蔬菜保质保鲜,库房的菜、物每天清查一次,变质、霉烂的及时处理。
七、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到“三无”:无鼠、无蟑螂、无苍蝇,地面、墙壁、灶台、门窗、排气扇无灰尘、无油渍。
八、检查验收不合格,按规章制度和工作岗位责任处罚。如发生重大事故,则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校 长 : 食堂工作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务处与食堂各岗位卫生安全责任状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卫生部[2002]14号令《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遏止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总务处与食堂各岗位订立2015-2015学年度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
一、责任范围:
负责全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责任要求:
1、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从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把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
2、学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落实岗位责任制。
3、总务处要确保食堂室内外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加工操作符合要求,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4、总务处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农产品经严格检测的单位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检测报告书、产品合格证)。严禁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严禁采购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和农产品。
5、食堂和小卖部办全各种证照,食堂和小卖部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小卖部不得销售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身心健康内容的商品。
6、总务处要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7、总务处要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职业道德、食品卫生知识和有关法律教育培训,参加率和合格率为100%。
8、总务处要配合其他部门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的食品。每学期至少集中教育一次。
9、总务处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按制度严格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相应作好书面记录,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10、总务处要制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预案制度。
三、责任追究:
1、各校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工作考核、各项先进评比、评优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总务处、有关班组及相关人员当年度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评比、评优,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扣除总务处、相关班组及相关人员当月或当学期、当学年活工资。
2、对违反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其它:责任期限
二oo九年九月一日至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
总务处: 具体负责人:
【食堂卫生责任状】相关文章:
食堂卫生制度08-06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12-20
食堂餐厅卫生制度02-02
家长责任状11-08
目标责任状05-05
食堂卫生制度15篇12-22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03-31
中学食堂卫生安全制度12-31
食堂卫生管理要求及制度06-12
安全责任状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