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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安全管理
1.一般规定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按企业职工总数3‰~5‰配备;企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属生产人员,应保持稳定,不要轻易调动。
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检,以免失灵或失效。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2.施工前安全事项
(1)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
(3)施工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
(4)施工现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5)施工便桥搭设前要进行强度结构计算。
3.人员安全培训
所有的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施工工人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工人的安全,比如路面施工,必须限制工作面,留出足够的地方让道路使用者安全的通行。
部门领导、交通和安全工程师及其他在道路上施工的人必须对其特殊工作进行培训,培训关于交通控制的知识。
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一般安全规定:
l、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需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选择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备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它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4、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5、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外设围栏,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管理部门认可。
6、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7、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9、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跨在树干上断树筒,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三、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l、施工之前先清除边坡上方3至5米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自上而下进行施工,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施工按设计边坡一次做合标准。
4、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山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四、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l、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上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外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五、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l、推土机下坡时,坡度不得大于300;在横坡上作业,横坡度不得大于10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上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小于5m,左右相距离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六、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l、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非正常响声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一、总则
1、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交底中,要有单项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物料运输等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3、工程公司/项目部领导干部及安全、技术负责人,负有教育、督促所属施工人员学习和贯彻安全措施的责任。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5、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6、施工中应经常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二、高边坡开挖
1、高边坡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危石、危土、裂缝和有坍塌迹象以及其他不稳定情况时,应立即妥善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每次雨后,均应对高边坡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滑塌迹象,发现有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3、高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格按要求放坡,严禁掏底开挖,每层开挖高度不得超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
4、在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开挖,不得挖断岩层,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5、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6、需设防护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防护;当不能紧跟开挖面防护时,应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作护坡时再刷够边坡。
7、人力挖掘时,操作人员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数人同撬一石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
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9、高边坡开挖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有运输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10、在高于2m的坡面作业时,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进行高边坡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陡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
11、施工人员上班前4小时不许喝酒和含酒精的饮料,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12、弃土应保证高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其位舲与高度应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可弃土。
三、爆破作业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突出或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2、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舲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在爆破后的坡面上钻眼时,除开始作业前检查外,在作业中还要经常对坡面、坡顶进行检查,清除危石和松动石块。
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钻工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5、使用电钻钻眼时,操作工人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6、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7、爆破器材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到库房提取。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8、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次爆破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确定。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9、装药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合格证的爆破工完成。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
10、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磨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11、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药个数、地点,以便爆后核对有无瞎炮。
12、起爆工作在值班管理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不应在夜间爆破,如必需在夜间爆破时,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13、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必须持红旗和喊话筒(口哨)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范围一般小炮为200 m,用药量较多爆破的警戒距离经过计算决定。
14、在临近公路旁施工时,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规定爆破时间,并安排人员作好交通管制,作好清理道路准备。
15、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1m。
16、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在炮响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点火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17、瞎炮由原装药人员当场处理,瞎炮地点应设立明显标志,其周围5m范围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18、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可采用下列几种办法:
