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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提取的手续
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取得房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有效证件追溯期由原来的一年放宽到两年。
2、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m2(含140m2)再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不予提。
3、职工住房公积金;虽未超面积但购买、建造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支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购买、建造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商住两用住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在本市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6、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以期房作抵押或提取后余额不少于两万元的,可再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但提取金额和贷款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房价总额,提取并贷款后须间隔12个月才能办理还贷提取。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取得房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有效证件追溯期由原来的一年放宽到两年。
2、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m2(含140m2)再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不予提。
3、职工住房公积金;虽未超面积但购买、建造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支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购买、建造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商住两用住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在本市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6、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以期房作抵押或提取后余额不少于两万元的,可再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但提取金额和贷款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房价总额,提取并贷款后须间隔12个月才能办理还贷提取。办理提取时除需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核实后出具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同时须提供身份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产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半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在未偿清贷款情况下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