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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财务报销制度

时间:2022-04-26 01:03:21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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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财务报销制度

为规范和统一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物业财务报销制度

一、报销程序

本公司报销基本程序为:

1、 办理业务的人员首先需要到财务部领取相应的单据进行填写;

2、 经手人填制相关单据完毕并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如付款申请、发票事项说明、付款记录、出入库单据、转帐单据等);

3、 总经理审批并签字;

4、 财务部会计人员审核;

5、 审核后单据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收支,领取现金及非现金票据的,必须在现金登记簿或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二、 报销单据的填制规定

1、 单据填写方法见相关财务表单;

2、 报销单据必须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或伪造的发票不能报销;发票连号五张以上,需要附具体说明;

3、 报销单据需填写齐全、规范、粘贴整齐;

4、 单据上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其它项目涂改两处或两处以上者,须重新填写报销单。

三、 现金支付规定

1、 公司按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2、 当日报销现金超过3000元者,需提前一天向现金出纳人员预约;

3、 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等500元以上的,原则上都需支票付款,需现

金付款的必须说明具体原因,由总经理批准方予办理。

四、 支票管理规定

1、 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日期,限额支票必须在限额上限封口;限额支票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2、 不得签发无封口的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3、 开出的支票必须在一个月内报销,限额支票必须在10天之内报销。

五、 报销发票规定

1、 报销发票不得经过任何涂改;项目必须齐全;收到的发票抬头必须是:“北京瑞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瑞腾物业)”

2、 严禁将空白发票带出公司使用。

六、 借款及报销期限

1、 现金借款需要总经理审批,并且在七个工作日内结清;

2、 支票借款:总经理审批,十个工作日内结清;

3、 差旅费借款:回京后七个工作日内结清;

4、 应按报销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销,不许拖欠借款现金。如上次的借款未结清,一律不准再借款。

七、报销标准:

1、 原则上普通员工不享受招待费、交通费、手机费的报销限额;

2、 部门主管的手机费按限额报销(每月100元),招待费及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制,并要求总经理签字。

3、 普通员工如因公事确需报销手机费、交通费、招待费的,根据情况由部门主管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特批,交财务部备案执行。

八、 其他有关规定:

1、 部门需在每个月25日前向财务部申报下个月详细用款计划,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费用报销时间:每月5日及25日全天。(特殊情况除外)

3、 工资现金发放时间:每月15日下午。

以上规定的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

以上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部

2015年3月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报销制度2016-02-02 18:36 | #2楼

1.经手人对需报销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在发票或收据背面由经手人、验收复核人、“一支笔”审批人三者签字,并按规定填写“集团经费结算本”,交财务部报销。 

2.对需向财务部解释的有关事项、内容应负责向财务部经办人员解释,对财务人员退回需要补办手续的凭证,应及时按规定补办手续。 

3.报销手续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审批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有关岗位职责规定。 

4.经办人员所报销的发票或收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凭证,及集团财务部印制的结算凭证。 

5.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凭证,财会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6.购置设备或大宗材料以及支付临工工资,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由购置或报销部门报批后提前一天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需要和集团内资金情况,按轻重缓急调集资金,予以办理。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报销制度范例2016-02-02 12:27 | #3楼

一、总则

1.填写购物申请表,报主管部门经理审批,再报总物业经理审批。

2.物品买回后,经手人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发票,并在发票背后签字,再找验收人按发票上所列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妥当后在发票背后签上验收证明人的名字。(如属物料用品,固定资产类的,验收后要开入库单(一式三份),并要注明固定资产是属哪个部门使用的,存放在何处),再填制有关报销单,按报销程序进行报账。

3.如属港币支出,可按当时汇率折算人民币给报销人。

4.所有的报销单据必须由报销人填写,由部门负责人及总物业经理签名方可认可。

5.出纳员只能将报销费用交予报销人,不可转收,支付后立即在报销单上注明“已付”字样。

二、预借费用

1.预借应酬费应填写“应酬费预借单”,由各部负责人签名后,报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备案后交总物业经理签批,并凭此单到财务部预借现金或支票。

2.采购方面在采购前需要预支费用时,应填写“购物申请表及借款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物业总经理签字批准,凭“购物申请单及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3.如公司派人员出差需预借现金,则由员工填写借款单上交部门负责人及总物业经理审批预借,出差回来后五天内应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过期不办者,财务部有权在其本人工资中扣回预借金额。

4.出纳员应对所有的借款单进行详细记录及注销手续。

三、采购(指大单采购)

1.由申请人填写“购物申请单”并附样品或物品型号、类别说明,上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2.交至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安排采购人员多方取得报价。相比较后确定合适的价格再由物业总经理签名确认,采购货物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应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采购人员应了解现有物品情况,做到不盲目进货。

四、收货及领货

1.进货单据齐全

(1)收货人员按发票上所列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收货人员必须注意进货质量。

(2)货品经验收后需经手人和验收人在发票后签名,并由财务人员对货品作详细记录及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保管。

2.各部门员工应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按照实际需要领取所用物品。

(1)先填写申请单,送交上级主管批核。

(2)再送交本部门经理签批,方可领取,财务人员应对申领单进行保存登记以便保证货品的充足。

五、现金使用说明

为健全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凡发生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用现金支付外,其余一律用支票支付。

知名物业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2016-02-02 20:26 | #4楼

1、借款及报销的审批权限 :

1.1 物业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物业财务部门审核,并送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

1.2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2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   标准

一般人员80

部门经理级 120

公司副总经理级 180

2.3出差补助标准:

2.3.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由于特殊原因造成误餐,经总经理批准后,最高享受18元/天的补贴。

2.3.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   标准

一般人员35

部门经理级 55

公司副总经理级 75

2.4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4.1交通工具:物业总经理可根据聘任协议乘坐飞机、软卧;部门经理级及以下:乘坐火车硬卧、快客。外聘经理上任可乘坐协议规定的交通工具。

2.4.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4.3 员工在本市内办事,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 膳食补助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物业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物业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除有协议规定的外,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

5、本制度由物业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报销制度2016-02-02 12:25 | #5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计算机、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菜单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序和权限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能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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