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高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
2、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才可营业,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年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3、成立学校卫生组织机构,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及奖惩制度,规范各项加工程序,打印成文并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5、从业人员每年须经过健康检查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6、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体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得参加接触饮食业食品的工作。病愈后,必须持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工作。
7、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
8、食堂应加强安全管理,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工作区域。
9、加强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工作,不得采购使用变质、不新鲜的原料,特别是海产品和贝类产品。盐、味精等调味品应定点采购,专人负责,防止误用硝酸盐等有毒的化学物质。
10、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经营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设立独立防蝇防尘配餐室。
11、加强“四害”的杀灭,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并将其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亲学期开学初应由专业消杀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12、易腐食品应冷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冰箱专人负责,定期清洗。
13、青菜应充分浸泡后洗净,以消除农药残余,禁止食用苦葫芦瓜、发芽马铃薯;四季豆必须彻底炒熟。
14、食品人烹调到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食品特别是肉、禽、鱼等大块的确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严禁里生外熟。油炸食品应用小火,防止外焦内生。
15、制售熟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并严格标明,不得接触不洁物、有毒物。
16、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注意保洁,快餐盒应从正规厂家进货,并注意保洁;食品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并注意保洁。
17、仓库内物品应分类分架有序存放,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洁物及无关物品;仓库应保持防潮通风,并设防鼠设施,并定期清理。
18、保持内外环境清洁,排水通畅;餐厅应及时清理,并设洗手设施。
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二、学校小卖部
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三、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四、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另外,在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XX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学校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xx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二、食品经营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流通食品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合格证明。
三 、学校实行食品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食品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要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四、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我校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及饮水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克宏
副组长:袁家利
成员:罗世革 张勇 卢艳 陈格 李宏 鲁小容 各班主任
二、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列要求。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分开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放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学校总务处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校医)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管理,积极争取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
五、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1)有毒、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食品卫生检查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和肉、食、水产品、调料等副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六、发现学生患疾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和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并进行彻底消毒。
七、要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八、学校每学期要对食堂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在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食品加工人员必须在取得卫生健康许可证并经过食品卫生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工作中要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九、要认真做好加工及存放食品的检查。蔬菜要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干净;用于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用具、容器及其他工具必须有明显标志,并做到分开使用、存放,保持清洁。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凡是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在低温、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存放,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再次食用。餐具必须按要求洗净、浸泡、消毒后再使用,并有专人负责并对消毒情况进行记录。不准制作销售凉菜。
十、加强食品加工场所的安全。要对食品加工场所的管理,严禁非食堂人员入内,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煤气灶、罐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食品加工场所要按有关规定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十一、要加强对学生饮用水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纯净水要定期按时将水样送有关部门检查,确保饮水安全和卫生,要对饮水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消毒。
十二、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配餐,使学生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十三、学校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事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文章:
员工管理条例05-09
物业招标管理条例05-19
超市员工管理条例05-08
餐厅员工管理条例05-09
临时员工管理条例05-09
物业员工管理条例05-09
员工辞职管理条例05-09
员工宿舍管理条例05-10
餐饮员工管理条例05-11
员工守则和管理条例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