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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5 02:59:46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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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1规范考勤、休假管理,保证考勤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1.2使各级员工清晰考勤制度,增强考勤意识,利于操作执行。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

3.1综管部负责制订,修订及执行本规定;

3.2各部门主管负责督促本部门的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及对员工考勤时间进行确认。

4.定义:

4.1工作时间:

4.1.1按国家规定:月薪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其中星期六加班费己计入基本工资内);各部门应保障部门员工每月4天休息。

4.1.2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4.2请休假

4.2.1员工请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 产假,丧假,工伤假,工休,法定假等八种假类。

4.2.2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有薪假为: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元旦1天。

5.考勤的规定与程序:

5.1考勤表及考勤方法:

5.1.1考勤表卡用来记录职员工出勤时间(上、下班),是计算薪资之凭证。

5.1.2各部门员工考勤由部门主管负责进行考勤;部门主管由综合管理部进行考勤;每月第一天各部门将考勤记录汇总到综合管理部进行统计后统一呈报总经理。

5.2迟到、早退:

5.2.1行政、财务、仓库三部门员工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含)以上15分钟(含)以内,每次扣5元,员工当月迟到(早退)15

分钟(含)以上3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营销部门员工可由营销副总进行控制。

5.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5.3.1所有员工凡未事先请假而无故不来上班或假满未续假都均视为旷工。

5.3.2所有员工旷工按两倍扣发当月薪资。

5.3.3所有员工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旷工7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不给以结算当月工资。

6.请休假的规定与程序:

6.1一般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1天以上均需部门主管及经理批准,综管部审核。

6.2各部门主管人员请假2天以内,由综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6.3请休假应提前半天到综管部领取《请假单》并要求填写《请假单》以提出申请,并将经过批准的请假条交人事部审批后可离岗,因突发事件不能事先请假者,应电话告知上级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假需有工作代理人。

6.4事假:

员工请事假每月不超过4天,全年不超过15天,事假无薪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6.5病假:

员工生病可请病假,需有医院的证明,病假时间可发放基本工资70%;如无医院证明视作事假处理,假期无薪。

6.5工伤假:

6.5.1员工因工作负伤,经部门主管申报,出具医疗证明,经综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按工作处理,属有薪假。

6.5.2所有工伤必须有工伤报告书,并于事发时间24小时内交综管部。

6.5.3工伤假休假时间发给基本工资。

6.6工休假:

在公司经营允许的情况下,部门主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休假,部门主管在公司规定的节假日内必须在确保本部门的正常生产秩序的前提下可免考勤,否则按旷工处理。

6.7婚,丧,产假:

6.7.1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本人结婚需提前1个月申请,婚假为期3天,返厂需提交结婚证书,假期可发经基本工资。

6.7.2丧假:员工之直系亲属(父母,继父母,岳父母,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死亡时,经提交证明后可请3天的有薪假,

假期发给基本工资,省内员工加往返日程假2天省外员工加往返日程4天,往返日程假为无薪假。 6.7.3产假:女员工休产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而形式申表,产假后须提供生育证明。 6.7.3.1产假为期90天。

6.7.3.2如休产假本人因身体状况原因需续假,可继续延续不超过一个月的积假,但必须提前申请审批方可续假,续假无薪。 6.8假期的计算单位:

6.8.1事假,病假以“小时”为单位。

6.8.2婚假,丧假,产假,工伤等假期以天为单位。 6.9注意事项:

6.9.1凡员工请假,首先征得直属上级同意;

6.9.2公司原则上不接受延假,续假及电话请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需报直属主管转交综管部,经综管部主管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否则以旷工处理。 6.10销假:

6.10.1职员请假到期,要到综管部办理注销或核假。

6.10.2如遇假期有更改情况,须事先向本部门申请(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准以更改。

分公司考勤管理监督制度2016-01-20 22:32 | #2楼

1、目的

为加强集团对各子公司、分公司考勤管理监督,规范员工行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说明

考勤管理制度是集团各部门人员、子公司、分公司关于考勤管理的最高准则,是公司所有考勤管理的指导制度,本考勤管理监督制度是对考勤管理制度具体实施的补充说明。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分公司。

