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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财务报销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销程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销售部门报销制度:
一、总则
(一)、公司只负责报销为公司开拓业务、联系客户、进行经营所支付的费用,即报销人所报的各项费用必须是因公发生的。
(二)、报销人必须以真实、合法之原始凭证为依据,将票据粘贴整齐,填好差旅费报销单或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方可报销。
(三)、报销人报销的差旅费或费用必须按照事先核定或批准的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四)、各种需要报销的票据是证明费用发生的凭证,必须反映当时当地的真实情况,事后补开发票者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报销单上写明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五)、各级领导要严格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各项费用的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
报销程序:报销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会计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付总经理)审批——出纳报销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返回二天内报销出差费用。财务必须在收到报销单后三天内处理过错报销的事宜。
1、省外出差:
(1)、销售业务人员报销标准:长途车船票、飞机票费、通讯费(磁卡电话费不予报销)及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住宿费(住宿费报销的发票要求写明住宿日期、房间号码)报销的标准为:部门销售经理每人每天180元以下,二级销售工程师每天每人110元以下,一级销售工程师每人每天100元以下,销售助理工程师每人每天80元以下。上述住宿费标准为报销的最高限额,各部门人员具体的住宿标准由各部门的负责人因具体情况而定(在最高限额内)。出差期间因售后服务发生的市内车费已包含在差旅补助中,市内车费不另报销。
长途车费及市内车费的界定:城市各区(含郊区)与各县之间、县与县之间发生车费为长途车费,城市市区(含郊区)范围内发生的车费及县内各区域间发生的车费为市内车费。
报销卧铺车费的时间规定:在晚上19点至早上9点之间连续坐车超过5小时的可报销卧铺车票。
住宿费不可冒开、多开发票,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处以10倍以上罚款及降职直至除名的处分。餐费及市内车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为:部门负责人每人每天70元;二级销售工程师每人每天55元;一级销售工程师每人每天50元;销售助理工程师每人每天40元。
补助天数计算标准:以在外满24小时为一天作为标准,计算补助费天数最小单位为0.5天。特殊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补助的天数,但需在报销单上做出说明。
(2)经批准参加展览、会议人员报销标准:展览、会议期间费用全部实报实销,其余时间按上述标准掌握。
2、省内出差:
出差2天以上(含2天)需住宿者,视同省外出差;当天可返回的,车船交通费实报实销,超过一定距离的可享受每天20元的补助费。
3、市内车费报销:
报销市内车费,必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写明时间、起止地点、金额、事由,财务人员报销时,有疑问可直接向当事人询问。原则上公司只报销公共汽车费及巴士费,如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需事先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销时必须在单据后注明时间、车程、事由、批准人。
4、误餐补助:
员工出差,误餐补助已在差旅补助里。员工因公处出,每误一餐补助5元。
5、取送货交通费:送货交通费在各部门2%的销售费用中核算,具体的运输方式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报销时说明情况,注明起止地点(若报出租车费只能报销带货一程的出租车费)。
(二)、费用报销:
报销程序:报销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会计审批——财务总监审批——付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报销
1、招待费的报销: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招待费的开支超出当月定额需预支的,必须事先征得总经理(付总经理)的同意,说明招待的最高限额。招待费的报销除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程序签批外,必须另附宴客申请单,且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宴请批准限额,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2、通讯费报销:
(1)、各驻外机构的电话费:报销时需每月打出电话费清单,并扣除私人话费。
(2)、个人通讯费的报销:
手机费报销:部门负责人的话费清单扣除私人话费后每人每月1000元以下据实报销。经部门
负责人审核批准可报销手机话费的销售员,据话费清单扣除私人话费每月限额300元以下由各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据实报销。报销手机话费者,其它话费不予报销。
BB机台费报销:部门经理每人每月限在100元以下据实报销,销售业务人员(含销售秘书)
每人每月限在60元以下据实报销。
(三)、其它方面的报销规定
1、借支现金: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或购买物品需要借支现金时,必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原因、金额。借差旅费者,必须另附出差计划书。
审批程序:借款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付总经理)审批——出纳借款
3、运输费用的报销:
货物的运输必须按公司的要求,选择运输方式,确定保价标准。报销人报销时,必须将运输的原始凭证交各部门审核。
审批程序:报销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会计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报销
4、遗失票据的报销规定:
对于遗失经过能提出合理解释,有公司同行人证明或部门负责人确认的方可报销。报销办法为,向发票开出单位补办,开出发票证明,可全额报销;凭记录、同伴证明的,公司报销损失金额的90%。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总经理。
肉食品--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明确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做到有章可循,便于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部费用及标准:
注:
1、所有人员出差必须填具差旅费申报单(注明出差日期),由上级或总经理审批,出差回来需到人事部登记考勤。
2、住宿及伙食补助在定额标准内凭正式发票实报实销。
3、伙食补助根据在外实际用餐次数,早、中、晚分别按2:4:4的分配比例报销。 4、当日乘车在0:00之前到达目的地的,按硬座票价报销;超过0:00至次日可乘坐硬卧,报销天数按除头或除尾计算。
5、凡需乘飞机或软卧者,需向上级或总经理汇报批准。
6、到兄弟公司安排吃住的,不再报销住宿补助和伙食补助;长期驻外销售人员(有办事处的)租房费用由公司报销,没有办事处的长期驻外人员给予费用补助(含食宿市内交通等)经理级别60元/天,业务员40元/天,但原则上一个月报销总天数不能超过15天,超额天数报销需要人事部核实,销售总监确定,总裁签字的申请单报与财务部,销售部人员补助才给予列入工资发放(超过2000元的将按标准扣除个人所得税)。
7、出差期间应酬费、打的费需向上级或总经理汇报批准,否则不予报销;报销应酬费的当餐不再报销伙食补助。
8、出差费用中高层及其他员工(不包括外派销售人员)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销,超过天数报销的费用减半处理,销售部人员报销费用不超过两个月,否则费用减半处理。
9、出差费用超过当月计划,超支费用由部门主管向公司申请,经公司研究后增加费用额度;超过同期累计预算,不报销。
10、所有报销发票必须为真票,如果发现假票一律没收(不允许换票),只报销真票金额。
11、特区指:青岛、大连、厦门、深圳、汕头、北京、广州、上海、南京、杭州及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到特区一定要有住宿凭证,方可按特区标准报销。
12、肉食品各分、子公司参照该制度修订各自的制度。
二、该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三、该制度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2015年7月1日
主题词:公司 差旅费 管理制度
抄 报: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监
抄 送: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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