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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电施工安全管理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水电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各水电施工单位每年中标承建的施工任务逐年增加,对水电施工企业而言,其本质仍旧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的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原有相对固定的作业工人数量逐年减少,而目前承担水电施工建设任务的施工企业基本上仍是国有的大型企业,随着施工任务的增加和熟练工人的减少,其进行施工时不得不大量引进分包队伍,而水电施工原有的职工大部分转向各级管理岗位。目前引进分包的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切块分包施工任务,二是进行劳务分包,三是专业分包。引进的分包队伍从总体上讲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施工能力有限,加上大量使用自身素质不高的农民工,自我防范意识差,是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最大不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国建筑市场发生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80%以上均是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因此,加强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可从根本上解决事故发生的频率,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文将重点从五个方面阐述如何做好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经费的投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本保证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其本质仍是企业,企业最终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不追求利润就无法去生存和发展,因此,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于那些不能直接产生效益却要消耗成本的项目,企业会利用各种手段去避免消耗,安全工作就是如此,不能产生直接的效益却要消耗成本,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会使用各种手段尽量降低其成本消耗,甚至是冒险。从水电施工招投标工作开始,这一企业理念就充斥其中。业主单位是水电建设的投资方,其性质也是企业,减少投资其利润就会增加,而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其实实在在的最终永存使用的工程量基本上是无法减少的,因此只有从一些临建设施及措施费用上减少工作量以求降低成本,安全施工成本从一开始就是其要压缩的对象。在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为降低投标价,将安措费等费用降的很低,有的甚至取消此项费用。在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时,又不得不对原有报价进行再次调整,对本来已经做的很低的安全费用等报价再次降低。对于分包单位而言,在和中标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协议)时,总包单位往往会直接将施工安全费用转嫁给分包单位来直接承担,使得那些本应该由总包单位承建的一些安全设施直接由分包单位承担,列入分包单位必须完成的施工临建项目而不支付费用。这样就会造成分包单位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在施工过程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安全经费的投入不足,势必会降低安全设施的设计标准,增大安全隐患。以我们国家二滩电站的建设和目前正在建设的小湾工地为例,两者都是国家级特大型工程,大坝及厂房等设计的型式完全相同,其施工方法、施工条件也基本一样,不同的是二滩工程与国际惯例接轨,电站施工管理的管理方主要是国外公司,小湾的管理者是中国自己的公司。以施工照明为例,整个二滩工地的施工照明是在缆机的下游面和缆机基本同高度的部位设置了一排高空照明灯,整个大坝施工工作面,晚间施工几同白昼,而小湾工地到了晚间除过几个施工的作业面有几盏照明灯外,其他地方漆黑一团,这样,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有的人在晚间活动时,均可能引起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完全是由于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或安全设计时为了节约经费而造成的。
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关键在于国家政府对整个行业的加强监控,从源头上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加大对招投标过程的审查与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分包管理,堵塞漏洞。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极不规范,招投标工作暗箱操作、政府干预过多,不遵循市场规则,人治大于法治,长官强制化的管理多于理性化的管理,对于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而言,在整个水电市场,始终处于弱势群体,需要整个社会去关心,以切实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试想一个分包商长期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又要不断地增加投入去适应工程进度的需要,作业工人连基本的生活费用都难以保证,分包商还能用什么去作安全经费的投入,不管你上边有什么条文约束,有什么处罚,在此情况下均显得苍白无力,若处理不善,甚至会发展成暴-力事件。我国现在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已经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的力度还是非常差,政府监管机构应着手从经费投入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强对施工安全设计工作的审查。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分包合同的检查管理。
3. 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保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它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施工分包单位有很多是非国有企业,必须督促其在投入生产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贯彻落实进行有效监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负连带责任。施工分包单位管理者直接指挥着现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并为其提供劳动报酬,因此是安全责任制的最终落实者,必须确保其责任到位,努力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4. 提高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