4、内容

1.1、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每日打卡四次,上下班必须打卡。办公室人员必须要遵照执行,生产或者与生产配合工作的特殊人员除外。

1.2、各子公司、分公司人事必须实事求是根据考勤记录汇总考勤统计表,对于迟到、早退一共分三个时间段,分别是10分(含)钟之内的未到人员,10分到30分(含)之内未到的人员,超过30分未到的人员。迟到10分之内,有三次机会,次数超过三次的人员要及时标注,按考勤管理制度事假半小时扣款,迟到超过10分小于30分钟的,每次都按事假1小时扣款,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的,按迟到时间的双倍小时扣款,具体规定,详见考勤管理制度。集团人力资源部会不定期的早上上班前,打电话查询是否按时到岗的人员情况,如发现到岗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扣除考勤人员绩效分;对于忘记打卡、外出、出差等未打卡人员,要及时催他们补卡。忘记打卡次数超过三次的,要特别标注。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员会不定期的对外出补卡,忘记补卡的人员进行补卡单的抽查,发现与考勤统计不符的,扣考勤人员绩效分。所有未打卡,又未及时补卡的人员,一律按忘记打卡处理,补卡程序,参照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1.3、各子公司、分公司对于本公司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人员,要从加班时间开始打卡,加班结束后,还需要打卡。如不方便打卡,要及时报备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统计,报相关领导审批,并保留加班表,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员会不定期的根据考勤数据检查加班人员的加班情况,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扣考勤人员绩效分。

1.4、各子公司、分公司关于一线工人的考勤记录,要保管好,以供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的不定期检查,发现有不相符的,扣考勤统计人员绩效分。

1.5、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考勤统计的人员必须在每月8日前,把相关考勤数据统计好,整理出一份完整的考勤数据表,与原始数据一起发oa给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审查及计算工资。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员会根据原始数据,核对考勤数据表,发现三处以上错误,将扣负责考勤统计人员绩效分。

1.6、本考勤管理监督制度未尽事宜,以集团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1.7、本制度修订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有。

达华青岛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6-01-20 20:12 | #3楼

1总则

根据国家、省市及集团和《企业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监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职工的基本职责

2.1全体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2.2工作时间

2.2.1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项目部执行本项目部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项目部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2.2.2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3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2.4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3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3.1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3.2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项目部一天以内由总监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公司领导批准,。

3.3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项目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4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项目部总监签署意见后报经告诉领导核准。

3.5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公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项目部负责人承担。

4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

4.1事假

4.1.1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

4.2病假

4.2.1具体规定

4.2.1.1职工因病请假,须由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视为事假。

4.2.1.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

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

4.2.1.3职工患病,除领导批准到外地医院治疗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点治疗和休养,否则视为事假。

4.2.1.4职工在探亲假,事假期间,临时发生急诊,确实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必须就地医疗的,须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药费收据,回单位后经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6天,急诊后应立即回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仍不能返单位的(住院除外),除县级人民医院(农村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外,还需凭化验报告,透视报告及其他物理检验报告,同医疗单据一并交单位医疗部门或特约医院审验后,再交所在项目部审核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

4.2.1.5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

4.2.1.6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建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

4.2.2病假的工资待遇

4.2.2.1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内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2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95%计发,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3累计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3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90%计发,假期在一至三个月的技能工资按85%计发,三至六个月的技能工资按75%计发。假期超过半年的工资只发技能工资的70%,假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全部扣除。

4.3婚、丧假

4.3.1具体规定

4.3.1.1凡正式职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领导批准(遇有星期日、法定节日,探亲假日不另补给假),如必须到外地办理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4.3.1.1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

4.3.1.2根据本地的具体规定,丧假为7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计,经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

4.3.1.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

4.3.2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22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

4.4产假、哺育假

4.4.1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

4.4.2工资待遇

4.4.2.1产假期间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含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

4.4.2.2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发。

4.5探亲假

4.5.1具体规定

4.5.1.1符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

4.5.1.2探亲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点为准,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见习期,实习期等未转正期间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点开始计算。

4.5.2探亲假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综合补贴除以24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4.6工伤假

