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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安全责任状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做好幼儿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每天早上7点、下午3:50的幼儿入园、离园开、关大门;日常的来人来访的盘问、登记,开、关大门,对于无关的闲杂人员或其他可能对园、对幼儿造成不利影响、伤害的及时劝离,不得让其入园内;守护大门,确保入园幼儿不私自离园。
二、作幼儿在园活动时的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处理幼儿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等,若有意外发生,应负责及时协助教师处理,负责送幼儿就医等。如有突发事件危及幼儿、幼儿园安全应及时报警。
三、做好园内因工作需要的一切其他临时工作安排。
四、保证门口安全检查,对进园车辆、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对各种异常情况进行观察,并对有危害幼儿及学校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五、定期检查园内大型活动器械、发现有损坏或存在不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上报、报修,确保幼儿在活动时的安全。
六、定期检查园内水电线路设施、消防设施,及火灾隐患、建筑隐患等,及时汇报,排除隐患。在突降暴风雨等意外灾害时,及时查看,有效监控。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保安人员:(签字)
2012.2.24
保安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天桥区教委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在园教师和在园幼儿的身心健康与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打造平安校园,提高”园内无小事,人人有责任”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第一”的责任感,故签订保安安全责任如下:
1、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制服、帽子,携带必备防卫器具装备。面带微笑、举止端庄、精神饱满、姿态良好。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开口“你好,请你、、、、、、” !
2、幼儿园大门除早晚幼儿入园离园时间,其他时间均应闭门上锁。值勤时,保安不准看书报、打电话、短信聊天、与周边闲杂人聊天。严禁在值勤中擅离职守、睡觉、脱岗。
3、幼儿早送晚接时间,保安人员必须在大门口迎接幼儿不得离开,严格督促家长执行接送卡制度,监督家长早晚务必刷卡入园。
4、负责维持幼儿园门口卫生,负责打扫幼儿园操场卫生,树木花草浇水、修剪。负责幼儿园水、电、暖安全检查、检修并记录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5、负责幼儿园全面安全,早晚幼儿入园秩序,严格打卡入园,监督家长“手拉手”接或送,坚决杜绝幼儿独自入园、离园,早接待时要熟悉孩子家长并慢慢知道幼儿名字和家长面孔晚接待时要防止孩子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跑出大门,确保幼儿100%安全。如果出现孩子自己跑出去的现象保安是第一责任人。
6、熟悉报警、消防等电话号码,发现事故及时报案。严禁外来车辆、陌生人员进入幼儿园,有人来访,问清单位、来访事由,并与园内负责人联系,确认后方可开门,并登记在册,早接晚送幼儿时间有来看园或其他人员入内的要征求园长同意后方可填写入园记录入园。
7、要负责制止在园门口排摊设点行为,并维持早晚园外车辆停泊秩序。密切关注大门口及视线所及的地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上报。
8、负责幼儿园书报刊物的收、发登记及保管。
9、协助办公室处理其他临时事务。
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
门卫是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在学校和家庭、社会中起到一定的桥梁作用;为保证师生安全,门卫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宣传学校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措施,取得的成绩,及时反馈来自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2、上课期间,实行“封门式”管理,学生不得擅自走出校园。若有特殊情况,需出示经班主任审查同意的请假条并填写出门登记方可出校。返校时做好销假记录,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
3、上课期间不得擅离值班室或关闭校门,不得将住宿学生放出校园,如因中途门卫离岗,住宿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追究门卫的责任。走读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出校门。
4、学生在学习期间,谢绝会客,家长亲友原则上不得入校找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门卫同意,并进行登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学生离开学校。家长会见子女必须在下课后或就餐休息时间,其余时段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4、忠于职守,不得将闲杂可疑人员(包括推销商)放进校园,如陌生人需进校园,必须事先电话联系,得到允许,填好登记表,方可放行。
5、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门卫必须在岗,锁好大小门,不得放任何人进入校园,不得将场地、设备等借作他用。门卫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代理人员。
6.对出现学生纠纷,社会闲杂人员强行进入学校,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助调查处理善后工作。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由此出现经济损失的,将承担30%—50%的经济责任,视其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由学校做出经济处罚决定或解雇。若有刑事责任的,将依有关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留初中(公章)
校长签字(签字)
微机教师签字(签字)
学校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
学校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 依据《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与门卫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1、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校园安全的第一关。
2、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上班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对带入、带出校门口的物品进行仔细检查,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共财物带出校门,如因特殊原因需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的,必须持有总务处开具的证明并经检查、登记核实后方可放行。
4、严格门卫登记或验证制度,对进出人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牌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禁止无正当理由的人员及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5、学生放学时,及时打开大门,并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在上学、放学、家长会和大型集会等车流量高峰时,对校门交通进行疏导。
6、积极做好学校保卫工作,看好学校财物,发现学校财物被偷时,要勇于上前制止、劝解。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
7、核实师生出入手续的师生离校。
8、杜绝校外商贩入内出售物品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9、负责和打扫门卫室和校门附近的卫生。
10、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临时性工作。
11、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并及时处理。
12、对违反门卫规定的校内、校外人员,门卫人员要及时通知校领导处理。
13、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的,门卫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或 “110”干警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学校:(签章) 门卫签字:
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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