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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装修改造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着公司统一服装及工牌。
2、装修人员按装修公司统一规定时间上下班。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施工场地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工地,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装修技术人员的安排,按图纸设计施工。
10、施工期间,因装修人员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人员负全面负责。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装修人员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负责人员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负责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负责人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装修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制度
1、装修人员不得在施工场乱扔垃圾,施工和拆顶清理后,日常卫生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2、装修人员不得在场地乱涂、乱画,随地便溺,否则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期间,装修人员使用厕所由公司指定。手纸扔入纸篓,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冲水。否则,造成堵塞,负责疏通,一次罚款50元,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结束后,装修垃圾由装修方指定时间、地点统一清理。四、协调管理 装修期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装修的资格。
勉县家美装修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o年五月五日
装修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的安全问题,主要分为防盗、防火、防水、防危这几项。
一、 防盗
在装修期间,犹其是室内的窗户、防盗网等没有做好之前,注意梁上君子对此蠢蠢欲动。
二、 防火
1、禁上在施工现场内动明火、起灶、吸烟。应在明显处张贴"禁止烟?quot:警告牌。
2、不得在没有绝缘管道保护下乱拉电线。临时接线应尽量远离易燃装修材料。
3、如果在现场内起灶的,一定要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该区域应是没有火患危险的。
4、必须绝对禁止在室内生火取暖。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室内通风。
三、 防水
1、建议装修材料在堆放时垫高20-30cm。使其与地面脱离。
2、小心用水,特别是在排水系统没有做好之前。工人在工场内用水,要严格检查。
3、离开工场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
4、不得让不懂管道施工的工人从事给排水施工。
5、铺设实木地板或复合地板的,应注意临近区域的防水问题。
6、没有人员值班时,应关紧窗户。如果处于通风期,应尽量避开台风季节。
7、定期清理排水孔,以免堵塞造成淹水事故。
四、安全监理方法
1、严格要求承包方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方针、政策进行施工;
2、严格要求承包方按有关安全生产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施工;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加强对进入的施工装修材料、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及时签证监测、检测资料,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时通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8、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安全监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旁站、跟踪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
纪律的情况及时通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直至停工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对违反有关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规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规定的经指正不能马上改正的则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和随意性,确保施工现场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会议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工作,抓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对安全管理到位的检查,会上,会下及时通报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有关情况,统一认识,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改正;
4、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工序、部位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5、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程序
1、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建设方签订的安全、文明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承包方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2、建立报审制度,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3、要求承包方在施工前的现场布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所有施工设备、机械、建筑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进场验证;
6、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内容跟踪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7、开好各种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的协调会议,统一认识,解决问题;
8、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编制安全管理资料;
9、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10、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对当月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1、编写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12、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精装修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制度2015
一、安全管理
1、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不合格上岗者罚款500元/人/次
2、 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3、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精装修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否则罚款500元/项
4、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司组织的每周一、 四上午9:00两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缺一次罚款1000元/次
5、我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 ,分包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否则罚款500元/次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 业人员进场时将复印件上报安全部;违者罚款500元/次,并清理出场。
7、施工现场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作业审批表》,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 审批表》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5天。现场动火 作业时须有看火人,同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灭火器;否则罚款300元/次
8、各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为职工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更新,劳 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相关资料必须报送我司;否则罚款500元/次
9、 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否则罚款50元/人/次。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否则罚款500元/人/次
(3)人字梯及操作平台的使用,必须选择材质坚实,人字梯每步的跨度不得超过30mm,在
人字梯的中间部位必须用拉绳拉紧,操作平台的上方必须要有防护;否则罚款500元/人/次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否则罚款2000元/处/次
(5)楼梯口、电梯井、机电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 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否则罚款500元/处/次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否则罚款2000元/处/次
(2)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及时 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否则罚款2000元/处/次
(3)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4)高层材料搬运及垃圾清理时,对粉状颗粒垃圾材料等应装袋后用升降机搬运,并由专 人看管;
(7)现场堆放物料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 制定垃圾池内;
(9)各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 禁烟区吸烟;严禁酒后、疲劳上班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打赤膊、穿短裤进入施工 现场施工作业;否则罚款500元/人/次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 理。否则双方各罚款2000元/人/次
三、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15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否则罚款2000元/人/次
1、配电箱和开关箱 否则罚款2000元/次/箱
(1)各单位进场的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内的配置必须通过总包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才能 进行使用;
(2)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4)总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末端开关箱实行“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电” 保护,开关箱设置的漏电开关额定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不超过30mA和0.1秒;
(5)电箱安装应牢固,安装高度不得低于地面600mm应统一,露天设置应有防雨水装置;
(6)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否则罚款2000元/次/箱
(1)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2)专用保护零线应按规定要求设置,必须采用黄绿双色线并保证可靠连接,保护零线与 工作零线不得混接,必须采用TN-S系统;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 零或接地保护。
3、现场照明 否则罚款2000元/次/箱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安全电压;
(2)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3)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灯具,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采用高压汞 灯、高压钠灯或混合用的卤钨灯;
(4)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 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6)潮湿场所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安全电压照明,且带防护罩,电线采用RV护导线。
4、配电线路 否则罚款2000元/次/箱
(1)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或包扎;
(2)各种用电线路必须架空且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特殊情况不能架空的必须作穿管埋 地保护。否则罚款500元/处/次
(3)配电线路间距分配电箱到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到机具设备的距离不得
超过3m.;否则罚款500元/处/次
四、施工机具 否则罚款500元/处/次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性能安全标准,并完善各类资料。
1、平刨
(1)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装置;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2、圆盘锯
(1)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2)应有专用开关箱,设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
程》,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
的有关规定。
4、电焊机
(1)电焊机应单独设电箱;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5)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6)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7)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8)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气瓶
(1)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2)气瓶存放应符合要求,气瓶上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3)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环,瓶体附近严禁有火种存在;
(4)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5)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五、现场防火及消防 否则罚款1000元/处/次
1、各单位必须在各个楼层内公共部位配置6-8只4kg重有效的消防灭火器,设置一个能盛 有300kg重的消防水桶并保持水桶内长期盛满水,严禁拉着他用;
2、易燃原料堆放处禁止任何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并安排专人看护 有明显的标示,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停电时应用手电筒照明,在显眼易 取处放置灭火机二台;
3、对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审批手续,现场的所有动火作业需经总包 安全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且在各动火点部位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动火作业的分包单 位需做好动火作业的防护措施、监火工作,作业后需对动火点进行检查,防止暗火的产生;
4、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做到摆放有序、易于识别,并落实专人进行保养、维修和管 理;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 施、器材,严禁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或消防水源接口,严禁占用 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6、施工现场设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乱扔烟头。
六、生活区管理
1、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擅自接拉用电线路;
2、宿舍内的生活设施由各分包单位自行提供,按安阳市相关规定要求,床铺不得设通铺, 宿舍内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相应数量的生活用品柜和鞋柜,物品摆放及物品式样统一;
3、各单位必须设置专人对各自范围进行管理,并积极配合对宿舍的检查工作。对范围内的 物品不得随意破坏,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所属范围的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总包保留进
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利;
4、爱惜生活区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故意浪费及恶意破坏的行为,将予以重 罚。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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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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