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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继续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身心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
一、仓管人员安全生产目标
1.遵
守规章制度,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现象发生。严禁混贮、错收、错发、错放,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危化品禁止入库。出库后要打扫干净,不允许漏撒不收。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的危化品,应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和观察。
2.严格执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的四不伤害原则。
3.仓管人员必须执行“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查检码垛是否牢固、包装是否渗漏、电源是否安全、有无雨雪浸入等。
4.库房堆码不得超高,要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清点检查,堆垛要做到“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确保货物的安全。
5.保证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不发生任何事故。
二、仓库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不少于两米的通道。
2能自燃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能自燃的物品和化学易燃品堆垛应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有专人定时测温。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杂露天存放。localhost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5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放在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实验、分装、封焊、维修和动用明火。如因特殊需要进行动火作业,事先必须经过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许可证进行作业,结束后,切实查明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用过的油棉纱、油麻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以上责任认真履行,如因本人不尽心尽责,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仓库负责人:责任人:
**矿爆炸物品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矿
乙方:爆炸物品库保管员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管理层层负责的制度,发挥乙方在矿山管理岗位的职能作用,特与乙方签订本责任状,乙方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须熟悉爆炸物品材料性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保管员证》后,方可上岗。
2、坚守岗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谢绝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领料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内,严禁将火星火种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库区。
3、坚持每天一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炸药堆垛高度、库内温度、有无丢失、变质等各种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4、坚持按公安机关规定的“四不入、五不发”原则进库、发料。
5、做到发货手续要完整,认真填写“领用清退登记表”做到日清月结,帐目相符,并按规定做好月报表上交公安机关,月底将领用数量、库存量,全额汇总上报矿部办公室。
6、严禁私卖、私借、私拿、私藏爆炸物品材料。
7、注意库区及周围防火安全,经常清理库房内外杂草和卫生,保持良好的库区环境。
8、根据分矿长的安排,做好统计日报工作,每日9点前将统计报表送至矿部办公室;承担保险业务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人员信息必须核实无误。
9、其它应尽责任。
10、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至2015年3月1日止。
甲方:***************矿代表 (签字):
乙方:爆炸物品库保管员 (签字):
签订时间:2012年3月 日
保管室管理人员责任状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产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专用教室的作用,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各专用教室所配发的固定资产不受损坏和遗失,特签定专用教室保管、使用学校财产责任状。
一、责任范围:学校各专用教室中配发的所有固定财产等。
二、责任对象:学校图书阅览室、体育器材室、教具室、电教室、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广播室、主控室、档案室、保健室、多功能练功厅等管理人员;各处室办公室负责人;各教师办公室负责人;三、责任内容:
1、各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以下称专管人员)要树立维护校产安全的高度责任心,养成爱护学校财物的良好习惯。
2、专管人员对专用教室财产的安全使用负全部责任。要懂技术、懂管理,如果因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丢失和损坏要照价赔偿。
3、专管人员要积极与在专用教室上课的教师进行沟通,加强管理对学生的管理,严格禁止学生对校产进行故意破坏(如小刀在课桌上刻划、摔坏桌凳、打碎玻璃、损坏图书、损坏电脑电器设备等),若发现要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学校根据情况给学生以适当的处分(如批评教育、照价赔偿等)。
4、专管人员若发现专用教室上的校产因使用期长,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总务处作出记录后,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更换、维修。
5、凡造成专用教室财产丢失或损坏没有进行处理的,由专管人员负赔偿责任。
6、各处室、办公室在调换时,要依据总务处登记册所列的固定财产如数交还学校,由学校管理人员给予清点验收,进行移交。
7、总务处在学期开学和结束时对各专用教室、各处室办公室、各教师办公室的财产进行两次定期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要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指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并在校会上公布,同时要求各专用教室、各处室办公室、各教师办公室负责人经常对本专用教室、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校产进行检查。
四 、评估奖罚1、每学年结束时,总务处根据定期检查记录对各专用教室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评估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请政教处计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
2、学校将根据总务处的评估情况,对财产管理成绩突出的专管人员进行奖励。
五、下附利通一小专用教室固定资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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