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校长讲话稿
同学们: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动手打人等等,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 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
同学:
你好!
今天我会给你一个fazhike,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帮助在研究方法上,知识,遵守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而且这个话题。由于我知识和能力的限制,和时间是有限的,准备不足,批评是错误的,请纠正我。今天,我讲的主题”的研究方法,法律,成为一个守法公民”
,我们应该知道法律常识:
方法(a)是如何解释这个问题,有无数的想法,中国文字的方法。古代写作。左边的水是恭维话的意思。从“上帝”裁判的一端侧的独角神兽的故事。传说,当双方进行诉讼,法官们拿出,其角攻击谁,谁不直,谁丢了。法律的单词是“统一”“公正的意思。因此,我国法律一词的本义是国家强制力量保证“公平和正义”,它是由国家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普遍约束力。
(2)的法律体系,有广义和狭义的解决方案,广泛意义上的法治,是指国家的法律的总和,系统。狭义的法律体系,是指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将等于严格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按照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将法律和制度来构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立法、执法、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守法、监督和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执法方面的统一。中央链接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共官员和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建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识到规则和法律和秩序的建设。
:(3)法律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宪法和法律,其他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大国的基本方法,它是所有法律状态发酵是通过严格的立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内容和制定主体,可分为《基本法》和其他法律,《基本法》指的是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其他法律指的是基本的法律,如森林法律,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律。
(4)违法犯罪是什么?
在这里,我会给你一个情况下,这件事发生在5月26日2004县水花园区居住建筑,它是星期天,和三个高中学生在四楼窗口玩,b小姐的走廊将推出窗外,在四楼的大幅下跌从20米,然后很生气,血液,耳道直从他的鼻孔,这里我给学生们出了三个问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b小姐受伤,算不算犯罪,(3)构成犯罪,什么是罪恶。结果应该尽快(1)附近的医院或拨打120紧急呼叫,治疗伤员,和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认定为严重,十六周岁的,第一个是这样一个行为构成犯罪的,第二次违反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刑法”第四章,第二百三十五条的人——的主要犯罪,过失伤害他人的人严重受伤,有徒刑或者拘役不超过三年。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两个问题:一个是受伤的受害者,如果是轻伤,构成安全法律,如果它是一个小,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考虑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犯罪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的后果。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同时,已达到14个16岁犯谋杀和故意伤害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中毒,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人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不是故意伤害,但之一,《卫报》将承担治疗的费用和行政处罚。在这里我想提醒违法犯罪是不一样的概念。
第一定律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什么和不能做或应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严重危害社会,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根据我们的工作实践,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违法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犯罪违反<<刑法>>。
第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类型的非法安全警告,罚款,警-察拘留。根据<<刑法>>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上面我给你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法律不等于犯罪,犯罪必然是非法的,无论是违法犯罪,学生们不能休息,开始从静脉滴注,遵守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和禁止老师的教育忽视,否则它可能会走向犯罪。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02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万费2.7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埃2004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的警。此案例出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的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
面对非法违反就控制住,这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锗硅乡安墩村一个姓字段家庭菜园的小偷偷走了两斤辣椒,一公斤的西红柿,发现的姓,他邀请四五个人,悄悄伸手去抓,殴打和死亡。最后一个名称字段后被逮捕,依法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小事情秘密是非法的,他应该处理。但不应该玩,他触犯了法律,你没有权利殴打和死亡对他来说,生活是至关重要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了生活的权利。即使死刑,严格的司法程序,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6),在什么情况下拨打110。
110年公安机关部门负责报警电话的使用,可以寻求警-察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调用,交通事故,火灾,119年,112(3)组合,拨打上面的电话三种,保持冷静不要惊慌,最好使用普通话,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人们值班——p以及犯罪案件的时间,地点,情况下,当时,特别是现场和罪犯逃跑的方向,在运输和板式,方便公安机关应当分配警-察,关闭命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察,及时治疗。但到110年,这是一个命令器官,他并不需要一个警-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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