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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请假均由本人亲自填写(急事可电话代填)请教条请假,校长审批。请假者须自己调课,并将调课情况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否则按一节1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日内在校园内打牌赌博者一次罚款100元,提供打牌赌博场所者视同参与;工作时间内在校园外打牌者一次罚款150元,举报有效。
3、旷工半天罚款2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5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20元。
5、教师签到办法: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后30分钟为教师签到时间。均在校长办公室签到。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教室、办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轮调-教师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签到。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2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全校性集会、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集会者概不享受相关补助,且每次罚款10元。
8、后勤人员除不签到外,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
9、教师考勤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凡出现请事假超过二天以上或病假超过三天以上、旷工、空堂,赌博、缺席全校性会议等情况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教师。
经都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的教师管理,保证教师的工作时间,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 关于签到
1、凡在校教师必须坚持每天上、下午上班时间在指定地方签到。签到时间为早上8:20钟前,下午15:40后,特殊情况除外。
2、签到不能代签、补签,发现代签,每次双方各扣5元,并扣1分/次。迟到、早退每次扣1元,并扣0.5分,每月3次以上扣5元/次。晚到、早走10分钟算迟到、早退。缺签扣1元,并要向值周或办公室汇报情况,否则论旷课处理。
二、关于请假 必须事先请假要有请假条,经分管校长审批后,交主管部门留存,自行安排课务的报教务处。否则旷工论处。
1、事假、病假假期间停发学校相应的绩效工资。事假每天扣10元,并扣1分/天,全学期事假总数不得超过5天。病假每天扣5元,并扣0.5分/天。教工本人病重不能够坚持工作,请假获批准后方能离校(见医院证明等),并按学校管理条例执行。
2、法定假
(1)、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二、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婚假: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3天,晚婚的增加婚假14天。
(3)、产假:含节假日和公休日,女教师第一胎产假14周。(须有结婚证、准生证等材料证明)。法定假均从离岗之日起计算。延假需获批准,否则论旷工处理。
3、其他假学校班子研究决定,长假按学校规定办理。
三、学习假 公出开会、学习、培训必须事先安排好工作。经校长审批后,交办公室留存。
四、关于旷工、旷课
1、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的计旷工,停发旷工期间工资,扣10分/天。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停发工资并报上级部门解聘处理。
2、旷课: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上课的,每节扣30元,扣5分/节。
3、旷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例会、集会),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每缺一次扣10元,扣5分/次。请假扣1元,扣0.5分。
五、考勤分数纳入评先评优、职称聘任、晋级等。每学期设考勤个人总分值8分。计算公式:8*(100-n)/100 (n指实扣分数)。
宜春市经都学校
2012年11月
文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或材料,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可委托他人代理,或以电话通知有关领导。
2.续假:请假后因故需继续请假者,应在原假期未满前提出续假申请,续假手续与请假相同。
3.销假:请假期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领导销假。
二、请假批准权限:
1.教职工请假
(1)半天以内的临时请假,须填写临时请假条,由考勤负责人汇总,累计8小时计事假一天。
(2)一天至五天(含一天)由校长批准,其工作由相关处室负责安排;
2.各种会议请假,由考勤负责人批准。
三、请假类别和请假期限
1.病假:一般病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5天,特殊情况由校委会决定。1天以上必须持医院证明请假。
2.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属于事假,一般事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5天。
3.婚假:鼓励教职工将婚事安排在寒、暑假或两个长假中举行。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 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丧假:直系亲属逝世准丧假5天;家在外地的可延长至10天。
6.婚、丧假超过规定期限,按事假对待。
7、各类请假连续超过5天的,需要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校长审签,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四、考勤办法
教职工考勤由相关处室主任负责并登记备案,擅自离校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处理办法
1、教职工病假累计超过5天,每天扣发工资10元;事假累计超过5天,每天扣发工资20元。
2、教职工无故迟到、早退、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每次扣发工资20元。
3、无故矿工,每天扣发30元。
4、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例会、教研等集体活动无故或借故缺席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一次扣发5元。
6、如有其他情况需要扣发本人工资的,由校务委员会
决定。
六、全勤奖
月全勤奖20元,学期全勤奖200元,年全勤奖500元。
本考勤制度纳如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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