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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jgj130-2001《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3、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的构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严禁在钢管上打洞,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痕、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符合标准由专职架设工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必须有专人验收挂牌后方准起用。
5、作业层上的施工负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沙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安全网必须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角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距离不应小于100m。
8、门式脚手架用于模板支撑时,负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及《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中的有关规定取值,并进行负载组合。
9、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雾和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扫除积雪。
10、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衔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
②地基是否积水,座底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高度在24米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是否超载。
11、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格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杆。
12、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如要进行挖掘作业应报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业。
13、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
15、搭设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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