水电施工分包单位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大多来自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的偏远山区。在施工现场,这些劳动力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事的是最脏、最累的体力劳动,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水电施工现场本身又有很多不安全因素,如高处交叉作业、高空坠物、预留孔洞、机械事故伤害等均较多,稍不小心,就可能发生人员伤害事故。而有很多分包单位(或个人)对临时聘用的一些劳务人员未进行教育就投入到施工现场从事劳动,或者说进行了简单的教育,但新进场的人员素质较差,你讲的东西他一点都听不懂,讲了也是白讲,到了施工现场,由于好奇或者偷懒躲到一般人看不到的地方去休息,结果发生意外。在几个工地上曾发生过有些民工在皮带机停用时躲在上面睡觉,结果开皮带机的人也不知道,一开机,皮带机连人一起带走发生意外。因此,如何提高施工人员自身的素质,让他们预知一些存在的危险,也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首先,总包单位在进行工程分包时,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而在目前的施工分包审查中,大多数审查都是流于形式,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均是借用过来的,实际承包工程的均是私人老板。这和我们国家的整个建筑市场的诸多不规范行为息息相关,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首先保证建设资金投入,施工单位不能低价中标,国家整个企业机制要完善,建筑市场要整体规范化。如果做不到保证资金投入及整个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在进行施工分包时,目前的现状很难改变。
其次,作为分包单位,应尽量提高其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诚然,自身素质较差的人员相对来说其人工费用较低,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只能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动力的需求量逐步减少,水电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的投入逐步增多,直接的人工费投入已大量减少,过去那种搞一个水电工程需要大量人力的情况已大为改观。而目前中国社会有许多外出打工的劳动者,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已进入到水电施工这个行业,相对而言,虽然他们的费用稍高,但只要给上一定的时间,通过学习实践,他们一般均能掌握自己所从事行业施工的基本技能,成为现场施工骨干,并且愿意长期为一个单位服务。因此,作为分包单位,从一开始就应该使用那些素质相对较好的劳动者,尽量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这是减少施工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最后,作为施工分包单位,应经常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教育。主要要侧重于施工操作技能及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要让其从业人员知道那些东西可能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以及怎样预防。教育的形式可灵活多样,最好采用座谈式教育,每天上班前或下班时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比较详细的说明,提醒应该注意的问题。
5. 上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及业务素质是分包单位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因素
管理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接受总包单位的检查监督。作为安全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应坚持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管理过程要分清主次,对那些危急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要紧抓不放,将有限的安全投入真正用在刀刃上。而我们现在的总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是:制定一本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主要就是罚款条例;现场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一到施工现场,根据自己的经验或判断,觉得分包单位违章了,马上罚单一开,维护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威性,而从来不去过问施工分包单位为什么没做好、没做到,或者自己的认识本来就是错误的还要分包单位按错误的指示执行。举个例子,在一个四周均做好安全防护、铺满脚手板的施工平台上进行钻孔作业,且该平台是一个整体上独立的施工平台(离地面高度超过2m),在其上进行施工作业的操作人员非要你系安全带,安全带也没有地方系,只有挂在旁边的防护栏上,有必要吗,这样系起的安全带,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只会对施工人员的活动起到制约作用,发生意外时你都无处可逃,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却振振有词,说超过两米的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笔者找了很多关于高空作业的规定来看,均没有说在一个施工平台上进行施工必须系安全带的规定。因此,总觉得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说法及做法不对,但他们不管,照旧罚你的款,造成施工分包单位抵触情绪很大。因此,要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得他们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安全,安全管理到底应该怎么做,怎么管。安全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人性化”管理工作的体现,在管理过程中,要注重方法,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要动不动就是处罚,对那些无法改正的事情,即使你进行了多次处罚也无济于事,而最终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施工无法进行。施工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尽其所能,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原则,为分包单位创造安全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6.良好的施工环境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
水电建设的施工环境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我国的水电施工项目一般均在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山区,当地政府从内心讲均是支持项目建设的,他们为水电建设项目创造外部环境。水电建设者们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但从各个施工的项目看,工地的偷盗(甚至是抢劫)现象极为严重,脚手架刚搭好,当地农民晚间给你卸走几根管子,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也不敢使用当地的农民工,为什么,主要还是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地人内外勾结,偷盗施工材料,令你难以防范,出上一点点小事故,胡搅蛮缠,令你得不偿失。而当地政府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已由建国初期那种全力支持工程建设转变为狭隘的地方经济建设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当地人民穷呀,偷来的东西可卖钱使人民脱贫!因此,作为工程施工的外部环境,主要靠业主单位与当地政府紧密合作,才能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施工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营造了施工内部环境,各级建设单位应从工程建设的实际出发,在各种安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不断地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7.结束语
水电施工分包单位承担着大量的直接的施工任务,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安全经费投入,创造良好的施工及管理氛围,提高其从业人员的施工素质,才能有效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从根本上减少水电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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