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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
一、本所由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和行政人员组成。
二、管理委员会会议为本所的决策机关。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本所的章程,研究决定本所重大事项。
本所的日常工作在主任的领导下进行。本所根据需要设两名副主任,并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专门)部门负责人。副主任按分工对主任负责,其它工作人员对主任或副主任负责。
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办公会议,决议及研究决定本所内的一般性问题。
三、本所律师应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证,品行端正、具有实践经验和专长。行政人员根据岗位设定聘用条件。所有工作人员都可按本制度的条件推荐律师或行政人员。
四、凡经履行申请审查程序,签订书面合同,都可以成为本所律师或行政人员。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实习律师等其它人员来所工作可以口头协商的方式决定。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未达成协议的,原合同关系解除。
某税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2页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务所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事务所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人事管理是指对本所员工的考核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员工的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并在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试、考核评议后择优录用。
1、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事务所工作相关,在校期间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能胜任税务代理工作;
2、社会招用人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与本所业务工作相关的专业特长,工作成绩突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通胜任税务代理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事务所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人事管理是指对本所员工的考核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员工的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并在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试或考核评议后择优录用。
1、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本所工作相关,在校期间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品德良好,好学上进;
2、社会招用人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与本所业务工作相关的各执业资格,工作成绩突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能胜任本所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员工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1、董事会确定员工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广告;
3、组织招聘考试,确定预选名单进行考核评议;
4、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员工培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安排。
第六条 本所实行年度业绩评价制度,且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严肃搞好对员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被考核者应事先提交工作总结材料,被考核者所在部门根据其表现提供初评意见,最后由本所考评小组或董事会决定员工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
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积和不称职四级。员工的考核与职务晋升、奖励等相联系。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将予以晋升或嘉奖。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员工给予警示,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者可予以辞退。
第七条 员工的职级分为助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第八条 员工职务的任免:
1、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决定;
2、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
3、部门经理由董事长决定;
4、项目经理由部门经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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