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消防安全档案由物业服务部文员管理。
二、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资料和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见附件十三)。
三、消防安全档案的分类、立卷、归档、保管、更新和销毁工作按酒店《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四、酒店相关部门查阅档案时,查阅人须填写《安全保卫资料借阅登记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认、物业服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看。
五、公安、消防机关因公需借阅档案时,物业服务部须填写《安全保卫资料借阅登记表》,经总经室批准、借阅单位签认后方可借阅。物业服务部须督促借阅单位按期归还。
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确保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档案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档案室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条 做好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是部门领导、档案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档案室协助保卫科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重点是档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四条 档案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档案室、公司保卫处确定,并挂牌明示。
第五条 档案室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一)档案库房严禁设置在存放易燃易爆品或带有火灾隐患的场所内。
(二)档案库房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
(三)严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档案。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电外,严禁使用与档案保护无关的用电设备。
(五)档案库房用电设备安装或线路铺设应当符合防火要求。
(六)档案库房应设置防火标志(牌)。
(七)档案库房应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有利于保护档案的灭火器材。
(八)档案库房应配备火灾应急照明器材。
第六条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定期开展档案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档案室下设消防安全小组
组长:宋险峰
组员:周万丽 周银春
安全档案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2)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3)室内消火栓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深圳北森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三、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档案种类,但不应少于第四、五项的共18种档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建立统一的档案盒。并存放在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
5、消防档案装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第四、五项中的每份档案应有一个档案盒,档案盒大小、型号、颜色应统一,在档案盒正面和侧面设置标签,注明该档案名称。
b)、档案内的装档材料应统一采用a4纸,相片等非a4纸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
c)、第4.3条消防基本情况类档案在统一装订后有修改补充材料的,应及时重新装订;其余档案应以时间顺序按年度装订成册。
d)、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应按同一工程项目或隐患整改项目的所有法律文书放在一起的原则装订,当年未完工的项目纳入下年度装订。
e)、每份档案应有卷内文件目录,目录上注明该档案种类、卷内编号、卷内文件名称、页码、卷内文件的文号以及其他需要备注的内容,按年度装订的应在目录上标出年份,卷内资料应在每页右上角标出页码。
f)、不同档案内容重复应复印分别装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立消防档案专用柜。
四、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8个档案: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应包括:单位情况简介;建筑基本情况介绍(建筑的分类、总面积和各层面积及功能分布、建筑高度、消防设施情况,多栋建筑应分别介绍);重点部位情况(重点部位的名称及分布);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防火档案正本。
2、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指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专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文件和相关资料。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主要指本单位建立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设置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厂家、型号、数量、设置部位、配置时间等资料。
6、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主要指本单位消防组织名单、年龄、学历等以及所配备的装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这些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消防培训持证情况等相关资料。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主要指新增消防产品名单、数量、购置时间、地点及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10个档案: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主要指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设施每日巡视检查、每月测试检查、年度检验检查等记录表以及消防维保单位进行检查的记录等有关资料。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应包括:
a)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单位自行组织的防火检查及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情况;
b)《火灾隐患整改登记本》;
c)单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部门、人员、资金情况,以及整改完毕后复查情况;
d) 给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写出的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等。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的情况,应包括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检查记录表等相关资料。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主要指本单位有关燃气、电气、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检测记录、时间、人员以及检测单位情况等相关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组织或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情况,应包括培训的通知、时间、培训记录等资料,以及消防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等。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演练的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发生火灾的时间、部位、主要燃烧物质、火灾照片、火灾原因及火灾损失、内部通报、总结等以及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责任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资料。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主要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以及本单位内部关于消防安全的奖惩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
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馆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馆内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本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即: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员);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保障消防安全。
(三)指定专人兼任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职责,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消防安全工作由校综治办归口管理,消防安全所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档案馆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部门是学校所有档案的保存点这一特点,对工作人员及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知识培训。
4、组织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5、定期组织检查灭火器,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馆长)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馆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馆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工作人员)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档案“九防”要求。
(3)每月进行一次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并向馆领导报告。
(4)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5)如发生火灾事故,应主动积极地提供情况,查明原因。
(6)做好本部门灭火器材的保管工作,使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重点部位(档案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禁止与库房管理无关人员进出库房,禁止在档案库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3)每天对库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不少于两遍,并作好检查记录。
(4)下班前关好库房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库房钥匙。
(5)保管好库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掌握使用知识。
(6)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出现火灾要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档案及国家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与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条例,普及消防知识,及时传达上级各项消防指示精神,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2、重视节假日及霉雨季节的防火安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督促和抽查相结合、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一切违章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门实行责任制,每年由馆领导与各馆员签定责任书。
2、各馆员下班前需对门、窗、电器设备、阅览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与校综治办联系;
3、非馆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4、馆内各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入保险柜内。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2、不准在库房、办公室和阅档室等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严禁个人擅自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者,将按"危险品管理条例"严格查处。
4、档案馆范围内的走廊、楼梯、电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各科(室)废旧物品、杂物需集中统一处理。
5、库区、阅档案、会议室、办公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杜绝火灾隐患。
6、各消防责任人,对配置的灭火器要定期组织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7、对现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或未经馆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印发消防知识学习材料,组织各种层次的学习活动,使馆员掌握消防知识;
2、把安全防火教育内容纳入工作宣传、年度计划,并作为重点业务学习内容之一;
(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移动;
2、灭火器要按期更换(一般使用期限为3年),充填药剂;
3、灭火器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查出原因后及时添置;
4、配置档案库房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由负责库房安全的专人负责保养,做到定点、定人,如有遗失或破损及时向馆领导汇报;
5、对有故意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器材行为的人,根据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罚以及经济赔偿,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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