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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治理三乱责任状
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师德和行风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使“三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县教育局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方台东沈小学“三乱”专项治理责任状》。学校同各位教师签定责任状,每位教师要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不在校内、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二、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三、不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收取或变相收取回扣。
四、不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不暗示家长。
如经查访发现或由社会、家长及学生举报,经查证属实,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教师,将按照县政府以及县教育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处理。
校长:
签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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