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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设备工机具的购买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办公用品、设备工机具等原则上由综合办室统一购买,并设有采购员办理相关事宜。
第三条 :本地员工需购买办公用品、设备工机具时,首先填写相应的购买审批表。单价超过1000元,应同时附有购买申请,说明理由。由部门经理核准后签字。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及行政总监、总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购买。属固定资产购置范围的,经计划财务部审核。
第四条 :购买价值总额10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设备工机具等物品时,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审批签字后,再由总经理进行批示。属固定资产购置范围的,经计划财务部审核。
第五条 :采购员根据购买审批表,提出购买方案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采购员进行统一采购。
第六条 :采购结束,立即将购买物品交库管员入库,经库管员核查,如发现不合格物品,库管员有权拒绝入库,采购员应负责更换或退还物品。
第七条:异地员工申购设备工机具需各部门文秘填写申请,部门核实,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签字后购买。遵守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未经申请发生的购买行为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不予报销,但可办理入库手续在部门报销。
第八条:异地采购时采购员应详细登记采购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
厂家的地址及联系方式,返回公司后及时将有关资料交给库管员保存。
第九条:异地采购报销时,需经库管员核实采购物品后履行入库报销手续。
第十条: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1、质量可靠,价格低廉;
2、避免重复采购、减少库存积压造成的浪费;
3、采购员与库管员需分开;
4、根据实际需求量,做计划性采购;
5、注意采购物品的售后服务和信誉。
第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公司不允许吃、拿、卡、扣现象的发生。
第十二条:属固定资产购置范围的,按公司相关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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