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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安全责任状
暑假培训学生的安全,家长、社会、培训中心都有责任。在培训中心期间,培训中心对学生已反复地进行了安全教育,学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为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请家长主动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们不管在培训中心、家庭、社会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安全规则,使他们在培训中心是好学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会是好公民。为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广大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
一、家长必须教育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遵照执行以下安全公约: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小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行车走路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上学或放学时,禁止在公路上打闹、追逐、做游戏、弹珠子、玩具手-枪等不安全活动,过危险的路段应特别小心。
3、上学,放学不准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有家长随同者除外。
4、课间休息时,不准在教室嘻闹和做游戏活动,不做有损身心健康的活动或游戏,不向院内外乱扔杂物,以防伤人。
5、不准将道具、铁器、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带到培训中心。
6、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培训中心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9、家长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的放学期间学习,要求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二、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是指学生在入培训中心门前和离培训中心门后家长的责任,并承担可能产生的后果。
2、学生入培训中心门后,培训中心按国家法律依法对学生的安全负责,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任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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