4.6.1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

4.6.2工资待遇

4.6.2.1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待遇、综合补贴及月生产奖。

4.6.2.2工伤疗养期在半年内月生产奖金发50%。

4.6.2.3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

4.6.2.4工伤疗养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2.5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特别奖。

4.6.2.6非工伤按病假对待。

4.6.3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

4.6.3.1工伤

4.6.3.1.1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1.2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6.3.1.3集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2非工伤。

4.6.3.2.1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

4.6.3.2.2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

4.6.3.2.3做私事(私活)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7补充规定

4.7.1实习生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十天。

4.7.2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假满后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路程在25公里以外的可以来函办理)探亲假超期不应在路程假期内来函续假。

4.7.3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离单位前要到考勤员处进行登记,交验请假手续证明,回单位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知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4.7.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按计划生育休假对待,休息期间按事假处理,均不享受生育假待遇。

5旷工的具体规定

5.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5.1.1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5.1.2假期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者(交通、天气等意外事故除外)。 5.1.3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调动工作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 5.1.4捏造事实,假报情况或盗窃、涂改、制造证明请假者。 5.1.5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做私活、办私事者。 5.1.6考勤后无故不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者。 5.1.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欧者。 5.2旷工的处理 5.2.1两日内,每天扣两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30%。 5.2.2四日内,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50%。

5.2.3五日以上(包括五日)取消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综合补贴。技能工资除以24天按实际旷工天数的2倍计扣。

5.2.4累计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扣除半年奖金。

5.2.5累计超过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给予除名处理。 6加班

6.1原则上一般不加班,因生产和工作的特殊需要,职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或平时延长工作时间长达4小时以上,视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只享受加班补贴,少于4小时的发给补助1元,超过4小时的按一天加班计发补贴。

6.2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的加班可安排补休和冲减事假天数,剩余天数按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6.3加班费发放的标准:以岗位工资为标准按《劳动法》的规定计发。 7考勤办法

7.1职工考勤以项目部为单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经常深入值(班)进行检查和现场协助考勤员。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地逐日填好考勤表。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2考勤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凭回忆填报,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全面切实反映当天的出勤情况。如果星期天值班,按出勤记录,星期天休息或请假,按实际记勤,不得互相调换。

7.3全体职工的各月考勤一律按规定时间汇总,同时做好上报工作,交由办公室办理考勤统计,保证工资按时计发。

7.4职工工作调动所需时间,省内调动不得超过10天,跨省调动不得超过15天。

8本考勤制度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执行,凡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本考勤制度以发布之日起执行。

永阳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6-01-20 12:19 | #4楼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考勤管理,根据江西金佳谷物吉安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分公司考勤制度。

一、本分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要求实行上、下班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签到时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签到每缺一次罚款10元,当天不得累计2次,否则计旷工一天;当月累计数不得超过6次,否则按辞退处理。

二、考勤上下班时间按季公布,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须经本分公司负责人同意。

三、工作时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以及串岗聊天等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四、本分公司工作人员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法定假日除外)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按本分公司安排实行轮流值班,两季收购期间实行满勤工作制,有特殊迎检工作进行必要调休,具体时间按通知为准。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

1、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本分公司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报公司经理批准。

2、请假员工必须写请假条,事毕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由批准人在请假条上注明销假时间,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案。

六、本分公司员工必须在岗在位,不得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辞退。

七、每月考勤由专人负责,在次月4日前累总公布,5日送公司备案。

永阳分公司

2011年9月1日

公司及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6-01-20 10:17 | #5楼

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再生计件制员工、季节工除外)。

三、 工作职责

1、 公司人事部门为考勤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考勤监督与管理工作;

2、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3、 办事处综合科为办事处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办事处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制度

1、全体员工实行八小时日工作制;

2、科室及营销人员实行六天周工作制;

3、所有人员严格实行打卡考勤。无打卡条件的,必须签名登记。

五、 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

允许4小时内补打。未补打的,按早退处理。

2、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情

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3、 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罚标准

