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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群办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农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为确保街道安全生产无事故,签订街道居民委安全生产责任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农场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
2、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辖区域落实好安全工作。居民委主任、书记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
3、全面实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的具体实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各居民委要制定好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状。
4、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做到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5、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各居民委对辖区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12次,要有检查记录,安全教育达到100%,对清洁工、机动车驾驶员及居民户要全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街道办主任:
居民委主任:
年 月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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