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南宁公积金提取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的;
4、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补交土地收益金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啊?
一、购买住房提取 ;
二、拆迁安置提取 ;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民楼“填平补齐”等);
四、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提取 ;
五、租住住房提取 ;
六、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
七、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
八、离休、退休提取;
九、出境定居提取;
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
十二、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四、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
十五、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六、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南京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南京或户口不在南京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