⑴ 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次处理,在30分钟至2小时之内的,按2次处理。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发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⑵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60元。旷工半天到1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50%;旷工1天至2天(含)的,则扣罚全月奖金;旷工2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 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可以请假。请假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视同无故缺勤。凡不能正常出勤者,根据请假类别对薪资进行相应核减。

(二)打卡

1、若忘记带卡,需在门卫处按10元/天的标准交纳罚金,并由门卫进行登记记录。门卫在收取罚金后须向员工开具收据,罚金交至财务部。

2、本人不慎将卡遗失,需到财务部交纳现金20元,凭财务收据到行政部门购置新卡。

3、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未打卡说明》的审批程序如下:

① 公司职能部门员工逐级审批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分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② 采购处员工及主管逐级审批至供应主管;办事处员工审批至办事处主管,办事处主管审批至公司分管。

4、保卫对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打卡机不能正常运作以及在打卡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要有明确的记录,月底整理后交至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

5、签名登记制的考勤管理等同于打卡制。

(三)请假

1、 请假程序与权限

(1) 员工请假原则上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批准后

生效,未经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员工在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20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2) 审批权限:

① 职能部门:部门主管请假2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批准,2天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的,报部门主管批准,2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② 办事处:办事处主管请假报公司分管批准。办事处主管以下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的,需报办事处主管批准;2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③ 采购处:采购处主管请假2天(含)以内的,报供应主管批准;2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④ 公司分管请假,需报总经理批准。

⑤ 生产分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2、 请假规定

(1)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原则上

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2) 病假:请病假2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时

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的,按事假对待。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 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可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规定的

(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晚婚假7天。

(4)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产假90天,剖腹产的可增加30天。

(5) 探亲假:家住外地(外地是指以本人户籍为依据,安徽省外以及南京市区以外的地

区)的企管类、技术类且进入公司工作满1年的正式员工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 ①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或子女,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四年给假一次;

② 每次假期为7天(不含在途天数),在途天数按同类假处理。

(6)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孙子女、外孙子女)去世可请丧假5天;员工的旁系亲属(包括:公婆、岳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去世可请丧假3天。外地员工路途时间不计入假期天数,可作为同类假处理。

(7) 考试假:学习内容须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且申请需逐级审批至总经理。请假获

得批准后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考勤员处留存。

(8)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9) 请假天数在15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数在

15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 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

(1) 企管类、技术类、业务类、后勤类:

① 事假:扣除日均基本工资、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② 病假、探亲假:扣除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③ 婚丧假、考试假:扣除日均奖金;

④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⑤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的,扣除日均工资;

⑥ 需星期日、法定假日上班的后勤类员工请假的,按15元/天标准扣罚。

⑦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如行车补贴、外派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列出的其它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3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

和日均其它岗位收入。

⑧ 员工请假无需扣除工龄工资。

⑨ 计算方法:

日基本工资、日岗位工资、日奖金、日津贴、日补贴、日均奖金:企管类、技术类、营销类员工当月该类薪资总额除以26天。后勤类根据具体班次安排,三班制员工按30天,常白班员工按26天计。

(2)生产类假期薪资核算标准,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四) 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由公司或分公司统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类别及加班费计算方法:加班费为每个班15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150%计算;

3、 延时加班计算方法:

① 每次延时加班,不足1小时的忽略不计;

② 当月延时加班数计算方法:累计8小时1个班,超过4小时而不足8小时的为

半个班,不足4小时的,忽略不计。

4、 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5、 管-理-员级别以上(含管-理-员)人员不享受延时加班费;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

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营销业务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及延时加班费。

六、 考勤管理流程

1、 每月1-31日为考勤周期。每月考勤结束,保卫负责将考勤卡、考勤记录转交公司人

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

2、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的出勤情况、缺勤手续进行查核。

3、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缺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经逐

级审核和单位主管审批后,作为薪资核算的依据之一。分公司办公室需将分公司月度考勤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报至公司人事部门。

七、 附则

1、 各部门主管对上述请假、加班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部门把关不到位,将严肃处理

相关责任人,对弄虚作假的员工,从严处理。

2、 人事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分公司办公室、外办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制度执

