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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责任状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监督办法》及省县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各自在学生营养餐安全中的责任如下:
1、学生营养餐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机构,确定有专职或兼职领导和人员,专门负责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首要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2、副校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校营养餐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民-主管理,使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督促检查工作,保证学校食堂各场所日常卫生整治,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消毒等重点环节规范。及时整改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建立营养餐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市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3、总务主任负责办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组织开展年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所有从业人员均办理健康证。定期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知识培训。
4、食堂采购食品,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
5、食堂要认真做好食品的验收和保管,保证食品使用时的安全性,严格杜绝向学生供应过期和腐烂变质食品。
6、食堂要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食谱进行配餐和供餐,绝对保证食物制作过程中的洁净和安全,绝不准加工私菜。
7、食堂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食品留样保存工作,食品留样不低于48小时,保存食品留样的冰柜钥匙要做到专人保管,食品留样标签时间要准确到时、分、秒。
8、食堂人员要做到食品存放和制作的安全性。食品存放要通风良好,食堂钥匙要做到专人保管。
9、食堂人员发现食品安全有存疑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实情。 食堂人员签字:
第一责任人:校长: 第二责任人:副校长: 总务主任 :
迓驾镇完小
2015年3月7日 验收人: 留样人: 记录人:
食品安全经营责任状
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辖区食品安全。特制定2011年度各基层分局和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工商所负责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本所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辖区监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凡因失察、失职、渎职行为及工作措施不力导致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食品经营户要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三合一”台账、质量承诺、市场开办者责任、不合格食品退市和不合格食品招回等自律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质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
三、各食品经营者一是要采取通过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证明,从进货源头上确保商品质量合格。二是食品供货商建立“三合一”购销台帐,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名称、保质期、数量、购货人等内容。食品零售商保存好“三合一”台帐发货票,时间应在两年以上。三是要采取食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度,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四是要对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五是要对入场经营者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和落实对入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六是要完善检测条件,对蔬菜、生鲜食品等品种要加强入市自检,对肉类入市前要查验检疫证明,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阻止不合格食品上柜销售。七是要对自行检查检测、行政执法检测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执当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并对已销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八是要服从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不得阻挠、干预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入场、入市开展执法工作,自觉接受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XX街道食品安全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按照上级政府的相关要求,新城街道办事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此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企业、学校、敬老院、各餐饮服务场所等
二、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完善食品卫生各项安全工作的条例、制度及方案,并保障制度、条例、方案得到实施。
2、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上级政府的要求,各企事业单位、餐饮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经营者、食品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3、各企事业单位和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未取得的应立即申领。严格后勤服务人员及炊事员的身体状况年检制度。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进入食堂、餐饮服务场所工作。各单位和经营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设备管理,餐饮具要定期消毒,确保场所内外环境卫生。
4、食品的采购应从正规渠道获得,保证新鲜、卫生。食物的保管严格按照隔地、隔墙,分类存放的要求进行保管,要做好防鼠、防蚊蝇的工作,杜绝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5、严格食品的加工操作程序及卫生操作规范的管理,杜绝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厨房加工,建立不合格食品、物品应急预警机制。
6、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按责任追究制从第一责任人开始逐级追查,并将事故情况及责任情况上报。
7、完成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其他任务。
xx街道办事处: 代表:
单位名称: 代表:
二0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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