(1)、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2)、距瞎眼0.6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3)、能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新起爆药包进行起爆。
四、机械施工
(一)、机械施工通用要求
1、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前,应对机械状况作详细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4、严禁机械超荷载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5、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地点5~10m的安全地带,便于操作人员看清的地方。操作人员只能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手势信号,当看清手势信号后方能作业。
6、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5)、地面出现陷车或机械运行道路打滑时。
(6)、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时。
(7)、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8)、夏季气温超过40℃时。
7、机械在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掉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
8、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二)、挖掘机
1、挖掘机的工作位臵必须平坦稳固,并将履带制动住。履带停臵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
2、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它材料将履带垫好。
3、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碰撞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4、挖掘机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进行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5、在较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必须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6、严禁铲斗在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7、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
(三)推土机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横坡坡度不得大于10°。
2、下坡时应压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3、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4、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用拥土,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档后才能提铲刀倒车。
5、数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个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四)、装载机
1、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臵(距地面40cm左右)。
2、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行,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另外应避免满载倒退上坡。
3、卸料时铲斗应高度合适,铲斗过高会使所卸物料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铲斗过低会使倾翻时碰撞车厢。
4、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五)、平地机
1、在公路上行驶行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20km/h。
2、平地机在清除积雪时,必须在轮胎上安装防滑链,并逐段探明路面情况,防止掉进深坑、沟槽发生意外。
3、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着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4、平地机不宜在夜间作业。
(六)、压路机
1、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准备滚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2、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碾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3、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五、挡护工程
1、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砌好的坡面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3、砌筑用的片石,最大重量不宜超过50kg。
4、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等工点应按专门工点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喷射砼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工作区域其它人员不得入内。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后处理。用机械手操作时,悬臂下严禁站人。
6、坡面锚喷挂网必须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7、使用手推独轮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的纵坡重车方向上坡不得大于3%,下坡不得大于10%,载重量不得大于200kg。
(2)、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3)、推车时必须思想集中,向前了望,数车横排并行时,车与车应有2m以上净距。
(4)、在坡口向前倾倒卸车时,肩带应先摘下。
(5)、车上堆物不得过高,以免妨碍视线。
8、使用架子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载重量不得大于400kg,行车速度不得大于6km/h。架子车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
(2)、架子车道应派专人维修,悬岩陡壁处应设臵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4)、拉车时必须思想集中,下坡时须前把提高,后架着地缓慢运行,严禁利用冲必跑步前进。
(5)、会车是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处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
(6)、装、卸物品材料应稳放稳取,堆码稳固。
(7)、重车运行时,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坐人。
9、使用机动车运输时:
(1)、根据道路坡度、各种车辆的爬坡能力选用适宜的运输车型。
(2)、运输道路应派专人维修,达到道路平整、无淤泥积水,悬岩陡壁处应设臵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在运输车辆爬坡能力不够时,应采取更换车型、减小载重量、在前方拖拽等措施。
(4)、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5)、物料装载高度不应影响驾驶人员视线,装载宽度不应大于车斗宽度。
(6)、下坡转弯及下长大坡道时,应换入低速挡行驶。
(7)、应安装倒车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稳妥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
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8)、车辆陷车时,若用本身动力不能驶出,不应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之间严禁站人。
(9)、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不应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10)、在坑壕边缘倒料时,应有10—15m长的反坡,并应设臵安全挡块。车辆离壕边10m时,应减速行驶。
(11)、严禁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清除翻斗内的余料。
10、物料提升
(1)、扒杆各部结构的材料、规格、尺寸应根据起吊物的重量经设计决定,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与设计不符合的代用料起吊物件。
(2)、每日开工和交接-班前,应对地垄绞盘主柱、支杆、底盘、滑轮、绳索和各个接头进行详细检查,发现不良情况应修理合格后方准使用。
(3)、每套扒杆必须指定专人指挥,操作时协调一致。
(4)、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吊斗帮。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有防护栏杆及停留装臵。起吊的重物必须堆码稳固。
(5)、起吊开始后,所有人员严禁站在起吊重物下,并应至少离开扒杆摆动面以外5m。
(6)、人力转动扒杆应缓缓进行,严禁猛拉猛放。如遇转动不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7)、操作时,如听到异响或发现绳索绞磨等情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8)、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工作。如需起吊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脚手架
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场地及承受荷载情况进行搭设方案设计,设计应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要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脚手架必须按搭设方案设计的材料规格和结构尺寸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脚手架搭设基础应平实,施作好排水设施,立杆应设底座、垫木。脚手板应满铺,施工层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卸料平台应按设计搭设,并规定限定荷载。
4、遇有立杆沉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前必须停止使用脚手架。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6、在使用过程中,凡是有杆件、扣件和绑扎材料损坏严重者,要及时更换、加固,所使用材料应与原架子材料及规格相同。
7、脚手架的拆除应设专人指挥,周围设围栏或警戒标志;拆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拆除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要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杆件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运载地面的材料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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