行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企划部负责解释,原《*******集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4、各单位针对有局部的特殊岗位、特殊情况,可专项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 支持性表格:

《加班申请单》

《未打卡说明》

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生产分公司员工。

三、 工作职责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规定

1、分公司非生产类员工作息时间,参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2、生产车间常白班时间为7:50-17:00,其中11:30-12:15为中午就餐。 三班制生产工人工作时间为:

3、白班7:50-16:00,中班15:50-0:00,夜班23:50-次日8:00。 工作期间各有30分钟轮流就餐时间。

五、 打卡管理

1. 打卡规定

1) 所有上下班人员必须打卡考勤。

2) 当班保卫在上下班之前需做好打卡机的调试工作,未调试或未正确调试而造成打卡人打错的,保卫必须按2元/张的标准购卡归位。

3) 加班等非正常打卡的,打卡人应事先向保卫进行说明,否则由打卡人承担因卡机未调试引起的打卡错误。

2. 考勤卡的保管

考勤卡由保卫负责保管。保卫工作交接时须检查当天考勤卡的数量,并对考勤卡数量的变动进行详细登记。若发现考勤卡遗失,查清责任(若责任不能明确查清时,则为当班保卫的责任),并对责任人处以20元/张的罚款。

3. 打错卡的处理

员工若将自己的考勤卡打重、打错格,须立即向保卫按2元/张的标准购换新卡;若错打别人卡,则需交纳罚金10元,并向保卫以2元/张购买新卡归位。(属机构故障的,当事人立即提出,保卫核查登记。)

4. 忘记打卡的处理

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允许4小时内补打。未补打的,按早退处理。

5. 因公未打卡

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未打卡说明》逐级审批至企业主管,分公司主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6.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

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六、 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 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次处理,在30分钟至2小时

之内的,按2次处理。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发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2. 迟到或早退按60元/次进行处罚。

3. 旷工半天到1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50%;旷工1天至2天(含)的,则扣

罚全月奖金;旷工2天以上,按待岗或自动离职处理。

七、 请假管理

1、请假规定

1)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得请假。

2)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原则

上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3) 病假:请病假2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

时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的,按事假对待。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 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考试假等各类假均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5)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6) 请假天数在15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

数在15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2、请假手续

1) 员工请假原则上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

批准后生效。在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

2) 员工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20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3) 生产类、辅助类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第一天按扣除当月基本奖300元处罚,

第二天起按旷工处理。其它序列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请假审批权限:

1) 分公司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的,报科室/车间主管批准;2-5天(含)需报

分公司分管批准,5天以上报分公司主管批准。

2) 分公司科室、车间主管请假2天(含)以内的,报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2-5

天(含)需报分公司主管批准,5天以上的需报公司分管批准。分公司助理2天(含)以内的由分公司主管审批,2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审批。

3) 分公司主管2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审批;2天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

审批。

八、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1、生产类为当月该类薪资的总额除以30天。

⑴ 非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按天扣除日均收入,并处以缺勤罚款:第1天扣15元,第2—3天按30

元/天,第四天起扣15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扣除日均奖金,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扣除日均收入。病假1个月或扣除日均收入后月收入低于380元时,按

380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4)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5) 常白班人员当月允许每月请事假一天,扣15元/天,但不扣日均收入。三班制

及计件工资人员无休息日。

⑵ 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一律不计当日产量,并处以缺勤罚款:第1天扣15元,第2—3天按50

元/天,第四天起扣15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不得当日产量奖,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不得当日产量奖。病假1个月或扣除产量奖后月收入低于380元时,按

380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⑶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班组长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列出的其它

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3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和日均其它岗位收入。

2、分公司非生产类人员的假期薪资扣减,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九、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由公司或分公司统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费标准:为每个班15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150%计算;

顶班(指连续作业两个班次不调休)加班:按200%计算。

3. 计算规定

1)每次延时加班不足1小时的忽略不计;当月延时累计8小时1个班,超过4小时而不足8小时的为半个班,不足4小时的,忽略不计。

2)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3)管理干部不享受延时加班费;

4)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

5)计件制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法定假日除当日产量外,增加200%加班费。

十、本细则作为公司考勤制度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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